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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介紹[編輯]

模板:Overlinked 模板:中華民國政府部門基礎資訊

新北市政府(簡稱:新北市府)是中華民國新北市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為直轄市自治之行政機關,並同時負責執行中央行政機關委辦事項,新北市依《地方制度法》的自治監督機關為行政院。按《新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設有24局、4處、1委員會等29個一級機關模板:Notetag及28區公所模板:Notetag

作為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機關,新北市政府的歷史沿革,最早可追溯至1920年,大日本帝國臺灣總督府施行臺灣州制時所成立的「臺北州廳」。1946年1月16日成立「臺北縣政府」。2010年12月25日,升格為直轄市並改名為新北市,並更名為「新北市政府」。

沿革[編輯]

  • 1920年,大日本帝國臺灣總督府施行臺灣州制,設地方公共團體臺北州,並成立地方行政機關臺北州廳。[1]臺北州廳以原臺北廳辦公廳舍為其辦公處所,即今監察院院舍。
  • 1945年,中華民國政府接收大日本帝國臺灣總督府轄域,臺北州劃出臺北市基隆市後,改為臺灣省臺北縣,新設臺北縣政府。[2]模板:Sfn
  • 1946年,臺北縣基隆區七堵鄉劃入基隆市。模板:Sfn
  • 1947年,臺北縣政府遷往板橋鎮,以海山郡役所為辦公廳舍。模板:Sfn
  • 1949年,臺北縣淡水區士林鎮、北投鎮劃出,改由草山管理局(之後改稱陽明山管理局)管理。模板:Sfn
  • 1950年,行政院公告「臺灣省各縣市行政區域調整方案」,取消縣轄區,原臺北縣宜蘭區、羅東區、北峰區太平鄉(今大同鄉)、南澳鄉新設宜蘭縣。臺北縣僅保留原縣直轄區(海山區)、新莊區、文山區、淡水區、基隆區、北峰區烏來鄉等轄域。模板:Sfn
  • 1968年,臺北縣景美鎮、南港鎮、木柵鄉、內湖鄉劃出,併入直轄市臺北市。模板:Sfn模板:Sfn
  • 1977年,臺北縣政府進駐板橋市府中路的辦公大樓。
  • 2003年,臺北縣政府遷至新板特區臺北縣政府大樓,原大樓作為臺北縣政府警察局總局廳舍使用。
  • 2010年12月25日,臺北縣升格為直轄市「新北市」,臺北縣政府更名為「新北市政府」。[3]

府徽[編輯]

模板:Externalimages 原本臺北縣有其縣徽,尤清上臺開始引進企业识别概念,縣徽之外另立代表縣府視覺標誌,臺北縣議會亦跟進;由於縣府全採視覺標誌而未現縣徽,不光民眾,連新聞媒體也把兩者搞混,實際上在中華民國內政部註冊僅縣徽圖樣一種[4][5]。尤清、蘇貞昌執政時期,各自設計一套視覺識別系統;至2006年時任縣長周錫瑋表示儘量不耗費龐大經費更換,別為個人又搞圖騰,若有需要將公開徵選,於是恢復使用縣徽[6]。同年,臺北縣政府文化局以縣徽增加色彩演繹作成視覺標識,後於2008年基於原有標誌再設計以替代府徽的功能[7],並併存為視覺識別系統的主體標誌,2010年臺北縣升格為新北市之後沿用舊有的標誌不變。

組織[編輯]

新北市政府的組織基準法為《新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依據該自治條例,新北市政府置以下職位:[10]

  • 市長,綜理市政,並指揮監督本府所屬機關及員工。(民選產生)
    • 副市長三人,襄理市政。(政務職,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由市長任命)
    • 秘書長,承市長之命,襄理市政。(簡任第十三至第十四職等,由市長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免)
      • 副秘書長,襄助秘書長處理業務。(二人,簡任第十二至第十三職等)
        • 參事、技監、顧問、參議,承市長之命,辦理市政設計、撰擬及審核法案、命令、工作計畫,並備諮詢有關市政等事項。
  • 市政會議,由市長、副市長、秘書長、副秘書長、所屬一級機關首長,與市長指定人員組成。市政會議由市長召集,並由市長擔任市政會議之主席,市長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市長職務代理人擔任主席;必要時,市長得邀請或指定其他有關人員列席。

新北市政府的市政會議定於每周二上午於市府大樓18樓市政會議廳召開。

所屬一級機關[編輯]

按《新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6條,設有24局、4處、1委員會等29個所屬一級機關(新北市政府所設處與委員會,均為行政機關,而非市府內部單位)。依《地方制度法》第55條,所屬一級機關首長,除主計、人事警察及政風首長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11]任免外,其餘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由市長任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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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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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二級機關(所屬一級機關轄下機關)[編輯]

