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星聚"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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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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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十(1871)年,奉命前往[[臺灣]]擔任[[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政績頗佳。
 
同治十(1871)年,奉命前往[[臺灣]]擔任[[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政績頗佳。
  
同治十二(1873)年,由閩縣知縣陞任[[淡水]]同知。[[淡水廳淡水|淡水廳淡水]]政域東北靠山,毗鄰番界,盜賊潛藏,時出劫奪,嚴重威脅治安。於是一邊懸賞通緝,一邊南下銅鑼灣(今[[苗栗|苗栗縣]][[銅鑼鄉]])督捕,擒獲名盜首吳阿來誅之。並在任內裁革口胥、刪減船費,建設南北養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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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十二(1873)年,由閩縣知縣陞任[[淡水]]同知。[[淡水廳|淡水]]政域東北靠山,毗鄰番界,盜賊潛藏,時出劫奪,嚴重威脅治安。於是一邊懸賞通緝,一邊南下銅鑼灣(今[[苗栗|苗栗縣]][[銅鑼鄉]])督捕,擒獲名盜首吳阿來誅之。並在任內裁革口胥、刪減船費,建設南北養濟院。
  
 
光緒元(1875)年,光緒正式批准[[臺北府|臺北建府]],廢[[淡水|淡水廳]],陳星聚為籌建府城要員。
 
光緒元(1875)年,光緒正式批准[[臺北府|臺北建府]],廢[[淡水|淡水廳]],陳星聚為籌建府城要員。
  
 
光緒四(1878)年,臺北正式建府,陳星聚調任中路撫番同知,不久後,因試署的臺北知府[[林達泉]]驟逝,他升任臺北知府,也是[[臺北城]]的真正督工建造者,最病卒於任上。
 
光緒四(1878)年,臺北正式建府,陳星聚調任中路撫番同知,不久後,因試署的臺北知府[[林達泉]]驟逝,他升任臺北知府,也是[[臺北城]]的真正督工建造者,最病卒於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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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1年3月10日 (三) 15:43 的修訂

簡介

陳星聚(1817年-1885年),字耀堂,中國河南臨穎人。

生平

嘉慶二十二(1817)年出生於中國河南。

道光二十九(1849)年中舉人。

咸豐三(1853)年河南境內發生捻亂,督率鄉團平亂,因功授知縣。

同治十(1871)年,奉命前往臺灣擔任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政績頗佳。

同治十二(1873)年,由閩縣知縣陞任淡水同知。淡水政域東北靠山,毗鄰番界,盜賊潛藏,時出劫奪,嚴重威脅治安。於是一邊懸賞通緝,一邊南下銅鑼灣(今苗栗縣銅鑼鄉)督捕,擒獲名盜首吳阿來誅之。並在任內裁革口胥、刪減船費,建設南北養濟院。

光緒元(1875)年,光緒正式批准臺北建府,廢淡水廳,陳星聚為籌建府城要員。

光緒四(1878)年,臺北正式建府,陳星聚調任中路撫番同知,不久後,因試署的臺北知府林達泉驟逝,他升任臺北知府,也是臺北城的真正督工建造者,最病卒於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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