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4年"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淡水維基館
(新頁面: :*清康熙二十三年。 :*清延統治台灣設一府:台灣府,三縣:台灣、鳳山、諸羅。淡水屬諸羅縣,縣治設諸羅,並派安平水師十人駐淡水,...) |
小 |
||
(未顯示由 4 位使用者於中間所作的 6 次修訂) | |||
行 1: | 行 1: | ||
− | :* | + | :清康熙二十三年。 |
− | :* | + | :*康熙皇帝將台灣正式劃入清國版圖。 |
+ | :*清廷統治臺灣設一府:台灣府,三縣:臺灣縣、鳳山縣、諸羅縣。[[淡水]]屬[[諸羅縣]],縣治設諸羅,並派安平水師十人駐淡水,定半年換之制,但弁兵視淡水為蠻荒化外之地,縣治與設防有名無實。 | ||
+ | <noinclude>{{年份|1683|1685}}</noinclud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