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府淡水捕盜同知(又稱淡水同知),隸屬於台灣府,為台灣清治時期的重要地方官員,始設置於1724年(雍正二年),官職品等為正五品,專司負責北台灣內政,為駐守於淡水廳的地方父母官。由於當時淡水廳管轄區域涵蓋台灣基隆至新竹,因此淡水同知實為北台灣的實際統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