目前,新北市政府的「所屬二級機關」皆為所屬一級機關的下設機關,新北市政府並無直屬的所屬二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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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新北市政府農業局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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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 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9所)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新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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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公所[編輯]

新北市總計有28個市轄區、1個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設立28間區公所、督導1間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

  • 板橋區公所
  • 新莊區公所
  • 中和區公所
  • 三重區公所
  • 新店區公所
  • 樹林區公所
  • 汐止區公所
  • 土城區公所
  • 淡水區公所
  • 永和區公所
  • 林口區公所
  • 蘆洲區公所
  • 坪林區公所
  • 泰山區公所
  • 鶯歌區公所
  • 萬里區公所
  • 金山區公所
  • 八里區公所
  • 瑞芳區公所
  • 三芝區公所
  • 石門區公所
  • 石碇區公所
  • 三峽區公所
  • 平溪區公所
  • 雙溪區公所
  • 貢寮區公所
  • 深坑區公所
  • 五股區公所
  • 烏來區公所(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屬地方自治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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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市立學校、幼兒園[編輯]

  • 新北市立幼兒園(27所)
  • 新北市立國民小學(205所)
  • 新北市立國民中學(58所)
  • 新北市立國民中小學(5所)
  • 新北市立高級中學(24所)
  • 新北市立高級職業學校(5所)
  • 新北市立特殊教育學校(1所)

市營事業機構[編輯]

機關首長[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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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長職稱 姓名 經歷
市長 侯友宜 新北市副市長、內政部警政署長
副市長 朱惕之
陳純敬
劉和然
內政部政務次長交部政務次長工程會副主委

新北市政府環保局局長、新北市副秘書長
秘書長 邱敬斌
副秘書長 張其強 新北市政府新聞局局長、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局長

一級機關首長[編輯]

首長職稱 姓名 主要經歷
秘書處處長 饒慶鈺 臺北市政府參事
人事處處長 林正壹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處處長
主計處處長 吳建國 衛生福利部會計處處長
政風處處長 尹維治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政風處處長
民政局局長 柯慶忠 新北市中和區區長
財政局局長 陳榮貴 金管會主計室主任、經濟部會計處副處長、審計部參事
教育局局長 張明文 教育部參事
經濟發展局局長 何明怡 經濟部工業局工業區組副組長
工務局局長 祝惠美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副局長
水利局局長 宋德仁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副局長
農業局局長 李玟 新北市政府農業局副局長、文化局主任秘書、農業局主任秘書
城鄉發展局局長 黃國峰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副局長
社會局局長 張錦麗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刑事警察科副教授、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
地政局局長 汪禮國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副局長
勞工局局長 陳瑞嘉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分署長
交通局局長 鍾鳴時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副局長
觀光旅遊局局長 楊宗珉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副局長
法制局局長 吳宗憲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副教授
警察局局長 廖訓誠 原內政部警政署警政委員、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總隊長、嘉義縣政府警察局局長、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內政部警政署秘書室主任、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副組長、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
消防局局長 李清安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副局長
衛生局局長 陳潤秋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副署長
環境保護局局長 程大維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副局長
文化局局長 張䕒育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公共參與組組長.綜合規劃暨生涯輔導組組長;教育部技職教育司專門委員.高等教育司科長
原住民族行政局局長 林瑋茜 泰雅族新聞主播、華視新聞雜誌主持人
客家事務局局長 林素琴 新北市竹圍國小校長
新聞局局長 張愛晶 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局長、TVBS新聞台專任主播
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 林豐裕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組長
捷運工程局局長 李政安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副局長
青年局局長 邱兆梅 Woo-manpower女力學院導師

歷久網路媒體共同創辦人、總監

局處廳舍[編輯]

模板:Main 臺北縣政府時代,舊臺北縣政府大樓位於板橋市府中路板橋舊站前(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樓)。因臺北縣政府機關逐漸擴編導致不敷使用,在板橋市新板特區內擇地新建辦公大樓,並於2002年完工。興建經費新台幣59.8億元,大樓樓高140.5公尺,共34樓,樓板面積有15.9萬平方公尺,頂樓設有直升機停機坪。[12][13][14]

2010年12月25日臺北縣改制為直轄市後,由新北市政府承繼使用,名稱自「臺北縣政府大樓」更改為「新北市政府大樓」。

目前新北市政府在員額持續增加下,讓原本辦公空間已嚴重不足的市府大樓更加吃緊[15],因此規劃於三重區捷運先嗇宮站旁之原味全三重廠基地興建第二行政中心,2022年1月動工,預計2026年完工[16]

