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區農會信用部
出自 淡水維基館
(已重新導向自 淡水鎮農會信用部)
簡介[編輯]
淡水鎮農會創立於1934年12月,原名「淡江信用販賣購買利用組合」,1939年改稱「淡水街農業會」,戰後於1946年改稱「弡兼鎮合作社」,1949年再改名為「淡水鎮農會」,2010年因臺北縣更名新北市,改名為「淡水區農會」,設有「信用部」,負責融通資金。
沿革[編輯]
1963年時,因經營不善,致使糧食局委託業務由臺北縣農會代辦,臺灣省合作金庫也收回公庫代理權,「信用部」因而停止營業。
1966年農會改組理監事,由李永秋擔任總幹事,業務漸上軌道,轉虧為盈。
1964年恢復信用部及糧食局委託業務,1978年代辦淡水鎮公庫業務,次年奉准辦理支票、存款業務,並納入票據法管理,1982年代收臺灣省石油公司加油站款及臺北縣農田水利會款。
2010年,因臺北縣改制為直轄市,淡水鎮農會改名為「淡水區農會」。
參考資源[編輯]
- 淡水學用語辭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