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大事記
出自 淡水維基館
於 2013年9月29日 (日) 17:20 由
台灣阿成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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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崇禎元年。
- 明崇禎二年。
- 民國39年。
- 3月 -- 張鳴(字驚聲)應邀出任淡江中學董事長兼校長。
- 4月 -- 王鶴標擔任淡水區長。
- 04/24 -- 政府頒布「台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鄉鎮為基層自治團體,依此淡水鎮鎮長由鎮民直接投票選出。
- 04/25 -- 居正及其女婿張鳴聯手創辦淡江英語專科學校(淡江英專),為淡江大學前身,也是臺灣第一所私立高等學府。
- 05/29 -- 淡水衛生所成立,蔡坤煌擔任主任兼醫師,辦理本地各項有關衛生保健事務。
- 09/06 -- 臺北縣第一次區域調整委員會成立,縣轄區淡水區撤銷,分淡水鎮、八里鄉、三芝鄉、石門鄉。
- 第三屆鎮民代表選舉,莊木樹為主席。
- 民國47年。
- 民國6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