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1年"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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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順治十八年;南明永曆十五年。
 
:*清順治十八年;南明永曆十五年。
:*[[鄭成功]]渡海來台,驅逐荷蘭人,台灣(包含淡水)歸於明鄭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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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成功]]征台,克鹿耳門,圍熱蘭遮城,荷蘭人投降,召回淡水、雞籠守軍,台灣(包含淡水)歸於明鄭治理,以赤崁為東都明京,轄一府二縣:承天府、天興縣、萬年縣。後改東都為東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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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3年12月17日 (二) 23:30 的修訂

  • 清順治十八年;南明永曆十五年。
  • 鄭成功征台,克鹿耳門,圍熱蘭遮城,荷蘭人投降,召回淡水、雞籠守軍,台灣(包含淡水)歸於明鄭治理,以赤崁為東都明京,轄一府二縣:承天府、天興縣、萬年縣。後改東都為東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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