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國民學校"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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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國民學校'''創於日治時期。當時學校教育以籍貫做為區別,日本籍學童於[[滬尾尋常高等小學校|小學校]]就讀、臺灣籍學童是[[淡水公學校|公學校]]、原住民籍學童則是就讀於[[蕃人公學校]]、蕃童教育所。臺灣總督府為了配合皇民化運動,消除族群之間的隔閡,遂在1941年設立的初等教育學校,所有學生,不論籍貫,皆進入國民學校就讀,此項政策在台灣及韓國也有實施。國民學校的相關法令明定,該教育場所以中央或地方的經費開辦。除此國民學校的就學資格為8歲以上,14歲以下的兒童、另外也詳細制定六年制的國民學校應教授的科目為修身、作文、讀書、習字、算術、唱歌與體操。並要求一定師資與適當例假日設計。 | '''淡水國民學校'''創於日治時期。當時學校教育以籍貫做為區別,日本籍學童於[[滬尾尋常高等小學校|小學校]]就讀、臺灣籍學童是[[淡水公學校|公學校]]、原住民籍學童則是就讀於[[蕃人公學校]]、蕃童教育所。臺灣總督府為了配合皇民化運動,消除族群之間的隔閡,遂在1941年設立的初等教育學校,所有學生,不論籍貫,皆進入國民學校就讀,此項政策在台灣及韓國也有實施。國民學校的相關法令明定,該教育場所以中央或地方的經費開辦。除此國民學校的就學資格為8歲以上,14歲以下的兒童、另外也詳細制定六年制的國民學校應教授的科目為修身、作文、讀書、習字、算術、唱歌與體操。並要求一定師資與適當例假日設計。 | ||
− | + | 淡水地區有三間國民學校,淡水東國民學校(今[[淡水國小]])、淡水西國民學校(今[[文化國小]])、及水梘頭國民學校(今[[水源國小]]、[[坪頂國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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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3年10月20日 (日) 23:30 的修訂
簡介
淡水國民學校創於日治時期。當時學校教育以籍貫做為區別,日本籍學童於小學校就讀、臺灣籍學童是公學校、原住民籍學童則是就讀於蕃人公學校、蕃童教育所。臺灣總督府為了配合皇民化運動,消除族群之間的隔閡,遂在1941年設立的初等教育學校,所有學生,不論籍貫,皆進入國民學校就讀,此項政策在台灣及韓國也有實施。國民學校的相關法令明定,該教育場所以中央或地方的經費開辦。除此國民學校的就學資格為8歲以上,14歲以下的兒童、另外也詳細制定六年制的國民學校應教授的科目為修身、作文、讀書、習字、算術、唱歌與體操。並要求一定師資與適當例假日設計。
淡水地區有三間國民學校,淡水東國民學校(今淡水國小)、淡水西國民學校(今文化國小)、及水梘頭國民學校(今水源國小、坪頂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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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淡水學用語辭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