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外僑墓園" 修訂間的差異
(→地圖資訊) |
|||
(未顯示由 1 位使用者於中間所作的 1 次修訂) | |||
行 4: | 行 4: | ||
==簡介== | ==簡介== | ||
− | '''淡水外僑墓園''' | + | '''淡水外僑墓園'''又稱馬偕墓園,位於[[淡水]][[真理街]]3巷,與[[馬偕墓園]]以一牆隔開,於民國87年([[1998年]])8月29日公告為縣定古蹟。自從[[1860年]](咸豐10)開港通商以後,[[淡水]]成為國際港埠,清廷又准許外國人得於此地傳教、居住、購地、埋葬等,因此來臺經商、傳教的外國人不少,這些途經[[淡水]]的外國人或居住此地的外國人當中,有不少人因故客死[[淡水]]的時候,就很自然地埋葬在[[淡水]]。 |
墓園裡最早的一座墳墓是在西元[[1867年]](同治6),[[英國領事館]]則從[[1870年]](同治9)開始管理墓園。但是,經過臺灣與英國間的公文往返,英國領事館遲至[[1890年]](光緒16)才真正擁有第一本的「帳冊」(當年為了管理墓園所需的經費,有一筆向[[淡水海關]]募來的「208英磅」之收入費。到了西元[[1909年]](明治42)9月『英國人共同墓地管理者、大不列顛領事代理人清水重隆以銀壹佰圓「無限期無條件」向臺北廳借此墳地。』一直維持到現在。目前墓園委由「加僑協會」負責管理與維護。 | 墓園裡最早的一座墳墓是在西元[[1867年]](同治6),[[英國領事館]]則從[[1870年]](同治9)開始管理墓園。但是,經過臺灣與英國間的公文往返,英國領事館遲至[[1890年]](光緒16)才真正擁有第一本的「帳冊」(當年為了管理墓園所需的經費,有一筆向[[淡水海關]]募來的「208英磅」之收入費。到了西元[[1909年]](明治42)9月『英國人共同墓地管理者、大不列顛領事代理人清水重隆以銀壹佰圓「無限期無條件」向臺北廳借此墳地。』一直維持到現在。目前墓園委由「加僑協會」負責管理與維護。 | ||
行 15: | 行 15: | ||
===墓園劃分與使用材料=== | ===墓園劃分與使用材料=== | ||
− | + | 墓園中所埋葬的外籍人士,宗教信仰、職業、國籍不盡相同,因此墓園區分為四個區域,東區以基督教徒為主、西區以商人為主、南區以天主教為主、北區為官員。這樣的區分是有必要的,因為,不同宗教信仰,彼此的告別式就會不一樣,甚至有排他性的宗教色彩。安息於墓園中著名的人物有[[吳威廉]]牧師,受[[劉銘傳]]之聘和來臺監造砲臺的德國設計師[[巴恩士]](18號墓,M.HE-CHT)等,其中[[巴恩士]]的墓塚有所謂中、西式墓二種,也有品茶師。 | |
淡水外僑墓園使用的材料主要有兩類,一種是觀音山石、花崗石、唭哩岸石、大理石等石材類,其中花崗石的選用為多,地區性材料的觀音山石和唭哩岸石,也有諸多墓選用;另一種為磚構材,建構成為別有特色的西式墓園。 | 淡水外僑墓園使用的材料主要有兩類,一種是觀音山石、花崗石、唭哩岸石、大理石等石材類,其中花崗石的選用為多,地區性材料的觀音山石和唭哩岸石,也有諸多墓選用;另一種為磚構材,建構成為別有特色的西式墓園。 | ||
===墓園最早與最晚的墓碑=== | ===墓園最早與最晚的墓碑=== | ||
− | [[1867年]]英國人Charles Earl將他2歲夭折的女兒葬在[[紅毛城]] | + | [[1867年]]英國人Charles Earl將他2歲夭折的女兒葬在[[紅毛城]]後方山坡上,此為[[淡水]]外國人墓園的開端,成為外國人客死[[淡水]]埋骨之處。最後一個墳墓是[[1974年]]時的一名英格蘭人Hazel W. Harding,是傳教士的妻子。墓園經歷了清朝、日治到光復共百多年之久。 |
+ | |||
===墳墓數量=== | ===墳墓數量=== | ||
自[[1867年]]至[[1974年]]為止,共76人。其中三座不知姓名、三座僅存墓碑。因墓園中有不少樹木,樹根的發展破壞不少墳墓,有些因此而遷葬。 | 自[[1867年]]至[[1974年]]為止,共76人。其中三座不知姓名、三座僅存墓碑。因墓園中有不少樹木,樹根的發展破壞不少墳墓,有些因此而遷葬。 | ||
行 26: | 行 27: | ||
==交通資訊== | ==交通資訊== | ||
*大眾交通工具 | *大眾交通工具 | ||
− | + | 公車869、894、紅36、紅38、紅51,在「淡江中學」下車。 | |
==地圖資訊== | ==地圖資訊== | ||
行 40: | 行 41: | ||
==相關頁面== | ==相關頁面== | ||
− | [[Tamsui Foreigners' Cemetery]] | + | *[[Tamsui Foreigners' Cemetery]] |
*[[巴恩士]] | *[[巴恩士]] | ||
