士林/大事記
出自 淡水維基館
於 2019年3月28日 (四) 20:37 由
詹媛淇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史前時代
明鄭時期(1662-1683)
- 明代崇禎六年。
- 荷蘭臺灣長官漢斯·普特曼斯攻打廈門,敗於鄭芝龍。
- 12月12日,西班牙人自臺北平原開闢大浪泵(今臺北市大龍峒),當時士林地區為其所有。
- 明崇禎十五年;清崇德七年。
- 荷蘭人為防止中日貿易路線被西班牙人截斷,屢次北上驅逐西班牙人,西班牙人因菲律賓有叛亂,守軍內調,荷蘭人乘虛攻佔淡水、陷雞籠(史稱第二次聖薩爾瓦多城戰役或雞籠之戰),結束西班牙人在北台灣十六年(淡水十四年)之統治。聖多明哥城遭受摧毀。8月,淡水地區為荷蘭人佔據。荷蘭戶口表內,有原住民平埔族「蔴少翁社」名稱。
- 鄭經出生,其父鄭成功18歲。
- 明永曆18年。
清治時期(1683-1895)
- 清康熙二十三年。
- 康熙皇帝將台灣正式劃入清國版圖。
- 清廷統治臺灣設一府:台灣府,三縣:臺灣縣、鳳山縣、諸羅縣。淡水屬諸羅縣,縣治設諸羅,並派安平水師十人駐淡水,定半年換之制,但弁兵視淡水為蠻荒化外之地,縣治與設防有名無實。
1694年
- 清康熙三十六年。
1703年
- 清康熙五十三年。
- 諸羅知縣周鐘瑄北巡,至雞籠、淡水登八里坌山(今觀音山)。
- 淡北為化外之地,多閩省捕亡,恐肇亂階,其後乃有清革流民,以大甲溪為界之請。人民踰大甲溪北上者,非有官照不得行。
- 清康熙五十九年。
- 清康熙六十一年
- 黃淑璥所撰之《臺海使槎錄》,〈番俗六考〉中,在地方行政區中,有一名叫「芝蘭一堡」者。該書中亦載有「八芝蓮」地名。
- 清雍正元年。
- 臺灣府行政區重劃,割諸羅虎尾溪以北至大甲溪以南增設彰化縣,而大甲溪以北成立淡水廳。
- 淡水廳設置初期因北路地方未闢,廳治暫時附設於彰化城內。
- 增淡水港社船為六隻,特准運輸淡水米糧,接濟漳、泉民食。
- 清雍正五年
- 清乾隆二年
- 清乾隆六年。
- 清乾隆十一年
- 清乾隆十六年。
- 清乾隆十七年
- 清乾隆二十九年
- 清乾隆三十八年
- 清乾隆四十五年
- 清嘉慶八年
- 淡水廳同知胡應魁巡視蘭林街看到山峰蒼翠、川水澄澈,慨然曰:「宛如入芝蘭之室,堪稱名勝之區。」命頭人吳奮揚等把蘭林街改稱為「芝蘭街」,此為芝蘭之名由來
- 清嘉慶十年
- 地方文人選芝蘭名勝八景:「賦詩一曰芝山獨峙,二曰蘭港雙橋,三曰竹林石室,四曰石壁漁舟,五曰番井沸泉,六曰猿洞桃花,七曰磺溪吼雨,八曰屯山積雪。鄉人始稱古早芝蘭為『八芝蘭』」。
- 清咸豐10年。
- 清光緒元年。
- 清光緒5年。
- 清光緒13年。
- 4月23日巡撫劉銘傳奏請鋪設由滬尾、基隆南下之鐵路。
- 3月,架設由滬尾、基隆到臺北之電纜線完工,並設滬尾、基隆兩處電報分局。
- 6月,設臺北「商務總局」,直轄基隆、淡水兩港對外事務。
日治時期(1895-1945)
- 日本明治28年;清光緒21年;臺灣民主國永清元年。
- 依照《馬關條約》,清帝國割臺澎列島予日本,臺灣進入日治時期。
- 6月,日軍由基隆至滬尾,入海關署,設立淡水事務所。
- 10月(農曆9月9日重陽節),孫中山領導興中會發動第一次廣州起義,因事跡洩漏而失敗。
- 12月,臺北設立無線電通信,由臺北、淡水通信所辦民間電報收發。
- 淡水富商李貽和開始動工興建紅樓,於四年後(1899年)落成。
- 設立淡水電信局。
- 日本明治29年;清光緒22年。
- 08/05 -- 巴爾頓接受臺灣總督府的聘任來臺灣,擔任解決飲水問題的衛生工程顧問。
- 3月,設立滬尾淡水國語傳習所、淡水港糖稅及樟腦費檢查所、滬尾街淡水郵便電信局。
- 8月,淡水滬尾水道於8月開工,所有經費由日本國庫支付。
- 臺灣總督府發佈測候所編制,相繼勘定臺北、恆春、澎湖、臺中、臺南五處設立臨時測候所。
- 因淡水是最重要的港口與軍事要地,臺灣總督府為了解決飲水問題而成立「水道事務所」。
- 日本稅關鑑定官野村才二正式公布稅關官制,設立基隆、淡水、安平、臺南、打狗等五個稅關。
- 日治初期香港、廣東鼠疫猖獗,日本政府公布船舶檢疫暫行辦法,指定基隆、淡水、鹿港、安平、高雄等五港,對外來船舶實施檢疫。
- 日軍撤淡水事務所,改置淡水支廳,隸臺北縣。
- 興修由臺北經北投至淡水的公路。
