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7年"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淡水維基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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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hsu0704 (對話 | 貢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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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明治30年;清光緒23年。 | :*日本明治30年;清光緒23年。 | ||
+ | :*03/24 -- 日本郵船公司設「淡水-福州」、「淡水-香港」間航線。 | ||
+ | :*05/17 -- 公布修正「臺灣總督府地方機關組織章程」,改為滬尾辦務署,轄芝蘭三堡,使置街、庄長。 | ||
+ | :*07/08 -- 荷蘭開設滬尾領事館,以德人查伯爾多(Poulu Chabert)為代領事。 | ||
:*日本駐臺總督[[乃木希典]]劃全臺為六縣三廳。 | :*日本駐臺總督[[乃木希典]]劃全臺為六縣三廳。 | ||
:*淡水開始記錄氣象資料。 | :*淡水開始記錄氣象資料。 | ||
− | :*[[富基角燈塔]] | + | :*[[富基角燈塔]]完工,是臺灣本島最北、日本人在台灣興建的第一座燈塔。 |
+ | :*淡水「[[浪花座]]」落成,臺灣北部第一家。 | ||
+ |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81%94%E9%A3%9B%E8%81%B2 達維孫]任美國淡水領事。 | ||
<noinclude>{{模板:年份|1896|1898}}</noinclude> | <noinclude>{{模板:年份|1896|1898}}</noinclud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