*[[馬偕墓]] | *[[馬偕墓]] | ||
行 62: | 行 63: | ||
[[Category:古蹟]][[Category:馬偕之路]] | [[Category:古蹟]][[Category:馬偕之路]] | ||
+ | {{淡水文化資產導覽盒}} |
於 2024年2月15日 (四) 00:16 的最新修訂
• 目前所在分類:主分類 > 淡水 > 景點 > 古蹟
簡介[編輯]
淡水外僑墓園又稱馬偕墓園,位於淡水真理街3巷,與馬偕墓園以一牆隔開,於民國87年(1998年)8月29日公告為縣定古蹟。自從1860年(咸豐10)開港通商以後,淡水成為國際港埠,清廷又准許外國人得於此地傳教、居住、購地、埋葬等,因此來臺經商、傳教的外國人不少,這些途經淡水的外國人或居住此地的外國人當中,有不少人因故客死淡水的時候,就很自然地埋葬在淡水。
墓園裡最早的一座墳墓是在西元1867年(同治6),英國領事館則從1870年(同治9)開始管理墓園。但是,經過臺灣與英國間的公文往返,英國領事館遲至1890年(光緒16)才真正擁有第一本的「帳冊」(當年為了管理墓園所需的經費,有一筆向淡水海關募來的「208英磅」之收入費。到了西元1909年(明治42)9月『英國人共同墓地管理者、大不列顛領事代理人清水重隆以銀壹佰圓「無限期無條件」向臺北廳借此墳地。』一直維持到現在。目前墓園委由「加僑協會」負責管理與維護。
墓園正門[編輯]
墓園劃分與使用材料[編輯]
墓園中所埋葬的外籍人士,宗教信仰、職業、國籍不盡相同,因此墓園區分為四個區域,東區以基督教徒為主、西區以商人為主、南區以天主教為主、北區為官員。這樣的區分是有必要的,因為,不同宗教信仰,彼此的告別式就會不一樣,甚至有排他性的宗教色彩。安息於墓園中著名的人物有吳威廉牧師,受劉銘傳之聘和來臺監造砲臺的德國設計師巴恩士(18號墓,M.HE-CHT)等,其中巴恩士的墓塚有所謂中、西式墓二種,也有品茶師。
淡水外僑墓園使用的材料主要有兩類,一種是觀音山石、花崗石、唭哩岸石、大理石等石材類,其中花崗石的選用為多,地區性材料的觀音山石和唭哩岸石,也有諸多墓選用;另一種為磚構材,建構成為別有特色的西式墓園。
墓園最早與最晚的墓碑[編輯]
1867年英國人Charles Earl將他2歲夭折的女兒葬在紅毛城後方山坡上,此為淡水外國人墓園的開端,成為外國人客死淡水埋骨之處。最後一個墳墓是1974年時的一名英格蘭人Hazel W. Harding,是傳教士的妻子。墓園經歷了清朝、日治到光復共百多年之久。
墳墓數量[編輯]
自1867年至1974年為止,共76人。其中三座不知姓名、三座僅存墓碑。因墓園中有不少樹木,樹根的發展破壞不少墳墓,有些因此而遷葬。
交通資訊[編輯]
- 大眾交通工具
公車869、894、紅36、紅38、紅51,在「淡江中學」下車。
地圖資訊[編輯]
參考資料與來源[編輯]
- 《淡水鎮志》,(淡水區公所,2013)。
- 《臺北縣縣定古蹟淡水外僑墓園調查研究及修護計劃》,(臺北:臺北縣政府文化局,2003)。
- 周宗賢《淡水輝煌的歲月》,(臺北:臺灣商務,2007)。
- 周宗賢《臺北縣文化資產手冊》(臺北縣:臺北縣文化局,2005)。
- 淡水學用語辭典
- 臺北縣立淡水古蹟博物館《淡水地區文化資產(有形文化財)普查計劃報告書》,(臺北:臺北縣立淡水古蹟博物館,2008年9月)。
相關頁面[編輯]
相關新聞[編輯]
- 2015-04-07 非亲非故无所谓 新北墓园年年都有老外集体扫墓【中國新聞網】
- 2017-04-04 淡水外僑墓園 76位外國人長眠於此【台灣好新聞】
- 2017-04-05 淡水外僑墓園 阿兜仔入境隨俗【中國時報】
相關連結[編輯]
- 【馬偕墓】&【淡水外僑墓園】【痞客邦】
- 馬偕台灣紀行 - 淡水外僑墓園
- 馬偕墓園
- 馬偕墓園之現況 何淑娟
- 淡水 外僑墓園【Xuite】
- 淡水外僑墓園
- 淡水外僑墓園【文化資源地理資訊系統】
- 淡水外僑墓園【新北市觀光旅遊網】
|
|||
古物 | 皇明「黃公郭氏圓」墓碑.望高樓碑誌 | ||
古蹟 | 市定古蹟 | 滬尾水道.馬偕墓.淡水崎仔頂施家古厝.淡水街長多田榮吉故居.淡水氣候觀測所.淡水禮拜堂.擢勝營.淡水外僑墓園.振文社.淡水福佑宮.淡水海關碼頭.淡水水上機場.淡水龍山寺.淡水臺銀日式宿舍.淡水公司田溪橋遺蹟.淡水日商中野宅.淡水重建街14號街屋.淡水重建街16號街屋.滬尾湖南勇古墓.滬尾小學校禮堂.滬尾偕醫館 | |
國定古蹟 | 淡水紅毛城.理學堂大書院.鄞山寺.聖安東尼奧城.滬尾礮臺 | ||
考古遺址 | 長濱文化.清法戰爭滬尾古戰場城岸遺蹟.水碓尾遺址.油車口遺址.大田寮遺址 | ||
歷史建築 | 淡水紅樓.木下靜涯故居.梁實秋故居.馬偕故居.馬偕租屋處.淡水日本警官宿舍.駱家古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