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平侯"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淡水維基館
(→相關頁面) |
|||
行 18: | 行 18: | ||
==相關頁面== | ==相關頁面== | ||
:*[[林本源家族]] | :*[[林本源家族]] | ||
+ | :*[[林維源]] | ||
:*[[林熊徵]] | :*[[林熊徵]] | ||
[[Category:人物]][[Category:商界人士]][[Category:1766年出生]] | [[Category:人物]][[Category:商界人士]][[Category:1766年出生]] |
於 2021年3月3日 (三) 15:40 的修訂
簡介
林平侯(1766年-1844年),字向邦,號石潭。福建漳州龍溪縣人。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十六歲時隨父林應寅來臺,居新莊,傭於米商鄭谷家。
林平侯嫻熟書算,頗諳生意門道。當時淡水河流域以米之運銷為貿易大宗,林平侯即以販米為業,獲大利。乾隆五十二年林爽文事件甫平,米價騰貴,尤獲大利。又與竹塹林紹賢合辦全臺鹽務,製造帆船,往來南北洋販賣,生意興隆,因而擁資數十萬。
道光初,他已是大租戶,為臺灣鉅富,曾回故鄉買地,為立祠堂,稱為林氏宗廟永澤堂。有子五人,長子國棟早逝,次為國仁、國華、國英,國芳,其中國華與國芳為實胤。他白手起家,在世年收租穀四十萬石,分財產時,特立五記號,曰「飲、水、本、思、源」,其中實胤之國華與國芳分佔本記與源記,合稱為「林本源」,這是板橋林本源家族之由來。惟板橋之林家花園並非其所建,乃其哲嗣國華、國芳及孫子維讓、維源所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