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達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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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編輯]

林達泉(1830年-1878年),字海巖,中國廣東大埔人,為清朝官員、第二任臺北府知府。

生平[編輯]

生於道光十(1875)年,自小聰慧過人、勤奮好學。咸豐十一(1861)年中式舉人。

光緒元(1875)年,調署臺北府,向清廷提出治臺五策,並定府治於臺北。之後再提出「治臺三策」,此三策係從「後山之策」、「全臺之策」及「理財之策」等三方面析論:

  1. 論後山之策:他以為要「以退為進,遂漸而前」的方式來經營
  2. 論全臺之策:他主張用海而不用山
  3. 論理財之策:他主張採「求已不求人」的理財策略

林達泉並兼理新竹治,遇事明敏果斷。病卒於任上。

參考資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