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輕便鐵道

出自 淡水維基館
於 2014年1月22日 (三) 00:45 由 Rocio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前往: 導覽搜尋

• 本頁分類:主分類 > 淡水 > 交通

簡介

  日治初期,除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鐵道部負責推動官設鐵道外,民間企業亦積極鋪設「輕便線鐵道」,以經營陸路交通運輸。日治時期台灣的鐵道分為三種:官設公營鐵道、私設民營鐵道及私設民營輕便鐵道。

私設民營輕便鐵路

  原稱「輕便鐵道」(意為「輕便線鐵道」),之後稱為「手押輕便線」、後改稱「手押軌道」,而一般俗稱「台車線」。

  主要是日本佔領台灣之初,軍用和運輸等需要而鋪設之軍用軌道。在明治二十八年(1895年)12月,日本工兵隊首先鋪設台南、高雄段,之後再逐地鋪設,縱貫線開通前這種輕便鐵道是台灣最主要的陸上交通幹線。直到1908年4月縱貫線通車後,軍用軌道逐漸撤廢,於是私設的輕便軌道乃取而代之。

輕便鐵道設備

  輕便鐵道的設備,一般為架設12磅重的軌道,軌距在18吋至20吋,軌道的車輛名叫「台車」,因似桌子倒置的平台,故而稱之。載貨用的台車又分為「平車」與「斗車」兩種,載客用的平車則在平台上裝置固定的板凳,以便旅客乘坐。台車之下裝設四個鐵輪,由一人或二人推動,可乘坐四人或載三、四百斤之貨物,時速約十公里,平坦路或上坡須推動,下坡時推者可乘坐其上。

  台車運費,客運以「人/公里」為計算單位,也有基本里程計費者之規定;貨運以「100台斤/公里」為計算單位,另有起碼計費里程與特價之規定。平車與斗車載重有500、600、800台斤及上坡500台斤、下坡600台斤等多種計價方式,也有分一、二、三等運費者,其公布的運費以三等運費為基本,二等運費照三等運費加五成,一等運費則加一倍。有些軌道線只有一等和三等運費,或稱之為特別運費與普通運費,大部分軌道線只有第三等,一般路線係四歲以下免費,日出前、日落後、下雨天各加二成;如果是登山遊覽區的路線,每停三十分鐘則另付特別運費。運費的分等與其業務需要和設備有關。

  輕便鐵道線的站名即是該地之地名,此乃因陋就簡之故;台車線各地均無任何設備,車速也不快,所以初期的車站就以地名為站名。台車的起站稱之為「台車停留所」,意即等候旅客的地點;中途站稱之為「台車發著站」,即中途到站再開的地點,名為「發著」,但無準確的時刻表。

淡水輕便鐵道

  淡水輕便鐵道首創於1917年,鋪設淡水至小基隆舊庄及淡水至水碓間的「臺車線」。

  這條輕便鐵道由實業家黃東茂所創建,他是本地著名殷商,財力雄厚,這條輕便線即是由他所屬的「淡水興業輕鐵公司」所籌建。淡水至三芝的輕便鐵路,全長一共15.2公里,分設10個站,即淡水、分歧點、北投仔、林仔街、下奎柔街、興化店、灰窯仔、大片頭、錫板、小基隆庄等站。

  本線通車後,成為淡水到三芝間的人貨輸送管道,沿線腹地盛產稻穀,各地收成稻米多用本線運送至清水祖師廟附近的「米市仔」集散與銷售。1920年代後期,汽車等現代交通工具興起後,漸失競爭力,輕便道快速沒落下來,後不得不結束營業,中止在淡水地區的運輸功能。

  • 淡水輕便車:輕便車多屬窄軌,又稱「手押輕便臺車鐵道」,俗稱「五分仔車」。

參考資源

相關頁面

相關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