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7年"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淡水維基館
(新頁面: *清光緒32年;日本明治30年 *日本駐臺總督乃木希典劃全臺為六縣三廳 {{模板:年份|1896|1898}}) |
|||
(未顯示由 6 位使用者於中間所作的 12 次修訂) | |||
行 1: | 行 1: | ||
− | * | + | :日本明治30年;清光緒23年。 |
− | *日本駐臺總督[[乃木希典]] | + | :*03/24 -- 日本郵船公司設「淡水-福州」、「淡水-香港」間航線。 |
− | {{模板:年份|1896|1898}} | + | :*05/17 -- 公布修正「臺灣總督府地方機關組織章程」,改為滬尾辦務署,轄芝蘭三堡,使置街、庄長。 |
+ | :*07/08 -- 荷蘭開設滬尾領事館,以德人查伯爾多(Poulu Chabert)為代領事。 | ||
+ | :*日本駐臺總督[[乃木希典]]劃全臺為六縣三廳。 | ||
+ | :*淡水開始記錄氣象資料。 | ||
+ | :*[[富基角燈塔]]完工,是臺灣本島最北、日本人在臺灣興建的第一座燈塔。 | ||
+ | :*淡水「[[浪花座]]」落成,臺灣北部第一家。 | ||
+ | :*[[達飛聲]]任美國淡水領事。 | ||
+ | <noinclude>{{模板:年份|1896|1898}}</noinclud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