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稻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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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大稻埕位於台北盆地西側,東側為雙連,南接萬華,西臨淡水河,東北與大龍峒相鄰,行政區劃屬於臺北市大同區延平次分區(包括大有、永樂、南芳、玉泉、延平、朝陽等里)。狹義的範圍為重慶北路一段以西,忠孝西路二段以北(延平北路一段至重慶北路一段以鄭州路為界),淡水河以東,民權西路以南的區域。廣義的範圍還包含重慶北路一段以東至淡水線路線的地域。

  大稻埕位於台北市大同區,迪化街是其中一部分,也很靠近萬華區,交通相當方便,捷運或是公車都可以到,適合排個簡單的半日到一日遊在這裡來趟時光小旅行。而較靠近大稻埕的捷運站為大橋頭與雙連站,出站後,慢慢步行至迪化街等景點,可以體驗不同的歷史味道與巴洛克式建築。

沿革

  • 大稻埕原為巴賽族圭武卒社的所在地,咸豐年間漢人開始至此開發。因居民在此地設立公共的曝稻大埕,供稻米收成時曬穀,平時則為農產品交易場所,故以大稻埕為名。
  • 大稻埕於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劃屬諸羅縣。
  • 雍正元年(1723年)改隸新成立的彰化縣。五年(1727年)改隸新成立的淡水廳
  • 光緒元年(1875年)設立臺北府[1]:15,改隸新成立的淡水縣。
  • 十一年(1885年)設立福建臺灣省[1]:15,臺北府位於其轄區內。
  • 明治二十八年(1895年)臺灣進入日治時期,大稻埕劃屬於臺北縣臺北市出張所。
  • 三十年(1897年)劃歸臺北辨務署。
  • 三十三年(1900年)士林辨務署併入臺北辨務署。
  • 三十四年(1901年)廢縣置廳,改隸臺北廳大加蚋堡,四十二年(1909年)改隸大稻埕區。
  • 大正九年(1920年)廢廳置州,改隸臺北州臺北市大稻埕。
  • 十一年(1922年)町名改正,在大稻埕原有範圍內分設九町,大稻埕轉為純粹地名,不再作為行政區名稱。
  • 1945年中華民國管轄臺灣,大稻埕劃屬於臺北市延平區。
  • 1967年臺北市升格為直轄市。
  • 1990年延平區與建成區併入大同區。

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