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5年"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淡水維基館
Alexsandra Lin (對話 | 貢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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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清順治二年;南明弘光元年;南明隆武元年。 |
:*因淡水多雨,導致[[紅毛城]]建城工期耽擱。 | :*因淡水多雨,導致[[紅毛城]]建城工期耽擱。 | ||
:*1645年荷人召集歸順平埔族長老,組織評議會,將全台灣分為南部、北部兩個評議會。根據1650年之荷蘭戶口表,北部集會區有69村,南部集會區有92村,淡水地方村落有93村,卑南一帶村落61村,總計315村。 | :*1645年荷人召集歸順平埔族長老,組織評議會,將全台灣分為南部、北部兩個評議會。根據1650年之荷蘭戶口表,北部集會區有69村,南部集會區有92村,淡水地方村落有93村,卑南一帶村落61村,總計315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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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6年10月22日 (六) 21:16 的最新修訂
- 清順治二年;南明弘光元年;南明隆武元年。
- 因淡水多雨,導致紅毛城建城工期耽擱。
- 1645年荷人召集歸順平埔族長老,組織評議會,將全台灣分為南部、北部兩個評議會。根據1650年之荷蘭戶口表,北部集會區有69村,南部集會區有92村,淡水地方村落有93村,卑南一帶村落61村,總計315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