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4年"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淡水維基館
(新頁面: :*清康熙二十三年。 :*清延統治台灣設一府:台灣府,三縣:台灣、鳳山、諸羅。淡水屬諸羅縣,縣治設諸羅,並派安平水師十人駐淡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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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延統治台灣設一府:台灣府,三縣:台灣、鳳山、諸羅。淡水屬諸羅縣,縣治設諸羅,並派安平水師十人駐淡水,定半年換之制,但弁兵視淡水為蠻荒化外之地,縣治與設防有名無實。 | :*清延統治台灣設一府:台灣府,三縣:台灣、鳳山、諸羅。淡水屬諸羅縣,縣治設諸羅,並派安平水師十人駐淡水,定半年換之制,但弁兵視淡水為蠻荒化外之地,縣治與設防有名無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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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3年12月18日 (三) 23:35 的修訂
- 清康熙二十三年。
- 清延統治台灣設一府:台灣府,三縣:台灣、鳳山、諸羅。淡水屬諸羅縣,縣治設諸羅,並派安平水師十人駐淡水,定半年換之制,但弁兵視淡水為蠻荒化外之地,縣治與設防有名無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