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7年"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淡水維基館
前往: 導覽搜尋
 
(未顯示由 3 位使用者於中間所作的 6 次修訂)
行 1: 行 1:
:*日本明治30年;清光緒23年。
+
:日本明治30年;清光緒23年。
 
:*03/24 -- 日本郵船公司設「淡水-福州」、「淡水-香港」間航線。
 
:*03/24 -- 日本郵船公司設「淡水-福州」、「淡水-香港」間航線。
 
:*05/17 -- 公布修正「臺灣總督府地方機關組織章程」,改為滬尾辦務署,轄芝蘭三堡,使置街、庄長。
 
:*05/17 -- 公布修正「臺灣總督府地方機關組織章程」,改為滬尾辦務署,轄芝蘭三堡,使置街、庄長。
行 5: 行 5:
 
:*日本駐臺總督[[乃木希典]]劃全臺為六縣三廳。
 
:*日本駐臺總督[[乃木希典]]劃全臺為六縣三廳。
 
:*淡水開始記錄氣象資料。
 
:*淡水開始記錄氣象資料。
:*[[富基角燈塔]]完工,是臺灣本島最北、日本人在台灣興建的第一座燈塔。
+
:*[[富基角燈塔]]完工,是臺灣本島最北、日本人在臺灣興建的第一座燈塔。
 
:*淡水「[[浪花座]]」落成,臺灣北部第一家。
 
:*淡水「[[浪花座]]」落成,臺灣北部第一家。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81%94%E9%A3%9B%E8%81%B2 達維孫]任美國淡水領事。
+
:*[[達飛聲]]任美國淡水領事。
 
<noinclude>{{模板:年份|1896|1898}}</noinclude>
 
<noinclude>{{模板:年份|1896|1898}}</noinclude>

於 2021年11月27日 (六) 08:33 的最新修訂

日本明治30年;清光緒23年。
  • 03/24 -- 日本郵船公司設「淡水-福州」、「淡水-香港」間航線。
  • 05/17 -- 公布修正「臺灣總督府地方機關組織章程」,改為滬尾辦務署,轄芝蘭三堡,使置街、庄長。
  • 07/08 -- 荷蘭開設滬尾領事館,以德人查伯爾多(Poulu Chabert)為代領事。
  • 日本駐臺總督乃木希典劃全臺為六縣三廳。
  • 淡水開始記錄氣象資料。
  • 富基角燈塔完工,是臺灣本島最北、日本人在臺灣興建的第一座燈塔。
  • 淡水「浪花座」落成,臺灣北部第一家。
  • 達飛聲任美國淡水領事。
<< 1896年1897年1898年 >> | 淡水大事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