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編輯 1897年

前往: 導覽搜尋

警告:您尚未登入。 若您進行任何的編輯您的 IP 位置將會被公開。 若您 登入建立帳號,您的編輯將會以您的使用者名稱標示,擁有其他優點。

此編輯可以被還原。 請檢查以下比較表,確認您是否要還原,然後儲存以下變更以完成編輯還原。
最新修訂 您的文字
行 1: 行 1:
:日本明治30年;清光緒23年。
+
*清光緒32年;日本明治30年
:*03/24 -- 日本郵船公司設「淡水-福州」、「淡水-香港」間航線。
+
*日本駐臺總督[[乃木希典]]劃全臺為六縣三廳
:*05/17 -- 公布修正「臺灣總督府地方機關組織章程」,改為滬尾辦務署,轄芝蘭三堡,使置街、庄長。
+
</noinclude>{{模板:年份|1896|1898}}</noinclude>
:*07/08 -- 荷蘭開設滬尾領事館,以德人查伯爾多(Poulu Chabert)為代領事。
 
:*日本駐臺總督[[乃木希典]]劃全臺為六縣三廳。
 
:*淡水開始記錄氣象資料。
 
:*[[富基角燈塔]]完工,是臺灣本島最北、日本人在臺灣興建的第一座燈塔。
 
:*淡水「[[浪花座]]」落成,臺灣北部第一家。
 
:*[[達飛聲]]任美國淡水領事。
 
<noinclude>{{模板:年份|1896|1898}}</noinclude>
 

請注意,所有於 淡水維基館 所做的貢獻會依據 創用CC授權(姓名標示-以相同方式分享) 授權條款發佈 (詳情請見 ThisSite:版權)。 若您不希望您的著作被任意修改與散佈,請勿在此發表文章。
您同時向我們保証在此的著作內容是您自行撰寫,或是取自不受版權保護的公開領域或自由資源。 請勿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發表文章!

若要編輯此頁面,請回答以下的問題 (更多資訊):

取消 | 編輯説明(以新視窗開啟)

此頁面使用了以下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