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

出自 淡水維基館
於 2014年12月22日 (一) 22:36 由 台灣阿成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西班牙人時期(1628-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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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淡水往昔是一個地方的概稱,指依靠淡水河建立的城鎮聚落,不過隨著時代的演進,其地理位置及範圍亦有所變化。歷史上曾有淡水廳淡水縣淡水郡淡水街淡水鎮淡水區等行政區劃的設置,清治時期淡水甚至曾是北台灣的總稱。而目前大家所說的「淡水」古地名「滬尾」則是聚落名,清治末期至日治初期,「滬尾」才漸與「淡水」並用,用來指稱今日的淡水一帶。如今的淡水是指新北市的一個轄區淡水區,位於台灣西北部淡水河出海口北岸,遠在中國清朝時期即因其地理位置而成為台灣北部船舶往來的重要港口,進而帶動其繁榮與發展。

今日淡水

  今日的淡水是個擁有400年歷史的城鎮,位於台北盆地的西北方,環繞於大屯山淡水河之間,大屯火噴發火山熔岩向四周流下,在淡水境內像張開手掌的五指,形成一條條低處的餘坡,俗稱「五虎崗」。因此淡水兼具山城與河港特色,景緻優雅,人文薈萃。加上歷史悠久,直到今天,依然保留著許多彌足珍貴的文化遺跡,依據淡水區公所資料,目前認列為古蹟保存者就有23處之多。隨著都市發展至今,目前行政區域共分為42個里,總面積為70.65平方公里,依據戶政事務所截至2010年底止之資料,設籍人口數為143,481人。淡水目前擁有3所大學,2所高中職,3所國民中學,14所國民小學,學生數約達3萬5仟人,因此今日的淡水,若是加上流動人口數,實際人口應有近200,000人。

歷史發展

史前時期

  淡水依山傍海,位於淡水河流域內,而淡水河流域範圍內多平原、海階、河階、緩坡,擁有豐富的自然資源,非常適合人類居住,因此自古就有人類在這裏活動。這些史前居民在不同時期發展出不同的生活方式和工藝技術。根據遺留器物的不同特性,大致可以劃分為幾個不同的文化階段,包括大坌坑文化圓山文化芝山岩文化植物園文化十三行文化

  淡水河流域發現舊石器時代(長濱文化)遺留的地點並不多,早期在台北市芝山岩遺址採集到少數石器,後來在新北市林口區粉寮水尾也有發現類似器物遺留(粉寮水尾遺址)。至於新石器時代,目前已發現的考古遺址,年代最早者首推新石器時代早期距今約7千年前的大坌坑文化,此時期人們以漁獵、採集為主要生產活動,或有種植根莖類的原始農業;又發現時間在後的「大坌坑文化晚期」、「訊塘埔文化類型」、「圓山文化晚期」,和「植物園文化」等先民遺址。約自4500年前,本地區開始進入「圓山文化」期,有進步的農業,能大量狩獵或撈捕河海中的魚貝類,社會組織較嚴謹,並有宗教信仰。約1800年前,進入「十三行文化」的「金屬器時代」,此時人們已懂得煉鐵,並有使用銀器和銅器的紀錄,陶器數量甚多,表面繪有各種幾何形印紋。除漁獵採貝之外,已能種植稻米穀類作物。「十三行文化」的幾何形印紋陶,為後來的凱達格蘭族所使用,直到近代。

  就目前研究所知,淡水河流域的史前遺址概有水碓尾遺址芝山岩遺址粉寮水尾遺址圓山遺址油車口遺址社子遺址狗蹄山遺址土地公山遺址鵠尾山遺址十三行遺址大坌坑遺址等處。而據考古研究調查,散布於現今新北市淡水區內大小的史前文化遺址約有數十餘處。

13世紀至16世紀(1628之前)

  直到13世紀間,時值中國元朝,臺灣北部的平埔族已有以沙金、硫磺、鹿皮等物品,與中國交易土朱、瑪瑙、陶器等物的紀錄。14世紀起,明朝頒布禁海令,嚴禁沿海居民出海,中國東南島嶼逐漸成為走私據點,中國海盜、武裝商船、日本倭寇頻繁往來台海之間,常航行於淡水河口或做短暫停留。直到明末,台灣北部逐漸受到倭夷威脅,明人對於台澎的安全憂心忡忡,雞籠、淡水兩個地名於是屢屢出現在明末史籍裡。例如明嘉靖末(約1565年)顧炎武撰《天下郡國利病書》第十六冊「福建備錄」載有:「今琉球告急,屬國為俘,而沿海姦民揚帆無忌,萬一倭奴竊據,窺及雞籠淡水,此輩或從而勾引門庭之寇,可不為大憂乎」。

