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7年"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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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架設由滬尾、基隆到臺北電纜線完工,並設[[滬尾]]、[[基隆]]兩處電報分局。
 
:*3月,架設由滬尾、基隆到臺北電纜線完工,並設[[滬尾]]、[[基隆]]兩處電報分局。
 
:*6月,設臺北「商務總局」,直轄基隆、淡水兩港對外事務。
 
:*6月,設臺北「商務總局」,直轄基隆、淡水兩港對外事務。
:*[[臺北府]][[淡水縣]]轄[[芝蘭一堡]]中24庄有23庄屬今之[[士林]]。
 
 
<noinclude>{{年份|1886|1888}}</noinclude>
 
<noinclude>{{年份|1886|1888}}</noinclude>

於 2019年3月29日 (五) 11:13 的修訂

清光緒13年。
  • 4月23日巡撫劉銘傳奏請鋪設由滬尾基隆南下鐵路。
  • 3月,架設由滬尾、基隆到臺北電纜線完工,並設滬尾基隆兩處電報分局。
  • 6月,設臺北「商務總局」,直轄基隆、淡水兩港對外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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