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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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編輯]

  林維源(1838年 - 1905年),字時甫,號冏卿,為板橋林家第四代的族長。淡水枋橋(今板橋區)人,祖籍為福建省漳州府龍溪縣白石堡吉上社。曾任太僕寺卿、幫辦臺灣撫墾大臣等職。

林維源為林國華之子,幼時被過繼予國華之弟林國芳,林維源兼祧國華、國芳兩房。

1862年林國芳病死,林維源繼任為族長。

劉銘傳任台灣巡撫時為貫徹「招撫生番、清除內患、墾殖番地、擴張疆域」之政策,林維源設立撫墾局於大溪。

1884年清法戰爭西仔反戰役法國侵略臺灣,抗法軍隊出現經費困難,林維源主動借給公家20萬兩銀,以充軍餉。

1886年奉清朝廷詔命以太常寺少卿身分擔任幫辦台灣撫墾大臣,台灣北部撫墾事務的主官。幫辦撫墾大臣雖受督辦台灣撫墾大臣(臺灣巡撫兼任)管轄,但實為北臺灣山地及台灣原住民區域之實際統治者,因此林維源成為台灣清治時期唯一本籍為台灣的地方主官。

林維源任內多次領軍與臺灣原住民對戰成果頗鉅。至於文事方面,也曾在臺北大天后宮設立番學堂以漢化原住民族,並多次帶領大溪原住民族學童至板橋參觀文物。撫墾工作至1886年、1887年以有墾田萬畝的成效。而後又助劉銘傳完成台灣土地清丈,於1890年晉封「太僕寺卿」。

此外,於經商方面,維源的建祥號為當時最大茶商,又與知名買辦李春生創立建昌公司投資房地產。林維源生意頭腦極佳,曾與其兄林維讓捐助五十萬兩白銀資助台灣礦物鐵路建設;又參與樟腦輸出的事業。於1895年台灣民主國成立後,避走唐山廈門就未再參預官家事務。甲午戰爭後日本政府曾因台灣管理經費巨大,伊藤博文打算把台灣賣給法國。林維源率領台灣百姓欲籌金贖身,清政府卻極力阻撓。後林維源於福建廈門隱居,直至逝世。

生平[編輯]

  • 1838:林維源出生。此時林家已是租穀年收數十萬石的大戶。
  • 1862:林維源與兄長林維讓由廈門回臺共理家政。
  • 1863:臺灣發生戴潮春之亂,林家捐兩萬兩助清廷平亂。戴潮春之亂平定後,清廷受林維源三品銜。
  • 1877:福建巡撫丁日昌勸捐,林維源捐洋五十萬元,以助海防、鐵路之需。
  • 1879:臺北城興建,受命與板橋人興建小南門。
  • 1881:福建巡撫岑毓英到臺灣,欲修治大甲溪,林維源捐工。
  • 1882:臺北城修築完畢,清廷賞林維源四品卿銜。
  • 1883:臺北城工尚缺十三萬元,經臺灣兵備道劉璈等人勸捐,林維源捐款二萬六千元。
  • 1884:發生中法戰爭,臺灣兵備道劉璈向林維源勸捐一百萬,林維源不得已捐二十萬後,避居廈門。後經勸說回臺,並協助辦理團練。
  • 1885:經劉銘傳勸導,慨捐中法善後經費五十萬兩,獎授中書內閣。
  • 1886:自廈門渡台,為撫墾局幫辦。
  • 1887:創立建昌公司,與李春生等建築洋樓,租給貿易洋商;清廷任命林維源為基隆港築港總辦,後陞為太常寺少卿。
  • 1888:臺灣清丈田地工作開始,林維源擔任北部地方土地清丈工作;林家花園開始增修工作。
  • 1890:林維源因清丈田賦有功,晉陞太僕寺卿。同年,清廷命林維源為蠶商局總辦,種桑於觀音山。後因劉銘傳去職,該項工作停止。
  • 1891:受臺灣巡撫邵友濂之令,赴大科崁剿原住民。
  • 1892:剿平大科崁原住民。
  • 1894:中日甲午戰爭爆發,林維源為全臺團防大臣督辦。
  • 1895:因臺北兵變,率家人倉皇走避廈門。
  • 1905:清廷授林維源侍郎之銜。六月,因病去世。

家族成員[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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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