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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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編輯]

  淡水事務所是在日治初期,日本政府才剛得到臺灣沒多久,許多制度還沒有建立完全時,因淡水為重要的出入港口,所以日軍遂於淡水設立之。

  「淡水事務所」設於前清稅關內管理淡水。日軍自1895年6月9日至25日間在淡水的施政概況,包括將清國敗兵數千人之送還、市街之測圖、戶口之調查、市場之開設、臺北淡水間定期汽船之開始、糧食之徵發、市中之掃除、衛生之組織、土人委員之編制、巡捕編制、教授憲兵臺灣語、教授巡捕日語及軍事操典;派出所、揭示所、垃圾場及公共廁所之設置、村長之召喚及任命、國旗之授與、租稅調查、船籍調查及重輕罪之處分…等等「新政初期之事業」。

  其中許多項目皆為日本在臺灣之創舉,故日本在淡水之行政初體驗,在統治初期的臺灣地方行政上,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與重要意義。而當時淡水初期的地方政務工作,主要由福島安正轄下的通譯及軍士官負責推行,但「淡水事務所」有感於人員不足,許多事業無法推行得當,遂於同年6月12日決定挑選八名臺灣人擔任地方行政事務役員,將其分為「總務、法務、警務、衛生、商務、補助」等六組,並同時訓練十四名臺灣人擔任巡捕,透過淡水地區基層的地方村落組織,逐步完成淡水初期的政務。1895年6月20日,「淡水事務所」長官由總督府參事官大久保利武接任,7月19日臺灣總督府廢除該事務所,並於臺北縣下新設「淡水支廳」,將廳署設於滬尾街內,支廳長仍由大久保利武續任。

參考資料[編輯]

  • 淡水學用語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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