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屯國立公園
出自 淡水維基館
簡介
大屯自然公園設立於1937年,由日治時期之臺灣總督府國立公園委員會規劃設立,範圍為台北州內大屯山與觀音山一帶,當時為面積最小的日本國立公園。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臺灣總督府廢止國立公園委員會官制,而後至1945年日本戰敗且歸還臺澎地區予中國,大屯國立公園亦隨之廢止,日後大屯山一帶於1985年設立陽明山國家公園,觀音山一帶連同台北縣部分濱海鄉鎮則於2002年設立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
基本資料
涵蓋區域
參觀資訊
一般開放時間
- 每日9:00~16:30,每個月的最後一個星期一(遇國定假日順延一天)及農曆除夕休館
服務電話
- (02)2861-7294、(02)2862-6213
電子郵件
- yms16@mail.ymsnp.gov.tw
遊客注意及禁止事項
- 本區日夜溫差大,冬季雨量多,遊客上山前請備禦寒衣物及雨具。
- 開車的遊客下車時,請勿將皮包等貴重物品置於車內,以免遭竊。*
- 本區尚無公車直接到達,遊客需自行駕車;亦可搭乘皇家客運、遊園公車等,於陽金公路的百拉卡公路入口站下車,再沿著101甲縣道人車分道步行至大屯服務站,全長約2.5公里,步行需40分鐘。
- 因山路狹窄,大型車輛禁止進入101甲縣道(百拉卡公路,又稱巴拉卡公路),違者罰1,500元。
- 禁止挖掘土石、攀折花木、採摘植物(含藥草、芒花)、捕捉野生動物或昆蟲、餵食放養各種魚類及動物,及其他將自然資源攜出園區等行為。
- 禁止亂丟垃圾、大聲喧譁、烤肉、露營、放風箏、玩飛行傘、空拍機、焚燒祭祀、燃放鞭炮與烤肉等行為
- 水域危險,請勿靠近並禁止戲水或游泳。
- 其他依國家公園法禁止之事項。
交通地圖
- 地址:新北市三芝區興華裏車埕53-2號
- 讀取地圖中...
大屯自然公園停車場
- 大屯自然公園1號停車場計有小客車32格、機車52格。
- 大屯自然公園2號停車場計有小客車38格。
- 委外經營管理,停車收費方式為小客車20元/時,機車10元/時(機車當日最高收費上限50元),收費時間24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