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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之古蹟分為三種:國家古蹟(一級古蹟)、直轄市古蹟(二級古蹟)、縣市級古蹟(三級古蹟),[[1997年]]之前指定者,以'''一級、二級、三級'''區分,之後指定者則以主管機關劃分。古蹟的類別可分為祠堂、寺廟、宅第、城郭、關塞、衙署、車站、書院、碑碣、教堂、牌坊、墓葬、堤閘、燈塔、橋樑及產業設施等。<ref>[http://163.20.52.71/stu635/cwpspage/ta/old/new_page_2.htm 古蹟分類]</ref><br> | 中華民國《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之古蹟分為三種:國家古蹟(一級古蹟)、直轄市古蹟(二級古蹟)、縣市級古蹟(三級古蹟),[[1997年]]之前指定者,以'''一級、二級、三級'''區分,之後指定者則以主管機關劃分。古蹟的類別可分為祠堂、寺廟、宅第、城郭、關塞、衙署、車站、書院、碑碣、教堂、牌坊、墓葬、堤閘、燈塔、橋樑及產業設施等。<ref>[http://163.20.52.71/stu635/cwpspage/ta/old/new_page_2.htm 古蹟分類]</ref><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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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分類簡介[編輯]
中華民國《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之古蹟分為三種:國家古蹟(一級古蹟)、直轄市古蹟(二級古蹟)、縣市級古蹟(三級古蹟),1997年之前指定者,以一級、二級、三級區分,之後指定者則以主管機關劃分。古蹟的類別可分為祠堂、寺廟、宅第、城郭、關塞、衙署、車站、書院、碑碣、教堂、牌坊、墓葬、堤閘、燈塔、橋樑及產業設施等。[1]
「古蹟依其主管機關區分為國定、直轄市定、縣(市)定三類,由各級主管機關審查指定後,辦理公告。直轄市、縣(市)定者,並應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古蹟滅失、減損或增加其價值時,應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解除其指定或變更其類別。」
─────────(文化部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二章第十四條)[2]
「古蹟及歷史建築,為年代長久且其重要部分仍完整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包括祠堂、寺廟、宅第、城郭、關塞、衙署、車站、書院、碑碣、教堂、牌坊、墓葬、堤閘、燈塔、橋樑及產業設施等。」
─────────(文化部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 第二條)[3]
古蹟一覽[編輯]
一級古蹟[編輯]
紅毛城[編輯]
紅毛城位在淡水文化里中正路28巷1號,為淡水著名的文化古蹟、古蹟類別為衙署,不但是台灣現存最古老的建築之一,同時也是內政部於1983年12月28日公告指定的國家一級古蹟。目前管理使用單位為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 |
二級古蹟[編輯]
鄞山寺[編輯]
鄞山寺("鄞"音同"銀")位於淡水鄧公里鄧公路15號,於1985年8月19日公告指定為國定第二級古蹟、古蹟類型為寺廟,面積2,131平方公尺。本寺創建於1822年(清道光2年)供奉定光古佛,廟中供奉的是從武平縣巖前城迎來「定光古佛」罕見的軟身神像。 |