- 臺灣新報出現「臺北八景」,是文武廟的惠良寫真館根據黑屋氏所撰的八景,向大眾募集題詠,分別是戍樓笛聲、觀岫拖嵐、蘆洲帆影、鐵橋夕照、屯山積雪、稻江新月、蘭渚曉風、錫嶺晚霞。
- 日本明治30年;清光緒23年。
- 03/24 -- 日本郵船公司設「淡水-福州」、「淡水-香港」間航線。
- 05/17 -- 公布修正「臺灣總督府地方機關組織章程」,改為滬尾辦務署,轄芝蘭三堡,使置街、庄長。
- 07/08 -- 荷蘭開設滬尾領事館,以德人查伯爾多(Poulu Chabert)為代領事。
- 日本駐臺總督乃木希典劃全臺為六縣三廳。
- 淡水開始記錄氣象資料。
- 富基角燈塔完工,是臺灣本島最北、日本人在臺灣興建的第一座燈塔。
- 淡水「浪花座」落成,臺灣北部第一家。
- 達飛聲任美國淡水領事。
- 日本明治31年;清光緒24年。
- 日本明治34年;清光緒27年。
- 06/02 -- 馬偕博士因喉癌病逝於淡水寓所,享年57歲,遺體安葬於淡江中學後面的馬偕墓。
- 08/25 -- 臺鐵淡水支線竣工通車。
- 10月,廢臺北縣為臺北廳,淡水鎮屬當時滬尾支廳。
- 11月,置臺北廳警察課,並設滬尾支廳派出所。
- 牛津學堂改為神學校,由吳威廉牧師(Rev.William Gauld)繼任校長。
- 日本明治42年;清宣統元年。
- 1月,廢止淡水與廈門、福州間航線。
- 牛津學堂改稱神學院,由約美但牧師統籌規劃,開始確立學年制度,入學一律要國小畢業(日據時代),學習六年後才可畢業。分設普通科與神學科。
- 港務局購置淡水號,開始疏浚淡水港淤砂。
- 林本源製糖株式會社成立,林熊徵擔任副社長。
- 林熊徵設置林本源博愛醫院,並捐贈鼓浪嶼博愛醫院。
- 井村大吉建立北投公共溫泉浴場
中華民國時期(1945-至今)
- 日本大正8年;民國8年。
- 日本大正9年;民國9年。
- 07/27 -- 廢台北廳改台北州,原台北廳淡水支廳改為臺北州淡水郡淡水街。
- 洪以南擔任首任淡水街長。
- 日本大正10年;民國10年。
- 發表大正九年調查日語家庭之結果,發表數字,淡水郡人口為2747人。
- 日本昭和5年;民國19年。
- 07/29、10/18 -- 淡水郡進行非常搜查。
- 3月,多田榮吉被任命為淡水街第四任街長,是首位擔任淡水街長的日本人。
- 杜聰明領導鴉片癮者的矯正工作,並成立「臺北更生院」做為治療處所。
- 淡水鄉土史家柯設偕留下〈詩美の鄉-淡水〉的歌詠之作,展現了淡水之美。
- 日本昭和8年;民國22年。
- 02/03 -- 淡水、北投間為了修造鐵路徵通行費,往返需10錢日圓。
- 06/10 -- 淡水郡舉行非常搜查。
- 07/26 -- 「臺北-淡水」間官營公共汽車開始營業。
- 淡水禮拜堂改建完工
- 日本昭和10年;民國24年。
- 昭和11年。
- 民國25年。
- 3月 -- 李好生集資30萬圓在暗街仔1號(今公明街)創立「老義發商行」。
- 江文也以管絃樂作品〈臺灣舞曲〉獲柏林第11屆奧林匹克國際音樂比賽特別獎。
- 日本昭和13年;民國27年。
19454年
- 民國35年。
- 杜聰明被推選為臺灣醫學會會長。
- 臺北縣警察局成立,並於淡水鎮設立下轄單位淡水區警察所。
- 民國36年。
- 民國38年。
- 民國39年。
- 民國45年。
- 淡江中學與純德女中合併,遂改稱為「私立淡江高級中學」。
- 廖繼春創作完成畫作「觀音山」。
- 4月臺灣銀行所設「滬尾出張所」更名改制為「淡水分行」。
- 8月中泰國小創辦,時名「屯山國小中和分校」。
- 9月21日台灣神學院新校舍竣工落成,上課至今。
- 11月19日成立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 民國47年。
- 民國54年。
- 民國56年。
- 民國57年。
1974年
- 民國66年。
- 09/10 -- 台灣校園民歌推手李雙澤在淡水興化店游泳時,不幸為了救人而在巨浪中溺斃。
- 民國68年。
- 民國72年。
- 10/31 -- 關渡大橋完工通車。
- 12/28 -- 淡水紅毛城公告指定為國定一級古蹟。
- 民國74年。
- 民國79年。
- 民國81年。
- 09/23 -- 音樂教育家陳泗治因病逝世,享壽81歲。
- 淡水白樓因故拆除。
- 民國85年。
- 民國87年。
- 民國89年。
- 民國91年。
- 民國92年
- 民國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