西班牙人時期(1628-1642)

  16世紀,西方的海權強國開始逐鹿亞洲。西班牙人在1570年佔領了菲律賓後,就想要進一步佔領台灣,一方面保護在菲律賓的利益,另一方面又可擴大利益。西班牙人稱台灣是「Hermosa」,當時西班牙人在菲律賓與北美洲的殖民地間,每年有大帆船航行進行貿易,其航線是從菲律賓經巴士海峽沿台灣東岸,乘黑潮暖流北上至日本,再橫渡太平洋。因而對台灣的東部及東北部的認識比荷蘭人早、更清楚。西班牙人於16世紀時所繪之台灣地圖,略作長方形,從西南斜向東北。1626年(天啟六年),西班牙人為了確保菲律賓的經營,並為了和荷、英、葡對抗,終於出兵佔領北台灣的雞籠(基隆)。

  1628年西班牙人又由基隆入淡水,取名「嘉士多」(Casidor)且建造了「聖多明哥城」(San Domingo),為今日紅毛城的舊址。據郭宏斌所著〈西班牙人殖民北台灣(1626~1642)〉一文記載:「西班牙人對台灣北部這兩個重要港口,經營不遺餘力,一方面傳佈天主教,建教室,設學校,從事土番教化,其範圍擴及金包里,三貂角,並為溝通淡水與雞籠間的交通,而開闢由雞籠經基毛里(今基市的瑪陵坑)、大巴里(即金包里,今金山鄉),迂迴北方海岸而至淡水的通道。沿路番社俱收入其掌握,淡水及雞籠河二流域的下游地帶也均入西班牙人的勢力範圍。另一方面,西班牙人積極發展中日貿易,並以硫磺、鹿皮為大宗輸出。西班牙人且南下進入竹塹(今新竹),甚至曾遠及二林社(今彰化二林),雖僅屬探險性質,對荷蘭人在臺灣的拓殖和對中日貿易,仍構成極大的威脅。」由此可見,當時的西班牙人以基隆、淡水為據點,由淡水溯河入台北,開淡水至基隆的道路,降服諸部落,並擴張勢力到新竹一帶。北台灣遂成為西班牙人赴中國、日本貿易和宣教的門戶。

荷蘭人時期(1642-1668)

  原佔領南台灣的荷蘭人為防止中日貿易路線被西班牙人截斷,自西班牙人佔領北台灣的次年(1629年)起,便設法想要驅除北部的西班牙人,然而並沒有成功。1635年(崇禎八年)以後,西班牙人因所佔領的菲律賓變亂迭起,漸無暇顧及台灣,加上日本推行鎖國政策,西班牙人與日貿易中斷,中國海上商務又全為鄭芝龍壟斷,以致西班牙人認為再無佔據台灣的需要,漸減臺灣北部的駐軍,1638年(崇禎十一年),甚至從淡水撤兵,自毀聖多明哥城

  荷蘭人得知北部西班牙人守備鬆懈,終於在1642年北上驅逐西班牙人,全台灣南北平原歸於荷蘭人統治,結束了西班牙人於北台灣長達17年的佔領。荷蘭人於1644年在被摧毀的聖多明哥城原址附近,重新建造聖安東尼奧城(或稱安東尼堡),即今日之紅毛城。荷蘭人除了鎮撫平埔族,也招聚漢人拓墾、貿易,並致力於硫磺、鹿皮及土產的運銷。荷蘭人沿用「淡水」之名,指臺灣島西北隅區之Tansuy或Tampsui或Tamsay等字樣,出現於傳教記錄或寄回荷蘭印度公司的公文(通稱「巴達維亞日記」)中。

明鄭時期(1661-1683)

  1661年鄭成功渡海來台,驅逐荷蘭人,淡水也歸於明鄭治理。鄭氏領台志在反清復明,並且以南台灣為重心,淡水僅作為流放犯人的邊荒。直到1681年清兵謀攻台灣,鄭克塽為了加強淡水防務,派遣何祐為北路總督武衛左鎮統領守淡水,1683年修葺紅毛城並以重兵駐守,不過後來鄭氏仍然降清,台灣(包括淡水)從此納入清朝版圖。

清治時期(1683-1895)

  1683年鄭氏降清,台灣正式進入清治時期。淡水因與大陸最近,本身又是良港,遂由村社漸漸發展成通商港口,也帶動附近山區的開發。藉著淡水河深入台北盆地發展河運,藉著海運成為國際貿易樞鈕,淡水不僅和安平、打狗、基隆並稱四大港,更成為國際上重要的貿易港。

