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外僑墓園"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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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墓園裡最早的一座墳墓是在西元[[1867年]](同治6),[[英國領事館]]則從[[1870年]](同治9)開始管理墓園。但是,經過臺灣與英國間的公文往返,英國領事館遲至[[1890年]](光緒16)才真正擁有第一本的「帳冊」(當年為了管理墓園所需的經費,有一筆向[[淡水海關]]募來的「208英磅」之收入費。到了西元[[1909年]](明治42)9月『英國人共同墓地管理者、大不列顛領事代理人清水重隆以銀壹佰圓「無限期無條件」向臺北廳借此墳地。』一直維持到現在。目前墓園委由「加僑協會」負責管理與維護。 | |
− | 墓園中所埋葬的外籍人士,或者因為宗教信仰、職業、國籍的不同,墓園區分為四個區域,東區以基督教徒為主、西區以商人為主、南區以天主教為主、北區為官員。這樣的區分是有必要的,因為,不同宗教信仰,彼此的告別式就會不一樣,甚至有排他性的宗教色彩。安息於墓園中著名的人物有[[吳威廉]]牧師,受劉銘傳之聘和來臺監造砲臺的德國設計師[[巴恩士]](18號墓,M.HE- | + | ===墓園劃分與使用材料=== |
+ | 墓園中所埋葬的外籍人士,或者因為宗教信仰、職業、國籍的不同,墓園區分為四個區域,東區以基督教徒為主、西區以商人為主、南區以天主教為主、北區為官員。這樣的區分是有必要的,因為,不同宗教信仰,彼此的告別式就會不一樣,甚至有排他性的宗教色彩。安息於墓園中著名的人物有[[吳威廉]]牧師,受劉銘傳之聘和來臺監造砲臺的德國設計師[[巴恩士]](18號墓,M.HE-CHT)等,其中[[巴恩士]]的墓塚有所謂中、西式墓二種,也有品茶師。 | ||
淡水外僑墓園使用的材料主要有兩類,一種是觀音山石、花崗石、唭哩岸石、大理石等石材類,其中花崗石的選用為多,地區性材料的觀音山石和唭哩岸石,也有諸多墓選用;另一種為磚構材,建構成為別有特色的西式墓園。 | 淡水外僑墓園使用的材料主要有兩類,一種是觀音山石、花崗石、唭哩岸石、大理石等石材類,其中花崗石的選用為多,地區性材料的觀音山石和唭哩岸石,也有諸多墓選用;另一種為磚構材,建構成為別有特色的西式墓園。 | ||
− | + | ===墓園最早與最晚的墓碑=== | |
[[1867年]]英國人Charles Earl將他2歲夭折的女兒葬在[[紅毛城]]後方山坡上,此為淡水外國人墓園的開端,成為外國人客死淡水埋骨之處。最後一個墳墓是[[1974年]],英格蘭人Hazel W. Harding,是傳教士的妻子。墓園經歷了清朝、日治到光復共百多年之久。 | [[1867年]]英國人Charles Earl將他2歲夭折的女兒葬在[[紅毛城]]後方山坡上,此為淡水外國人墓園的開端,成為外國人客死淡水埋骨之處。最後一個墳墓是[[1974年]],英格蘭人Hazel W. Harding,是傳教士的妻子。墓園經歷了清朝、日治到光復共百多年之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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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867年]]至[[1974年]]為止,共76人。其中三座不知姓名、三座僅存墓碑。因墓園中有不少樹木,樹根的發展破壞不少墳墓,有些因此而遷葬。 | 自[[1867年]]至[[1974年]]為止,共76人。其中三座不知姓名、三座僅存墓碑。因墓園中有不少樹木,樹根的發展破壞不少墳墓,有些因此而遷葬。 | ||
==資料來源== | ==資料來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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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源== | ==參考資源== | ||
− | + | *[[淡水學用語辭典]] | |
