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海關碼頭"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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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關碼頭'''位在淡水區中正路259號。[[1861年]]7月,英國副領事郇和(Robert Swinhoe)來臺勘察後,以[[淡水港]]較臺灣所有其他各港,具有更大的便益,於是議定以滬尾為通商碼頭,洋船也開始停泊於淡水。當時臺灣仍隸屬於福建省,因此,設關事宜交由福建候補道區天民負責辦理。[[1862年]]7月28日(同治元年6月22日),區天民以[[滬尾]]守備署開設海關,正式收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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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關碼頭'''位在淡水區中正路259號,連接淡水老街河岸的最底端,全長150公尺、占地2771坪,碼頭上現在還可見到當年船隻停泊的繫船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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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61年]]7月,英國副領事郇和(Robert Swinhoe)來臺勘察後,以[[淡水港]]較臺灣所有其他各港,具有更大的便益,於是議定以滬尾為通商碼頭,洋船也開始停泊於淡水。當時臺灣仍隸屬於福建省,因此,設關事宜交由福建候補道區天民負責辦理。[[1862年]]7月28日(同治元年6月22日),區天民以[[滬尾]]守備署開設海關,正式收稅。
  
 
  中國原有「海關」分為「新關」(又稱為「洋關」)及「常關」(又稱為「舊關」),前者徵收通過國境的貨物關稅,後者徵收屬於國境內交易貨物的稅款,由於「新關」負責國境關稅的徵收,主要交涉的對象均為外國人,於是將「新關」劃歸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經管。中國政府延請英國人為「總稅務司」,海關管理權移轉給洋人。
 
  中國原有「海關」分為「新關」(又稱為「洋關」)及「常關」(又稱為「舊關」),前者徵收通過國境的貨物關稅,後者徵收屬於國境內交易貨物的稅款,由於「新關」負責國境關稅的徵收,主要交涉的對象均為外國人,於是將「新關」劃歸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經管。中國政府延請英國人為「總稅務司」,海關管理權移轉給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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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8月5日,淡水海關移交給日本。[[1916年]],淡水稅關總關自淡水移設臺北大稻埕,並於[[1920年]]將原淡水稅關更名為「總督府稅關淡水支署」。總關的移動,顯示淡水已失去統領全臺關務的地位。
 
[[1895年]]8月5日,淡水海關移交給日本。[[1916年]],淡水稅關總關自淡水移設臺北大稻埕,並於[[1920年]]將原淡水稅關更名為「總督府稅關淡水支署」。總關的移動,顯示淡水已失去統領全臺關務的地位。
  
  淡水海關自設立後,其設施包含:海關關署、長官官邸、碼頭區等。碼頭區則包括碼頭本體、洋樓、倉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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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淡水海關自設立後,其設施包含:海關關署、長官官邸、碼頭區等。碼頭區則包括碼頭本體、洋樓、倉庫。碼頭全長約為150公尺,全屬重力式岸壁構造,岸壁表面全為硬石,砌築得很堅固;另有「繫船石」十五根以及「登船口」,可供船舶停靠、上、下貨之用。其建築構造於文化資產中別具特色。於[[2000年]]6月27日公告為市定[[:分類:古蹟|古蹟]]、類別為碼頭,面積9,248平方公尺,由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管理,碼頭目前仍在整修中,目前還未開放進入參觀。
 
 
  碼頭全長約為150公尺,全屬重力式岸壁構造,岸壁表面全為硬石,砌築得很堅固;另有「繫船石」十五根以及「登船口」,可供船舶停靠、上、下貨之用。其建築構造於文化資產中別具特色。於[[2000年]]6月27日公告為市定[[:分類:古蹟|古蹟]]、類別為碼頭,面積9,248平方公尺,由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管理,碼頭目前仍在整修中,未開放進入參觀。
 
  
 
==交通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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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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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縣定古蹟淡水海關碼頭調查研究及修復計畫》,(臺北:臺北縣政府文化局,2005)。
 
#《臺北縣縣定古蹟淡水海關碼頭調查研究及修復計畫》,(臺北:臺北縣政府文化局,2005)。
#周宗賢《淡水輝煌的歲月》,(臺北:臺灣商務,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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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宗賢]]《淡水輝煌的歲月》,(臺北:臺灣商務,2007)。
#臺北縣立淡水古蹟博物館《淡水地區文化資產(有形文化財)普查計劃報告書》,(臺北:臺北縣立淡水古蹟博物館,200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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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立淡水古蹟博物館]]《淡水地區文化資產(有形文化財)普查計劃報告書》,(臺北:臺北縣立淡水古蹟博物館,2008年9月)。
  