  康熙年間淡水開始設防,由番社漸成村莊,山區也逐漸開拓。1741年(乾隆六年)劉良璧 撰《重修臺灣府志》裡首度出「滬尾」地名:「淡水堡管下之莊名計有八里坌、滬尾、大屯、竿蓁林、關渡、北投、北蘭蓮林、守里岸、興仔武嘮、大佳臘、圭母卒、大灣等莊」。從此,「滬尾」成為今日淡水街巿專用名詞。早期港口發展在南岸之八里,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清廷正式開放八里坌與大陸兩岸直航,但後因泥砂淤積、腹地有限,港埠遂逐漸移至北岸淡水。嘉慶年後,淡水逐漸由福佑宮沿山勢形成今重建街清水街,並向北延伸至水碓、城仔口,向西延伸至布埔頭和暗街仔,不僅成了附近聚落的日常生活消費和物產集散地,也成了地區文化和祭祀的中心,主要廟宇也都先後建立。1808年(嘉慶十三年),水師守備由八里坌移駐淡水,淡水街民環福佑宮上帝公廟形成街衢。

  1858年(咸豐八年)清廷於第二次鴉片戰爭(英法聯軍之役)期間,簽訂天津條約,增開淡水為通商口岸之一,所有外國船隻來台灣後只能限定到通商口岸進行貿易,在其他口岸交易者一律視為走私。1860年(咸豐十年)淡水開港,1862年(同治元年)淡水正式開始徵收關稅,1864年成為全台正口(安平、打狗、基隆為子口),總理全台關務。茶、樟腦、硫磺、煤、染料等土產的輸出和鴉片、日常用品的進口,不但使淡水成為全台灣最大的貿易港,也讓淡水躍升國際舞台。不僅英國人在紅毛城設領事館,各國洋行也都到淡水設行貿易,淡水因此進入黃金時代,不但在貿易上獨佔鰲頭,也成為西方文化登陸台灣的門戶。1872年3月9日馬偕博士登陸淡水,以此為其宣教、醫療和教育的根據地,新式醫院和新式教育得以在淡水創設,對早期台灣開通思想、啟迪民智均有深遠的影響。1883年-1885年中法戰爭期間,法軍於1884年10月轉攻台灣,劉銘傳放棄基隆、退守臺北,法軍在滬尾搶灘登陸時被清軍及臺灣鄉勇擊退,從此,更奠定了淡水在經濟、國防和政治上的重要地位。

日治時期(1895-1945)

  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清廷於中日甲午戰爭後,簽訂馬關條約將台灣和澎湖割讓給日本,淡水也隨著進入日治時期。日人領台後,以強勢經濟政策取代歐美資本,並大力建設基隆港以加強對日貿易,加上台北、基隆間鐵路便捷,而淡水卻因河道日漸淤淺、大型船舶出入不便,地位逐漸被基隆所取代。雖然日人時常加以疏濬,強化港埠設施,也有重新築港的計劃,但終究無法挽回其命運。只是淡水因昔日風華,多少還維持一點生氣。另一方面,馬偕博士之基業也漸漸移往台北市,淡水則作為中學教育基地。漸漸地,淡水終於淪為有名無實的國際港,除了大陸的戎克船會來此互市之外,僅剩木材業和石油業利用這沒落的港口繼續生存。所幸日本政府帶來的強勢公共建設,以及高度行政效率,才讓淡水一息尚存,逐漸成為附近鄉鎮的行政和文化中心。淡水的經濟轉向以附近腹地的農漁業為主,並利用本身豐富的人文資源和自然風光條件,成為休閒娛樂的勝地。1929年(昭和四年)日本政府一連串的「市區改正」,樹立了淡水小鎮迷人的面貌,結合原有的人才資源,更讓淡水有了文化鎮之名。

中華民國時期(1945-)

  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台灣歸入中華民國版圖,改設台北縣淡水區淡水鎮1951年改為台北縣淡水鎮2010年改為新北市淡水區。戰後,淡水已淪為小漁港,加上河川日益污染,促使近海漁源枯竭,淡水的漁業也日趨蕭條。然而,隨著大台北都會區的發展,淡水的產業與社會也起了重大改變。從早先的漁村到後來因設立許多學校和招收外來學生,成為文教重鎮而生機蓬勃,之後又因觀光資源豐富而逐漸演變為北海岸重要的觀光遊憩區,直到近年來房地產的熱烙發展又使淡水起了結構性變化。

  然而,過度的市鎮開發造成市容的大亂,大量湧進的外來人口突顯了公共設施的不足,捷運通車帶來的觀光人潮,更讓在地人的生活環境惡化。話雖如此,淡水特有的人文與自然資源,依然讓淡水在居住環境、經濟產業和文教發展的生機無限,也一直會是台灣最知名的觀光遊憩重鎮。

行政區沿革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