理學堂大書院[編輯]
理學堂大書院(Oxford College)位於新北市淡水區真理街32號(真理大學校園裡),面積1,178平方公尺。係由馬偕博士創立於1882年(清光緒八年),因英文名為Oxford College,後世便以「牛津學堂」稱之,為台灣神學院、真理大學的前身,亦曾作為淡江中學的臨時校舍。現為真理大學校史館,並由政府於1985年8月19日列為國定二級古蹟、古蹟類別為書院。 |
滬尾砲台 (又名:滬尾礮臺)[編輯]
礮臺位在油車里油車口4號,今淡水高爾夫球場西側,面積26,711平方公尺。中法戰爭後,劉銘傳深知臺灣海防的脆弱及重要性,決定加強臺灣海防的建設並在各海口增建礮臺以利防禦。西元1886年(光緒12)劉銘傳聘請德國籍技師巴恩士(Lieut Max E. Hecht)負責督造,於澎湖、基隆、滬尾、安平、旗後等五處海口建造十座新式礮臺。其中,滬尾有兩座礮臺,一為「北門鎖鑰」即今日滬尾礮臺,另一為「保固東瀛」今已不見其遺跡,並透過英商怡和洋行向英國購買「阿姆斯脫朗」大礮31尊全數安裝於這10座新礮臺上。1889年(光緒15)大礮安裝完竣後,滬尾礮臺便未曾實際參與戰事,所以建築部分至今保存相當完整。 |
三級古蹟[編輯]
龍山寺[編輯]
淡水龍山寺位於新北市淡水區清文里中山路90巷22號,為臺灣地區清代所建的五座龍山寺之一,這五座寺廟均是分靈自福建晉江安海龍山寺,故也都稱為龍山寺,分別是:淡水龍山寺、臺北艋舺龍山寺、臺南龍山寺、鳳山龍山寺以及鹿港龍山寺。淡水龍山寺主祀的觀音佛祖,為泉州府晉江、惠安、南安三邑人守護神,經黃龍安等頭人募款聚資,南安洪姓族人獻地重建,於1858年(清咸豐8年)完成。1981年慧心法師始修復龍山寺,1985年(民國74年)又修建增加一座拜亭。 |
福佑宮[編輯]
淡水福佑宮位在淡水中正路200號,相傳建於1732年(清雍正十年),福建泉州府七邑(七縣份),受不了異族統治和滿懷反清復明的志士相繼渡海來台,透過宗教性結社增進之間的團結,首先建廟,順迎供奉湄洲媽祖為庇蔭,是滬尾街上最古老的廟宇之一。早期移民渡海來臺灣,因此,先民對於海上守護神媽祖格外尊崇。1985年8月19日公告為市定第三級古蹟,種類為寺廟。 |
馬偕墓[編輯]
馬偕墓位在新北市淡水區文化里真理街26號淡江中學後方,建於西元1901年(清光緒27年)馬偕辭世時,至今已有一百餘年歷史,於1985年(民國74年)8月19日經公告為第三級古蹟。 |
小白宮 (又名:前清淡水關稅務司官邸)[編輯]
前清淡水海關稅務司官邸位在淡水真理街15號,俗稱小白宮。臺灣洋關之設,源於1858年(清咸豐8年)清朝在英法聯軍時戰敗後與英、法分別簽訂「天津條約」,被迫將臺灣開放為通商口岸。1860年(咸豐10)天津條約(1858年簽訂,1860年互換)之後,英國首任駐臺副領事郇和(Robert Swinhoe)於1861年7月(咸豐11年6月)抵臺勘查通商港口的情況,因臺灣府城海口淤滯、船隻難停泊不適合做為通商港口,最後議定滬尾作為通商碼頭,率先談妥在淡水開港事宜,海關業務主要是徵收進出口船隻裝載貨物的稅款,同時擔任償還列強賠款、外債擔保的角色。而後1862年(清同治元年)6月22日,在滬尾設洋關正式開市徵稅,洋關亦正式設立,並興建海關官邸提供稅關長、秘書(書記)及其他海關官員居住。 |
其他[編輯]
重建街14號[編輯]
「淡水鎮重建街14號」建物位居古街的重要通道轉角點,與隔鄰的「重建街16號」同為古街上坡與南下階梯通福佑宮的重要節點建築。此建築格局外觀整體上仍保有1930年代日治時期的始建風貌。在重建街的建築陸續拆除翻新的現況下,老街的風貌僅能由此少數的老屋來回顧歷史樣貌。此建築為老街僅存老建物之一,具有老街意象之指標意義。因重建街已部份拓寬,淡水第一老街之歷史意義和街屋原貌,即將消失殆盡,留下14號街屋有歷史座標之意義。淡水崎仔頂是淡水最早形成街屋的地段,建物與街道間有幾層高度落差,本屋左側南邊山牆的氣勢傳達出傳統「長條街屋」的樣態,見證老街的歷史痕跡,屋前有一短牆作界分,好似欄杆或女兒牆,入口門廳與北側間尤有一道「彎弓門」作連通,二樓山牆外牆還有早期墀頭的作法,屋牆及屋架木樑,雖為日治時代的建物,但是其址在清代已有房屋。 本屋之左側鄰巷道,採光明亮,且室內高低隨地形變化,頗為少見。建物室內空間雖緊湊,但空間利用機能合理,以小空間做最高利用,具有早期街屋之特性,屋主陳其宗醫師在淡水地方有其聲望,值得保存其故居。今已被公告指定為市定古蹟。 本屋原為布袋戲主題館,後來在蔡以倫的努力下成為新的文創基地「香草街屋」,致力於重建街與周邊的文化介紹導覽,另外也有香草課程。 |
