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仔社"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淡水維基館
(未顯示由 3 位使用者於中間所作的 6 次修訂) | |||
行 1: | 行 1: | ||
− | {{ | + | {{導覽條2|聚落|淡水地區平埔族}} |
==景點簡介== | ==景點簡介== | ||
− | ''' | + | '''林仔社'''與[[圭柔社]]:荷蘭文資料記為Sinack、Senaer、Chinar、Chettaer等,漢人文獻寫作林仔社、雞柔社、內雞洲社,或圭柔山社、雞柔山社、小雞籠社等。 |
− | 翁佳音比定Senaer社址位於公司田溪左側的林子,距離[[紅毛城]] | + | 翁佳音比定Senaer社址位於公司田溪左側的林子,距離[[紅毛城]]二至三公里之間,這一帶的平埔族社,即為清代文獻上的雞柔社、[[圭柔社]]乃至小雞籠社,可初步將林仔與圭柔二社等同視之。 |
− | + | 林仔社在西荷時代不僅與外界交涉頻繁,並且也是提供北部其他族社米穀的生產者,在西班牙人的文獻中記載淡水城附近產良米,並能運到雞籠供食。林仔人還懂得燒磚,荷蘭資料中提到林子人燒磚師傅的家,今[[賢孝里]]一帶的舊地名灰磘仔庄的地名起源,可能與林仔社人的生業有關。 | |
− | + | 根據1735年(雍正13)土官達貓勞眉的賣契描述「[[圭柔社]],北至八連溪,南到施茂墾地」,該契並反映了該社正值經濟生活的大轉變,由於「乏銀完餉」,所以將平埔山坑賣予王啟林與廖楊世,而高崙之處仍由該社耕作,舊有水圳也由該社修理;然在之後的賣斷契約中,1746年(乾隆11)該社將僅剩的保留地也一併賣出,並賣予繼承廖楊世的何長興。而在1746年(乾隆11)後已未見圭柔社契字,有的已是以圭北屯社之名義出現。溫振華的解釋是圭柔社的地權已由圭北屯社承繼,其為管理土地產業的組織,但由圭、北、屯社三社組成的屯丁數僅有十一名,三社的衰微由此可見。 | |
− | |||
− | |||
− | |||
==相關頁面== | ==相關頁面== | ||
:*[[紅毛城]] | :*[[紅毛城]] | ||
− | :*[[ | + | :*[[圭柔社]] |
==參考資料== | ==參考資料== | ||
行 23: | 行 20: | ||
:*[http://twstudy.iis.sinica.edu.tw/oldmap/doc/Taipei/Taipei04.htm 大台北古地圖─台灣研究網路化] | :*[http://twstudy.iis.sinica.edu.tw/oldmap/doc/Taipei/Taipei04.htm 大台北古地圖─台灣研究網路化] | ||
:*[http://ci6.lib.ntu.edu.tw/tamsui/subject/subject-3/17centry_2_maps/p12.html 大台北古地圖─林仔社] | :*[http://ci6.lib.ntu.edu.tw/tamsui/subject/subject-3/17centry_2_maps/p12.html 大台北古地圖─林仔社] | ||
+ | :*[http://c.ianthro.tw/60149 林子社戶口表]【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數位典藏】 | ||
+ | :*[http://tamsui.wikia.com/wiki/%E6%B7%A1%E6%B0%B4%E5%9C%B0%E5%8D%80%E5%B9%B3%E5%9F%94%E6%97%8F%E7%A4%BE%E5%9D%80%E8%88%87%E7%A4%BE%E5%9F%9F 淡水地區平埔族社址與社域]【開放淡水】 | ||
− | [[Category: | + | [[Category:聚落]][[Category:淡水地區平埔族]] |
+ | {{淡水地名導覽盒}} |
於 2023年5月19日 (五) 19:50 的最新修訂
• 目前所在分類:主分類 > 淡水 > 聚落 > 淡水地區平埔族
景點簡介[編輯]
林仔社與圭柔社:荷蘭文資料記為Sinack、Senaer、Chinar、Chettaer等,漢人文獻寫作林仔社、雞柔社、內雞洲社,或圭柔山社、雞柔山社、小雞籠社等。
翁佳音比定Senaer社址位於公司田溪左側的林子,距離紅毛城二至三公里之間,這一帶的平埔族社,即為清代文獻上的雞柔社、圭柔社乃至小雞籠社,可初步將林仔與圭柔二社等同視之。
林仔社在西荷時代不僅與外界交涉頻繁,並且也是提供北部其他族社米穀的生產者,在西班牙人的文獻中記載淡水城附近產良米,並能運到雞籠供食。林仔人還懂得燒磚,荷蘭資料中提到林子人燒磚師傅的家,今賢孝里一帶的舊地名灰磘仔庄的地名起源,可能與林仔社人的生業有關。
根據1735年(雍正13)土官達貓勞眉的賣契描述「圭柔社,北至八連溪,南到施茂墾地」,該契並反映了該社正值經濟生活的大轉變,由於「乏銀完餉」,所以將平埔山坑賣予王啟林與廖楊世,而高崙之處仍由該社耕作,舊有水圳也由該社修理;然在之後的賣斷契約中,1746年(乾隆11)該社將僅剩的保留地也一併賣出,並賣予繼承廖楊世的何長興。而在1746年(乾隆11)後已未見圭柔社契字,有的已是以圭北屯社之名義出現。溫振華的解釋是圭柔社的地權已由圭北屯社承繼,其為管理土地產業的組織,但由圭、北、屯社三社組成的屯丁數僅有十一名,三社的衰微由此可見。
相關頁面[編輯]
參考資料[編輯]
- 《續修淡水鎮志》,未刊本,(臺北:淡水區公所,2006)。
相關連結[編輯]
- 大台北古地圖─台灣研究網路化
- 大台北古地圖─林仔社
- 林子社戶口表【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數位典藏】
- 淡水地區平埔族社址與社域【開放淡水】
|
||
步道 | 三空泉登山步道.山仔頂登山步道.牛港稜登山步道.林美石磐步道.金色水岸.硬漢坡.楓樹湖登山步道.楓櫃斗湖登山步道.跤頭趺崙步道.賣菜崎古道.滬尾櫻花大道 | |
街道 | 淡水藝術村.巴拉卡公路.淡水老街.真理街.淡海新市鎮.重建街.馬偕街.貴陽街.鄧公路.淡水街.英專路.烽火段.七條通.三民街.三層厝街.清水街.學府里 | |
聚落 | 演戲埔腳.老梅庄.行忠社區.林仔社.頂圭柔山庄 | |
廣場 | 馬偕藝術銅像.觀潮藝術廣場 | |
鄰里 | 竹圍子.破布子腳.水源里.水碓仔.水碓里.正德里.民生里.民安里.民權里.永吉里.沙崙里.油車口.油車里.新北市淡水區.新民里.新生里.新春里.新興里.樹林.樹興里.清文里.賢孝里.竹圍里.竿蓁里.草東里.義山里.福德里.興仁里.大庄里.屯山里.文化里.幸福里.忠山里.忠寮里.崁頂里.長庚里.鄧公里.蕃薯里 | |
遺址 | 白砲台遺址 | |
隧道 | 櫻花隧道 | |
其他 | 石滬.石滬角.淡金海岸石滬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