==相關頁面== | ==相關頁面== | ||
− | + | *[[Tamsui Foreigners' Cemetery]] | |
− | + | *[[淡江中學]] | |
+ | *[[馬偕家族墓園]] | ||
+ | *[[巴恩士]] | ||
==相關連結== | ==相關連結== | ||
− | + | *[http://www.boch.gov.tw/boch/frontsite/cultureassets/caseBasicInfoAction.do?method=doViewCaseBasicInfo&caseId=FA09602000133&version=1&assetsClassifyId=1.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 淡水外僑墓園] | |
− | + | *[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7925 台灣大百科全書 - 淡水外僑墓園] | |
− | + | *[http://project.mmc.edu.tw/records/?q=node/18 馬偕台灣紀行 - 淡水外僑墓園] | |
− | + | *[http://163.20.52.71/stu635/cwpspage/ta/old/new_page_18.htm 淡水外僑墓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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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外僑墓園位於淡水真理街3巷與馬偕墓園以一牆隔開,於民國87年(1998年)8月29日公告為縣定古蹟。自從1860年(咸豐10)開港通商以後,淡水成為國際港埠,清廷又准外國人得以在此地傳教、居住、購地、埋葬等,因此來臺經商、傳教的外國人不少,這些途經淡水的外國人或居住此地的外國人,若有人因故客死淡水的時候,有不少人就很自然地埋在淡水。
墓園裡最早的一座墳墓是在西元1867年(同治6),英國領事館則從1870年(同治9)開始管理墓園。但是,經過臺灣與英國間的公文往返,英國領事館遲至1890年(光緒16)才真正擁有第一本的「帳冊」(當年為了管理墓園所需的經費,有一筆向淡水海關募來的「208英磅」之收入費。到了西元1909年(明治42)9月『英國人共同墓地管理者、大不列顛領事代理人清水重隆以銀壹佰圓「無限期無條件」向臺北廳借此墳地。』一直維持到現在。目前墓園委由「加僑協會」負責管理與維護。
墓園劃分與使用材料
墓園中所埋葬的外籍人士,或者因為宗教信仰、職業、國籍的不同,墓園區分為四個區域,東區以基督教徒為主、西區以商人為主、南區以天主教為主、北區為官員。這樣的區分是有必要的,因為,不同宗教信仰,彼此的告別式就會不一樣,甚至有排他性的宗教色彩。安息於墓園中著名的人物有吳威廉牧師,受劉銘傳之聘和來臺監造砲臺的德國設計師巴恩士(18號墓,M.HE-CHT)等,其中巴恩士的墓塚有所謂中、西式墓二種,也有品茶師。
淡水外僑墓園使用的材料主要有兩類,一種是觀音山石、花崗石、唭哩岸石、大理石等石材類,其中花崗石的選用為多,地區性材料的觀音山石和唭哩岸石,也有諸多墓選用;另一種為磚構材,建構成為別有特色的西式墓園。
墓園最早與最晚的墓碑
1867年英國人Charles Earl將他2歲夭折的女兒葬在紅毛城後方山坡上,此為淡水外國人墓園的開端,成為外國人客死淡水埋骨之處。最後一個墳墓是1974年,英格蘭人Hazel W. Harding,是傳教士的妻子。墓園經歷了清朝、日治到光復共百多年之久。
墳墓數量
自1867年至1974年為止,共76人。其中三座不知姓名、三座僅存墓碑。因墓園中有不少樹木,樹根的發展破壞不少墳墓,有些因此而遷葬。
資料來源
- 《臺北縣縣定古蹟淡水外僑墓園調查研究及修護計劃》,(臺北:臺北縣政府文化局,2003)。
- 周宗賢《淡水輝煌的歲月》,(臺北:臺灣商務,2007)。
- 周宗賢《臺北縣文化資產手冊》(臺北縣:臺北縣文化局,2005)。
- 臺北縣立淡水古蹟博物館《淡水地區文化資產(有形文化財)普查計劃報告書》,(臺北:臺北縣立淡水古蹟博物館,200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