原英商嘉士洋行倉庫[編輯]
嘉士洋行倉庫(即淡水殼牌倉庫)位在淡水鎮鼻頭街22號,淡水捷運站東側。1860年(清咸豐10年)清廷依北京條約對外開放四港,淡水港迅速成為北臺灣第一大港、佔全臺貿易量六成以上。洋商亦快速進駐,有寶順、德記、水陸、和記、怡記五大洋行,之後嘉士洋行也並列位於淡水烽火段及鼻仔頭等地方。淡水開港後洋樓林立、最著名的便是英商寶順洋行住宅、德記洋行、道格拉斯洋行及殼牌公司之儲油及油槽倉庫等。 殼牌公司於1897年將石油生產、油輪、貿易倉儲加以整合,以紀念其父販賣貝殼起家,遂命公司名為殼牌運輸貿易公司,並買下淡水的嘉士洋行為遠東地區貿易之一環。當時建有三座油槽,倉庫區內鋪設鐵軌接通淡水火車線,便利貨櫃裝載油品,便開啟嘉士洋行新使命。 |
馬偕租屋處[編輯]
馬偕租屋處是馬偕博士(偕叡理牧師)初到淡水時的住所,位於馬偕銅像三角公園旁的馬偕街內,此街道是因感念馬偕博士對當地的貢獻而命名。據文獻記載馬偕於1872年來到淡水時,最先向外籍茶商陶德借住,到了4月10日,日記中記載著:「租到了一幢房子,這房子原本是一位中國官員要做為馬廄的,我付了訂金後就著手洗刷並請工人灑石灰消毒房子,也將下水道大肆整理一番 ...」馬偕博士即以此住所做為傳教、教育和醫療的基地,就此展開他對北臺灣的貢獻,清治時期的龍目井馬廄地段也因紀念馬偕而改名為馬偕街。 馬偕租屋處約位於今日馬偕街24號屋後,當年的舊模樣已不復存在,而隔鄰的馬偕街20號建物為文史工作者蘇文魁老師所有,蘇老師便在門口小徑前的木門上,設立了有關馬偕家族小歷史及馬偕租屋處不同時空風景轉換的看版。隨著物換星移,此處雖已看不出當年的建築與陳設,但至今仍是人們緬懷馬偕的極佳地點。雖無法目睹故居原貌,但從後人所提供馬偕博士日記內記載:「我只有兩只木箱,沒有床,也沒有桌椅,雖是如此,但我已有可以自由使用的房子,比起富人的大廈,多麼令人高興啊!」可看出他對這個由馬廄改修而成的簡陋居所相當怡然自得,更令人感佩他的簡樸作風。 |
淡水海關碼頭[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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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碼頭位在淡水區中正路259號。1861年7月,英國副領事郇和(Robert Swinhoe)來臺勘察後,以淡水港較臺灣所有其他各港,具有更大的便益,於是議定以滬尾為通商碼頭,洋船也開始停泊於淡水。當時臺灣仍隸屬於福建省,因此,設關事宜交由福建候補道區天民負責辦理。1862年7月28日(同治元年6月22日),區天民以滬尾守備署開設海關,正式收稅。 中國原有「海關」分為「新關」(又稱為「洋關」)及「常關」(又稱為「舊關」),前者徵收通過國境的貨物關稅,後者徵收屬於國境內交易貨物的稅款,由於「新關」負責國境關稅的徵收,主要交涉的對象均為外國人,於是將「新關」劃歸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經管。中國政府延請英國人為「總稅務司」,海關管理權移轉給洋人。 滬尾新關編制分為:稅務司、頭等、二等、三等、四等幫供事、總巡、二等、三等驗貨、頭等、二等、三等鈐字手、醫師、技師等。這些職員以英人為主。 1895年8月5日,淡水海關移交給日本。1916年,淡水稅關總關自淡水移設臺北大稻埕,並於1920年將原淡水稅關更名為「總督府稅關淡水支署」。總關的移動,顯示淡水已失去統領全臺關務的地位。 碼頭全長約為150公尺,全屬重力式岸壁構造,岸壁表面全為硬石,砌築得很堅固;另有「繫船石」十五根以及「登船口」,可供船舶停靠、上、下貨之用。其建築構造於文化資產中別具特色。於2000年6月27日公告為市定古蹟、類別為碼頭,面積9,248平方公尺,由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管理,碼頭目前仍在整修中,未開放進入參觀。 |
