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大事記"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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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治時期(1683-1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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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9年3月29日 (五) 11:02 的修訂

史前時代

  • 芝山岩遺址

明鄭時期(1662-1683)

明代崇禎6年
明崇禎十五年清崇德七年
  • 荷蘭人為防止中日貿易路線被西班牙人截斷,屢次北上驅逐西班牙人,西班牙人因菲律賓有叛亂,守軍內調,荷蘭人乘虛攻佔淡水、陷雞籠(史稱第二次聖薩爾瓦多城戰役雞籠之戰),結束西班牙人在北台灣十六年(淡水十四年)之統治。聖多明哥城遭受摧毀。8月,淡水地區為荷蘭人佔據。荷蘭戶口表內,有原住民平埔族「蔴少翁社」名稱。
  • 鄭經出生,其父鄭成功18歲。


明永曆18年

清治時期(1683-1895)

清康熙二十三年。
  • 康熙皇帝將台灣正式劃入清國版圖。
  • 清廷統治臺灣設一府:台灣府,三縣:臺灣縣、鳳山縣、諸羅縣。淡水諸羅縣,縣治設諸羅,並派安平水師十人駐淡水,定半年換之制,但弁兵視淡水為蠻荒化外之地,縣治與設防有名無實。

1694年

清康熙三十六年。

1703年

清康熙五十三年。
  • 諸羅知縣周鐘瑄北巡,至雞籠、淡水登八里坌山(今觀音山)。
  • 淡北為化外之地,多閩省捕亡,恐肇亂階,其後乃有清革流民,以大甲溪為界之請。人民踰大甲溪北上者,非有官照不得行。
清康熙五十九年
清康熙六十一年
  • 黃淑璥所撰,《臺海使槎錄》,〈番俗六考〉中,在地方行政區中,有一名叫「芝蘭一堡」者。該書中亦載有「八芝蓮」地名。
清雍正元年。
  • 臺灣府行政區重劃,割諸羅虎尾溪以北至大甲溪以南增設彰化縣,而大甲溪以北成立淡水廳
  • 淡水廳設置初期因北路地方未闢,廳治暫時附設於彰化城內。
  • 增淡水港社船為六隻,特准運輸淡水米糧,接濟漳、泉民食。


清雍正五年
  • 因四周森林盛產野生蘭花,而有蘭林街之稱。
清乾隆二年
清乾隆六年。
清乾隆十一年
清乾隆十六年


清乾隆十七年
清乾隆二十九年
清乾隆三十八年
清乾隆四十五年
清嘉慶八年
  • 淡水廳同知胡應魁巡視蘭林街看到山峰蒼翠、川水澄澈,慨然曰:「宛如入芝蘭之室,堪稱名勝之區。」命頭人吳奮揚等把蘭林街改稱為「芝蘭街」,此為芝蘭之名由來


清嘉慶十年
  • 地方文人選芝蘭名勝八景:「賦詩一曰芝山獨峙,二曰蘭港雙橋,三曰竹林石室,四曰石壁漁舟,五曰番井沸泉,六曰猿洞桃花,七曰磺溪吼雨,八曰屯山積雪。鄉人始稱古早芝蘭為『八芝蘭』」。


清咸豐10年。
  • 天津條約簽訂之後,淡水正式開港。


清光緒元年。


清光緒5年。


清光緒13年。
  • 4月23日巡撫劉銘傳奏請鋪設由滬尾基隆南下之鐵路。
  • 3月,架設由滬尾、基隆到臺北之電纜線完工,並設滬尾基隆兩處電報分局。
  • 6月,設臺北「商務總局」,直轄基隆、淡水兩港對外事務。


日治時期(1895-1945)

日本明治28年;清光緒21年;臺灣民主國永清元年。
  • 依照《馬關條約》,清帝國割臺澎列島予日本,臺灣進入日治時期。
  • 6月,日軍由基隆滬尾,入海關署,設立淡水事務所
  • 10月(農曆9月9日重陽節),孫中山領導興中會發動第一次廣州起義,因事跡洩漏而失敗。
  • 12月,臺北設立無線電通信,由臺北、淡水通信所辦民間電報收發。
  • 淡水富商李貽和開始動工興建紅樓,於四年後(1899年)落成。
  • 設立淡水電信局


