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7年
出自 淡水維基館
- 日本明治30年;清光緒23年。
- 03/24 -- 日本郵船公司設「淡水-福州」、「淡水-香港」間航線。
- 05/17 -- 公布修正「臺灣總督府地方機關組織章程」,改為滬尾辦務署,轄芝蘭三堡,使置街、庄長。
- 07/08 -- 荷蘭開設滬尾領事館,以德人查伯爾多(Poulu Chabert)為代領事。
- 日本駐臺總督乃木希典劃全臺為六縣三廳。
- 淡水開始記錄氣象資料。
- 富基角燈塔完工,是臺灣本島最北、日本人在臺灣興建的第一座燈塔。
- 淡水「浪花座」落成,臺灣北部第一家。
- 達飛聲任美國淡水領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