淡水外僑墓園[編輯]
淡水外僑墓園位於淡水真理街3巷與馬偕墓園以一牆隔開,於民國87年8月29日公告為縣定古蹟。自從1860年(咸豐10)開港通商以後,淡水成為國際港埠,清廷又准外國人得以在此地傳教、居住、購地、埋葬等,因此來臺經商、傳教的外國人不少,這些途經淡水的外國人或居住此地的外國人,若有人因故客死淡水的時候,有不少人就很自然地埋在淡水。 淡水外僑墓園裡最早的一座墳墓是在西元1867年(同治6),英國領事館則從1870年(同治9)開始管理墓園。但是,經過臺灣與英國間的公文往返,英國領事館遲至1890年(光緒16)才真正擁有第一本的「帳冊」(當年為了管理墓園所需的經費,有一筆向淡水海關募來的「208英磅」之收入費。到了西元1909年(明治42)9月『英國人共同墓地管理者、大不列顛領事代理人清水重隆以銀壹佰圓「無限期無條件」向臺北廳借此墳地。』一直維持到現在。 |
淡水崎仔頂施家古厝[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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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家古厝原名「榮記大厝」,位在淡水中正路8巷9號,為新北市市定古蹟,是日治時期全台最大木材商施坤山故居,不僅是淡水市區僅存的閩南院落建築,也是滬尾街商業繁榮的見證。 古厝原為淡水富商「鄭榮記」於清朝末年所建,至今超過百年歷史;約在1915(大正4)年由當時全台最大木材商「施合發商行」老闆施坤山買下,並採用最好的紅磚和木料大力整修,做為住宅,即為今日所稱的「施家古厝」。施家古厝地理位置較高,三合院式建築在淡水老街上獨樹一格,地理師視其為龍脈最前端,屬龍首位置,古厝珍貴之處,在於建材、工法相當考究,牆面磚雕或窗櫺頗具藝術價值,特別是門前兩根檐柱,以特製弧形紅磚砌成,古意盎然,是施家當年財力雄厚的表徵。現存滬尾街大多屬西式或日式古蹟建築群,但施家古厝是除了寺廟外,唯一傳統閩南式院落,極具文化保存價值。2005年9月公告為台北縣定古蹟,加以修繕、保存。 |
淡水禮拜堂[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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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禮拜堂位於淡水馬偕街8號,為淡水著名的文化古蹟,為新北市市定古蹟之一。 西元1872年3月9日,來自加拿大的偕叡理牧師(Dr. George Leslie Mackay,人稱馬偕博士)抵達淡水後,就積極地展開傳教的工作,也學習閩南語和地方文化。而原租賃的房子,不但是作為醫院,也是傳教的地方,這是第一代的教堂。 淡水禮拜堂有著仿哥德式的尖塔,採用扶壁,柱頭以小帽尖裝飾,外牆以清水磚砌造,內部採用有鋼筋的 RC 柱及樓板,屋頂大跨距的鐵骨承拖住,再以木板作天花板,左邊是高聳的鐘塔。 1986 年屋頂因傳統屋瓦維修困難,故採用進口鋁質浪板全面翻修,也將傳統玻璃改為鑲鉗彩色玻璃,教堂正面有著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鐘樓則是「五餅二魚」及「客西馬尼禱告」的基督教義。 淡水禮拜堂是一座設計仔細且施工嚴謹的建築。就設計層面而言,建築物有許多細節(detail),包括柱腳、牆面、砌磚法、扶壁、拱窗、平拱窗、尖拱窗、線腳、水平飾帶及尖頂等。 |
滬尾偕醫館[編輯]
滬尾偕醫館位在臺北縣淡水鎮馬偕街6號,緊鄰淡水禮拜堂,屬於直轄市定古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