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編輯 李彤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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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簡介== | ||
− | + | 李彤恩(出生年不詳-1888年),字迪臣,福建省閩縣人。僅知活躍時間為1861~1888,深根北台灣長達27年。 | |
− | + | 1858年清帝國與西方列強簽訂天津條約,臺灣開放四座通商口岸分別為安平、打狗、滬尾、基隆。1862年淡水通商委員李彤恩,由福州將軍文清指派,渡臺協助首任監督區天民開設海關,並擬定臺灣通商章程。李彤恩也扮演著華洋糾紛的調停者,如[[馬偕博士]]、英商[[約翰‧陶德]],都曾在他的調停之下,解決在臺灣所面臨的衝突事件。 | |
− | + | 李彤恩的職涯經歷淡水開港、開山撫番、清法戰爭、臺灣建省、洋務新政,是清末臺灣史中,少數在任時間長達27年的歷史人物。 | |
+ | 1884年[[清法戰爭]]時期,向劉銘傳獻策,將[[淡水港]]封閉,進行填石塞港、安設水雷,以防法軍長驅直入臺北城。最後在福建陸路提督[[孫開華]]的指揮下,成功擊退法軍於灘岸。[[清法戰爭]]後臺灣建省,由[[劉銘傳]]擔任首任巡撫,命李彤恩與耶穌教會傳教士[[馬偕]],協調戰爭期間淡北七座教堂遭拆毀賠償一案。[[馬偕]]博士稱其公正友善,李彤恩也是他在臺灣最好的朋友之一。臺灣建省後李彤恩也協助推行多項新政,如開禁硫磺出口、水陸電報線之設立、鐵路招商募股(在他死後紳商對鐵道保持疑慮,[[劉銘傳]]只好挪用閩省協銀之庫存),在他的努力之下各項工作陸續進行。 | ||
− | + | 光緒十四年(1888年10月15日),李彤恩病逝[[大稻埕]],李彤恩辦理淡水港通商事務,調停華洋糾紛二十七年,臺灣商民信服,巡撫[[劉銘傳]]稱其勇於任事,素有幹才,英稅務司李華達稱其聰明過人,傳教士[[馬偕]]博士為李彤恩多年好友,稱其公正且誠信,李彤恩病逝之時領事館亦降半旗致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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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ttps://www.facebook.com/vincentnex7?locale=zh_TW 李秉樺](2023)。[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959463 淡水通商委員李彤恩與滬尾戰役]。致出版。 | + | :*[https://www.facebook.com/vincentnex7?locale=zh_TW 李秉樺](2023)。:[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959463 淡水通商委員李彤恩與滬尾戰役]。致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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