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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淡水戲院建於日治時期,為北海岸第一家戲院,老淡水人稱它為舊戲臺,早期演出及播映歌仔戲、日本新劇、卓別林默劇、國臺語黑白影片,並於二次大戰期間作為臨時醫療場所,二二八時期也曾是淡水民眾聚會演講的場所。民國81年4月,淡水戲院發生火災,災後業者希望重建,但淡水鎮代會決議收回土地不再續約,並規畫興建地下2層、地上12層的商業大樓。在地文史工作者得知消息後,呼籲公所申請古蹟,因其為北海岸第一家戲院,是臺灣戲院史的見證建築,其本身建築亦具有保存價值。公所為了改善中山路及清水街一帶機車停放問題,暫改成臨時機車停車場,陪伴淡水人多年的淡水戲院終被拆除。
交通地圖
搭捷運淡水線至淡水站,出站後沿著公明街走即可抵達。
參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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