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社會責任"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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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學社會責任]]([[University Society Responsibility]],簡稱[[USR]])係指大學做為一個學校團體及社會組織,除了具備教學、研究、服務、培育人才等功能外,也要對在地社區和社會有所貢獻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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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學社會責任]]([[University Society Responsibility]],簡稱[[USR]])係指大學做為一個學校團體及社會組織,除了具備教學、研究、服務、培育人才等功能外,也要對在地社區和社會有所貢獻和責任。大學社會責任的概念和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簡稱CSR)類似,CSR認為企業的行動,除了對於經濟發展要有貢獻外,也要能改善勞工家庭的生活品質,同時也要能服務在地社區和社會。在高等教育普及化的現代,政府和社會也對大學產生類似對於企業的要求一樣,認為大學對社會也有責任。國際上有許多大學已將大學社會責任列為校務發展的重要項目,期許大學功能不僅是學術研究與人才培育,更要將知識傳遞給社會大眾,帶動所在地區的繁榮與發展,推動社會永續向前。
 
 
  大學社會責任的概念和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簡稱CSR)類似,CSR認為企業的行動,除了對於經濟發展要有貢獻外,也要能改善勞工家庭的生活品質,同時也要能服務在地社區和社會。在高等教育普及化的現代,政府和社會也對大學產生類似對於企業的要求一樣,認為大學對社會也有責任。國際上有許多大學已將大學社會責任列為校務發展的重要項目,期許大學功能不僅是學術研究與人才培育,更要將知識傳遞給社會大眾,帶動所在地區的繁榮與發展,推動社會永續向前。
 
  
 
  中華民國國教育部為強化大專校院與區域連結合作,實踐[[大學社會責任]],培育對在地發展能創造價值的大學生,自[[2017年|民國106年]]起啟動「大學在地實踐聯盟」,以一所技專校院及一所大學共同擔任聯盟的「雙軸心學校」,引導夥伴學校師生組成計畫與執行團隊,在區域發展上扮演關鍵的地方智庫角色,主動發掘在地需求、解決問題,透過在地優勢分工合作,協助區域整合,帶動中小企業及社區文化的創新發展;藉由學習的過程,也讓大學生感受到「被社區需要」,凝聚對區域發展的認同。本計畫未來需中央部會、地方政府、產業聚落公協會、社區團體、大專校院共同合作,創造符合在地城鄉、產業及文化發展的創新價值。自[[2018年|民國107年]]起推動「[http://usr.moe.gov.tw/ 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簡稱[http://usr.moe.gov.tw/ USR計畫]),以「在地連結」與「人才培育」為核心,引導大學以人為本,從在地需求出發。第一期([[2018年|107年]]至[[2019年|108年]])設定「在地關懷」、「產業鏈結」、「永續環境」、「食品安全與長期照顧」及「其他社會實踐」等5大議題,鼓勵大學提出能具體實現並促進在地連結、在地發展效益的計畫。第二期([[2020年|109年]]至[[2022年|111年]])新增「地方創生」與「國際連結」兩類議題,以振興、創新產業,吸引人口回流,達成「均衡台灣」為目標,並鼓勵大學能與世界各大學對接,擴大國際合作視野。
 
  中華民國國教育部為強化大專校院與區域連結合作,實踐[[大學社會責任]],培育對在地發展能創造價值的大學生,自[[2017年|民國106年]]起啟動「大學在地實踐聯盟」,以一所技專校院及一所大學共同擔任聯盟的「雙軸心學校」,引導夥伴學校師生組成計畫與執行團隊,在區域發展上扮演關鍵的地方智庫角色,主動發掘在地需求、解決問題,透過在地優勢分工合作,協助區域整合,帶動中小企業及社區文化的創新發展;藉由學習的過程,也讓大學生感受到「被社區需要」,凝聚對區域發展的認同。本計畫未來需中央部會、地方政府、產業聚落公協會、社區團體、大專校院共同合作,創造符合在地城鄉、產業及文化發展的創新價值。自[[2018年|民國107年]]起推動「[http://usr.moe.gov.tw/ 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簡稱[http://usr.moe.gov.tw/ USR計畫]),以「在地連結」與「人才培育」為核心,引導大學以人為本,從在地需求出發。第一期([[2018年|107年]]至[[2019年|108年]])設定「在地關懷」、「產業鏈結」、「永續環境」、「食品安全與長期照顧」及「其他社會實踐」等5大議題,鼓勵大學提出能具體實現並促進在地連結、在地發展效益的計畫。第二期([[2020年|109年]]至[[2022年|111年]])新增「地方創生」與「國際連結」兩類議題,以振興、創新產業,吸引人口回流,達成「均衡台灣」為目標,並鼓勵大學能與世界各大學對接,擴大國際合作視野。

於 2020年3月29日 (日) 08:48 的修訂

  大學社會責任University Society Responsibility,簡稱USR)係指大學做為一個學校團體及社會組織,除了具備教學、研究、服務、培育人才等功能外,也要對在地社區和社會有所貢獻和責任。大學社會責任的概念和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簡稱CSR)類似,CSR認為企業的行動,除了對於經濟發展要有貢獻外,也要能改善勞工家庭的生活品質,同時也要能服務在地社區和社會。在高等教育普及化的現代,政府和社會也對大學產生類似對於企業的要求一樣,認為大學對社會也有責任。國際上有許多大學已將大學社會責任列為校務發展的重要項目,期許大學功能不僅是學術研究與人才培育,更要將知識傳遞給社會大眾,帶動所在地區的繁榮與發展,推動社會永續向前。

  中華民國國教育部為強化大專校院與區域連結合作,實踐大學社會責任,培育對在地發展能創造價值的大學生,自民國106年起啟動「大學在地實踐聯盟」,以一所技專校院及一所大學共同擔任聯盟的「雙軸心學校」,引導夥伴學校師生組成計畫與執行團隊,在區域發展上扮演關鍵的地方智庫角色,主動發掘在地需求、解決問題,透過在地優勢分工合作,協助區域整合,帶動中小企業及社區文化的創新發展;藉由學習的過程,也讓大學生感受到「被社區需要」,凝聚對區域發展的認同。本計畫未來需中央部會、地方政府、產業聚落公協會、社區團體、大專校院共同合作,創造符合在地城鄉、產業及文化發展的創新價值。自民國107年起推動「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簡稱USR計畫),以「在地連結」與「人才培育」為核心,引導大學以人為本,從在地需求出發。第一期(107年108年)設定「在地關懷」、「產業鏈結」、「永續環境」、「食品安全與長期照顧」及「其他社會實踐」等5大議題,鼓勵大學提出能具體實現並促進在地連結、在地發展效益的計畫。第二期(109年111年)新增「地方創生」與「國際連結」兩類議題,以振興、創新產業,吸引人口回流,達成「均衡台灣」為目標,並鼓勵大學能與世界各大學對接,擴大國際合作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