局處配置[編輯]

合署大樓
名稱 地址 設施
新北市政大樓 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設有經濟發展局、城鄉發展局、交通局、觀光旅遊局、法制局、文化局、原住民族行政局、客家事務局、新聞局、秘書處、人事處、主計處、政風處、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共18局、4處、1委員會。
第二市政大樓 三重區重新路五段518-2號 民政局、財政局、教育局、工務局、水利局、農業局、社會局、地政局、勞工局
獨立廳舍
名稱 地址
警察局 板橋區府中路32號
消防局 板橋區南雅南路二段15號
衛生局 板橋區英士路192-1號
環境保護局 板橋區民族路57號
捷運工程局 蘆洲區集賢路245號5樓(蘆洲重陽大樓)
青年局 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6號3樓
稅捐稽徵處 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43號
養護工程處 中和區員山路471號
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板橋區環河西路五段502號
動物保護防疫處 板橋區四川路一段157巷2號
都市更新處 板橋區漢生東路266號1、2樓
勞動檢查處 土城區金城路1段101號6樓(土城區公所內)
交通事件裁決處 處本部: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81號2樓
服務中心: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43號2樓
樹林辦公室: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1樓
蘆洲辦公室:新北市蘆洲區中山二路163號
中和辦公室: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3段116號
基隆辦公室:基隆市七堵區實踐路296號
就業服務處 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5樓
職業訓練中心 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5樓
事業廳舍
  • 新北市果菜運銷股份有限公司

政策[編輯]

環境保育[編輯]

2015年,根據新北市環保局統計,新北生煤使用許可證目前共發出28張,大型業者包括南亞樹林廠的汽電共生設備、林口火力發電廠,其餘多數為印染整理業者,每年空氣污染物總排放許可量為307萬7600公噸;燃煤排放的硫氧化物與氮氧化物為主要空氣污染源,每年排放量分別為3913公噸、4141公噸。[17]

2014年初,《中國時報》報導,台電於核一廠興建乾式貯存場,預計同年11月將冷卻池燃料棒全部移過去儲放。水保設施2013年7月1日已完工。然而新北市政府檢查後,認為部分現況與當時核定的水保計畫有出入,要求台電再提變更設計,2014年2月13日再次勘查,還是不同意核給乾式貯存水保計畫證書。核一可能被迫停止運作[18]

弊案[編輯]

副市長貪汙判決確定[編輯]

原任新北市副市長許志堅(市長朱立倫任內)擔任新北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時,收受營建業者寶興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胡姓監察人之配偶周麗惠餽贈之現金名錶金條總價值逾新臺幣610萬元,並多次參與飲宴應酬、接受招待,對價為協助樂揚建設及寶興開發公司兩建商加速通過板橋介壽段及新店廣明段兩都更案市府審議。

根據媒體報導,許某辯稱與建商「互贈負擔得起的禮物」,但被臺灣高等法院依《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10年;許某另安排兒子與胞兄當建商人頭領乾薪,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最高法院駁回許上訴,全案定讞。成為新北市府高層司法重大弊案之一[19][20][21]

參見[編輯]

註解[編輯]

模板:NoteFoot

參考文獻[編輯]

引用[編輯]

模板:Reflist

書籍[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

模板:Commons category 模板:Wikisource


模板:新北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 模板:中華民國地方政府 模板:中華民國各直轄市及縣市首長列表

  1. 《臺灣總督府報》〈大正9年律令第3號〉,1920年7月31日
  2. 模板:Cite news
  3. 引用錯誤:無效的 <ref> 標籤, 未定義名稱為 .E5.8F.B0.E5.8C.97.E7.B8.A3.E6.94.B9.E5.88.B6 的參考文獻內容文字。
  4. 模板:Cite news
  5. 模板:Cite news
  6. 模板:Cite news
  7. 模板:Cite news
  8. 模板:Cite web
  9. 模板:Cite news
  10. 新北市政府各機關組織規程及編制表(含府本部) 模板:Wayback,新北市政府人事處,2019-09-02
  11. 模板:Cite web
  12. 模板:Cite web
  13. 模板:Cite web
  14. 模板:Cite news
  15. 模板:Cite web
  16. 模板:Cite news
  17. 模板:Cite web
  18. 模板:Cite web
  19. 葉書宏.朱立倫任內108名官員涉貪 警察占33人 模板:Wayback. 中國時報. 2017-10-24
  20. 朱立倫愛將收賄判10年定讞 檢啟動防逃機制 模板:Wayback. 蘋果日報. 2019-03-07
  21. 李宇涵.朱立倫前團隊成員涉貪 吳敦義:總統人選不能有「致命傷」 模板:Wayback. 新頭殼. 2019-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