 
==參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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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學用語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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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學用語辭典]]
  
 
==相關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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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港]]
 
:*[[淡水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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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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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621000381-260107 2014-06-21 海關碼頭 將拆牆綠化]【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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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8808882.shtml 2014-07-17 4年整修 淡水海關碼頭年底開放]【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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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717000495-260107 2014-07-17 淡水海關碼頭 將成文創園區]【中時電子報】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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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och.gov.tw/boch/frontsite/cultureassets/caseBasicInfoAction.do?method=doViewCaseBasicInfo&caseId=FA09602000138&version=1&assetsClassifyId=1.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淡水海關碼頭]
 
:*[http://www.boch.gov.tw/boch/frontsite/cultureassets/caseBasicInfoAction.do?method=doViewCaseBasicInfo&caseId=FA09602000138&version=1&assetsClassifyId=1.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淡水海關碼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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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ner.gov.tw/index.php?act=culnews&code=view&ids=165847 市定古蹟 「淡水海關碼頭」再現風華]【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Category: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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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4年7月20日 (日) 02:09 的修訂

• 目前所在分類:主分類 > 淡水 > 景點 > 古蹟

簡介

  海關碼頭位在淡水區中正路259號,連接淡水老街河岸的最底端,全長150公尺、占地2771坪,碼頭上現在還可見到當年船隻停泊的繫船柱。

  1861年7月,英國副領事郇和(Robert Swinhoe)來臺勘察後,以淡水港較臺灣所有其他各港,具有更大的便益,於是議定以滬尾為通商碼頭,洋船也開始停泊於淡水。當時臺灣仍隸屬於福建省,因此,設關事宜交由福建候補道區天民負責辦理。1862年7月28日(同治元年6月22日),區天民以滬尾守備署開設海關,正式收稅。

  中國原有「海關」分為「新關」(又稱為「洋關」)及「常關」(又稱為「舊關」),前者徵收通過國境的貨物關稅,後者徵收屬於國境內交易貨物的稅款,由於「新關」負責國境關稅的徵收,主要交涉的對象均為外國人,於是將「新關」劃歸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經管。中國政府延請英國人為「總稅務司」,海關管理權移轉給洋人。

  滬尾關屬新關,為了確保關營收,清廷乃設「副稅務司」一名專管臺灣四口稅務。1863年(同治2)10月1日,英人侯威爾(John William Howell)擔任首任副稅務司。開始有洋人專駐滬尾,於是以滬尾為本關,雞籠、打打安平所設均為分關,徵稅銀冊均由滬尾關轉天津關庫。

  滬尾新關編制分為:稅務司、頭等、二等、三等、四等幫供事、總巡、二等、三等驗貨、頭等、二等、三等鈐字手、醫師、技師等。這些職員以英人為主。 1895年8月5日,淡水海關移交給日本。1916年,淡水稅關總關自淡水移設臺北大稻埕,並於1920年將原淡水稅關更名為「總督府稅關淡水支署」。總關的移動,顯示淡水已失去統領全臺關務的地位。

  淡水海關自設立後,其設施包含:海關關署、長官官邸、碼頭區等。碼頭區則包括碼頭本體、洋樓、倉庫。碼頭全長約為150公尺,全屬重力式岸壁構造,岸壁表面全為硬石,砌築得很堅固;另有「繫船石」十五根以及「登船口」,可供船舶停靠、上、下貨之用。其建築構造於文化資產中別具特色。於2000年6月27日公告為市定古蹟、類別為碼頭,面積9,248平方公尺,由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管理,碼頭目前仍在整修中,目前還未開放進入參觀。

交通地圖

  • 地址:淡水區中正路25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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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1. 《臺北縣縣定古蹟淡水海關碼頭調查研究及修復計畫》,(臺北:臺北縣政府文化局,2005)。
  2. 周宗賢《淡水輝煌的歲月》,(臺北:臺灣商務,2007)。
  3. 臺北縣立淡水古蹟博物館《淡水地區文化資產(有形文化財)普查計劃報告書》,(臺北:臺北縣立淡水古蹟博物館,2008年9月)。

參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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