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編輯 四六事件
此編輯可以被還原。
請檢查以下比較表,確認您是否要還原,然後儲存以下變更以完成編輯還原。
最新修訂 | 您的文字 | ||
行 18: | 行 18: | ||
− | + | 西元1949年3月23日,《公論報》在「讀者的話」專欄,刊登了兩校學生以「國立台灣大學學生自治會聯合會」和「省立台灣師範學院學生自治會」名義,刊登了〈為何李二同學被毆事敬告各界〉,用以重申訴求與聲明。但是在隔天3月24日,公論報在「讀者的話」專欄,出現一位匿名警員留言,反駁學生的公開聲明。加上在媒體和社會大眾的耳語之下,雙方認知差距越來越大,為此埋下往後更激烈的衝突。 | |
− | |||
==事件過程== | ==事件過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