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平侯"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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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平侯]]嫻熟書算,頗諳生意門道。當時[[淡水河]]流域以米之運銷為貿易大宗,[[林平侯]]即以販米為業,獲大利。乾隆五十二年林爽文事件甫平,米價騰貴,尤獲大利。又與竹塹[[林紹賢]]合辦全臺鹽務,製造帆船,往來南北洋販賣,生意興隆,因而擁資數十萬。 | [[林平侯]]嫻熟書算,頗諳生意門道。當時[[淡水河]]流域以米之運銷為貿易大宗,[[林平侯]]即以販米為業,獲大利。乾隆五十二年林爽文事件甫平,米價騰貴,尤獲大利。又與竹塹[[林紹賢]]合辦全臺鹽務,製造帆船,往來南北洋販賣,生意興隆,因而擁資數十萬。 | ||
− | 道光初,他已是大租戶,為臺灣鉅富,曾回故鄉買地,為立祠堂,稱為林氏宗廟永澤堂。有子五人,長子國棟早逝,次為國仁、國華、國英,國芳,其中國華與國芳為實胤。他白手起家,在世年收租穀四十萬石,分財產時,特立五記號,曰「飲、水、本、思、源」,其中實胤之國華與國芳分佔本記與源記,合稱為「[[林本源]] | + | 道光初,他已是大租戶,為臺灣鉅富,曾回故鄉買地,為立祠堂,稱為林氏宗廟永澤堂。有子五人,長子國棟早逝,次為國仁、國華、國英,國芳,其中國華與國芳為實胤。他白手起家,在世年收租穀四十萬石,分財產時,特立五記號,曰「飲、水、本、思、源」,其中實胤之國華與國芳分佔本記與源記,合稱為「[[林本源]]」,這是[[板橋]][[林本源家族]]之由來。惟[[板橋]]之[[林家花園]]並非其所建,乃其哲嗣國華、國芳及孫子維讓、維源所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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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26年]] | + | :*[[1826年]] -- 請建[[淡水城]],捐資以成。 |
− | :*[[1832年]] | + | :*[[1832年]] -- 嘉義張丙亂,官兵戡亂,曾助餉二萬兩,以此加道街。 |
− | :*[[1844年]] | + | :*[[1844年]] -- 去世,年七十九。 |
==參考資料== | ==參考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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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熊徵]] | :*[[林熊徵]] | ||
− | [[Category:人物]] | + | [[Category:人物]][[Category:商界人士]][[Category:1766年出生]] |
於 2020年7月2日 (四) 00:23 的修訂
簡介
林平侯(1766年-1844年),字向邦,號石潭。福建漳州龍溪縣人。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十六歲時隨父林應寅來臺,居新莊,傭於米商鄭谷家。
林平侯嫻熟書算,頗諳生意門道。當時淡水河流域以米之運銷為貿易大宗,林平侯即以販米為業,獲大利。乾隆五十二年林爽文事件甫平,米價騰貴,尤獲大利。又與竹塹林紹賢合辦全臺鹽務,製造帆船,往來南北洋販賣,生意興隆,因而擁資數十萬。
道光初,他已是大租戶,為臺灣鉅富,曾回故鄉買地,為立祠堂,稱為林氏宗廟永澤堂。有子五人,長子國棟早逝,次為國仁、國華、國英,國芳,其中國華與國芳為實胤。他白手起家,在世年收租穀四十萬石,分財產時,特立五記號,曰「飲、水、本、思、源」,其中實胤之國華與國芳分佔本記與源記,合稱為「林本源」,這是板橋林本源家族之由來。惟板橋之林家花園並非其所建,乃其哲嗣國華、國芳及孫子維讓、維源所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