日本明治29年;清光緒22年。
  • 08/05 -- 巴爾頓接受臺灣總督府的聘任來臺灣,擔任解決飲水問題的衛生工程顧問。
  • 3月,設立滬尾淡水國語傳習所、淡水港糖稅及樟腦費檢查所、滬尾街淡水郵便電信局
  • 8月,淡水滬尾水道於8月開工,所有經費由日本國庫支付。
  • 臺灣總督府發佈測候所編制,相繼勘定臺北、恆春、澎湖、臺中、臺南五處設立臨時測候所。
  • 淡水是最重要的港口與軍事要地,臺灣總督府為了解決飲水問題而成立「水道事務所」。
  • 日本稅關鑑定官野村才二正式公布稅關官制,設立基隆淡水、安平、臺南、打狗等五個稅關。
  • 日治初期香港、廣東鼠疫猖獗,日本政府公布船舶檢疫暫行辦法,指定基隆淡水、鹿港、安平、高雄等五港,對外來船舶實施檢疫。
  • 日軍撤淡水事務所,改置淡水支廳,隸臺北縣。
  • 興修由臺北經北投至淡水的公路。
  • 臺灣新報出現「臺北八景」,是文武廟惠良寫真館根據黑屋氏所撰的八景,向大眾募集題詠,分別是戍樓笛聲、觀岫拖嵐、蘆洲帆影、鐵橋夕照、屯山積雪、稻江新月、蘭渚曉風、錫嶺晚霞。


日本明治30年;清光緒23年。
  • 03/24 -- 日本郵船公司設「淡水-福州」、「淡水-香港」間航線。
  • 05/17 -- 公布修正「臺灣總督府地方機關組織章程」,改為滬尾辦務署,轄芝蘭三堡,使置街、庄長。
  • 07/08 -- 荷蘭開設滬尾領事館,以德人查伯爾多(Poulu Chabert)為代領事。
  • 日本駐臺總督乃木希典劃全臺為六縣三廳。
  • 淡水開始記錄氣象資料。
  • 富基角燈塔完工,是臺灣本島最北、日本人在臺灣興建的第一座燈塔。
  • 淡水「浪花座」落成,臺灣北部第一家。
  • 達飛聲任美國淡水領事。


日本明治31年;清光緒24年。


日本明治34年;清光緒27年。
  • 06/02 -- 馬偕博士因喉癌病逝於淡水寓所,享年57歲,遺體安葬於淡江中學後面的馬偕墓
  • 08/25 -- 臺鐵淡水支線竣工通車。
  • 10月,廢臺北縣為臺北廳,淡水鎮屬當時滬尾支廳。
  • 11月,置臺北廳警察課,並設滬尾支廳派出所。
  • 牛津學堂改為神學校,由吳威廉牧師(Rev.William Gauld)繼任校長。


日本明治42年;清宣統元年。
  • 1月,廢止淡水與廈門、福州間航線。
  • 牛津學堂改稱神學院,由約美但牧師統籌規劃,開始確立學年制度,入學一律要國小畢業(日據時代),學習六年後才可畢業。分設普通科與神學科。
  • 港務局購置淡水號,開始疏浚淡水港淤砂。
  • 林本源製糖株式會社成立,林熊徵擔任副社長。
  • 林熊徵設置林本源博愛醫院,並捐贈鼓浪嶼博愛醫院。
  • 井村大吉建立北投公共溫泉浴場


中華民國時期(1945-至今)

日本大正8年;民國8年。


日本大正9年;民國9年。


日本大正10年;民國10年。
  • 發表大正九年調查日語家庭之結果,發表數字,淡水郡人口為2747人。


日本昭和5年;民國19年。
  • 07/29、10/18 -- 淡水郡進行非常搜查。
  • 3月,多田榮吉被任命為淡水街第四任街長,是首位擔任淡水街長的日本人。
  • 杜聰明領導鴉片癮者的矯正工作,並成立「臺北更生院」做為治療處所。
  • 淡水鄉土史家柯設偕留下〈詩美の鄉-淡水〉的歌詠之作,展現了淡水之美。


日本昭和8年;民國22年。
  • 02/03 -- 淡水、北投間為了修造鐵路徵通行費,往返需10錢日圓。
  • 06/10 -- 淡水郡舉行非常搜查
  • 07/26 -- 「臺北-淡水」間官營公共汽車開始營業。
  • 淡水禮拜堂改建完工


日本昭和10年;民國24年。


  • 昭和11年。
  • 民國25年。
  • 3月 -- 李好生集資30萬圓在暗街仔1號(今公明街)創立「老義發商行」。
  • 江文也以管絃樂作品〈臺灣舞曲〉獲柏林第11屆奧林匹克國際音樂比賽特別獎。


日本昭和13年;民國27年。


19454年

  • 民國35年。
  • 杜聰明被推選為臺灣醫學會會長。
  • 臺北縣警察局成立,並於淡水鎮設立下轄單位淡水區警察所。


民國36年。


民國38年。


民國39年。



民國47年。


民國54年。


民國56年。


民國57年。


1974年

民國66年。
  • 09/10 -- 台灣校園民歌推手李雙澤在淡水興化店游泳時,不幸為了救人而在巨浪中溺斃。


民國68年。


民國72年。


民國74年。


民國79年。


民國81年。


民國85年。


民國87年。


民國89年。


民國91年。


民國92年


民國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