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尾辨務署"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淡水維基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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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辨務署為日治初期縣、廳之下級地方行政組織之名稱。明治30([[1897年]])年5月總督[[乃木希典]]將全臺劃分為六縣三廳,並於縣廳之下設置「辨務署」,同年6月定各辨務署之位置及名稱,全臺共設86個辨務署。臺北地區除了[[滬尾]]之外,尚有樹林口(今樹林)、基隆、水返腳(今汐止)、雙溪以及金包里等六個辨務署。明治30年([[1897年]])7月1日,臺灣總督府設立滬尾辨務署。滬尾辨務署位於今日[[淡水區]]的新店街,初時設立主要業務即是負責收取租稅,首任署長是[[田邊啓藏]],另外,在樹林區辨務署設立之前,樹林區若有相關業務無法處理,亦可交由滬尾辨務署辦理。明治32年([[1899年]]),確立了[[滬尾]]的行政區劃及街道名稱,將[[淡水]]分為十二區,並選出十二為漢籍區長,管轄漢人,這十二名區長分別是[[黃寶成]]、[[洪成枝]]、[[鄭捷化]]、[[李文圭]]、[[陳良全]]、[[曾石岳]]、[[江角枝]]、[[潘乾仁]]、[[張沙]]、[[黃輯五]]、[[張火發]]、[[蘇大吉]]。[[1900年]]臺灣總督府廢止廳以下之辨務署,全臺辨務署數目縮減為44個。[[1901年]][[兒玉源太郎]]總督以地方行政組織疊床架屋,冗員過多,缺乏行政效率,縣廳淪為中央與辨務署之轉文機構,毫無功能等理由,再度變更地方政府組織,將全臺劃分為20廳,縣及廳下所有之辨務署至此乃全部廢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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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9年1月28日 (一) 19:49 的修訂
簡介
辨務署為日治初期縣、廳之下級地方行政組織之名稱。明治30(1897年)年5月總督乃木希典將全臺劃分為六縣三廳,並於縣廳之下設置「辨務署」,同年6月定各辨務署之位置及名稱,全臺共設86個辨務署。臺北地區除了滬尾之外,尚有樹林口(今樹林)、基隆、水返腳(今汐止)、雙溪以及金包里等六個辨務署。明治30年(1897年)7月1日,臺灣總督府設立滬尾辨務署。滬尾辨務署位於今日淡水區的新店街,初時設立主要業務即是負責收取租稅,首任署長是田邊啓藏,另外,在樹林區辨務署設立之前,樹林區若有相關業務無法處理,亦可交由滬尾辨務署辦理。明治32年(1899年),確立了滬尾的行政區劃及街道名稱,將淡水分為十二區,並選出十二為漢籍區長,管轄漢人,這十二名區長分別是黃寶成、洪成枝、鄭捷化、李文圭、陳良全、曾石岳、江角枝、潘乾仁、張沙、黃輯五、張火發、蘇大吉。1900年臺灣總督府廢止廳以下之辨務署,全臺辨務署數目縮減為44個。1901年兒玉源太郎總督以地方行政組織疊床架屋,冗員過多,缺乏行政效率,縣廳淪為中央與辨務署之轉文機構,毫無功能等理由,再度變更地方政府組織,將全臺劃分為20廳,縣及廳下所有之辨務署至此乃全部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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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源
- 淡水學用語辭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