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編輯 陳賴章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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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賴章墾號==
 
==陳賴章墾號==
 
#陳賴章乍看之下是人名,但它是由陳逢春、陳天章、陳憲伯、賴永和、戴天樞等五人合股組成的開墾組織;他們所開墾的地方正是台灣的首都'台北市'
 
#陳賴章乍看之下是人名,但它是由陳逢春、陳天章、陳憲伯、賴永和、戴天樞等五人合股組成的開墾組織;他們所開墾的地方正是台灣的首都'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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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9(康熙48)年,陳逢春、陳天章、陳憲伯、賴永和、戴天樞等人以「陳賴章」為公號,申請入墾臺北大佳臘地區根據墾照其請求開墾,範圍約為永和、中和西八里、關渡,南至林口臺地東緣,北至圓山基隆河舊河道附近。雖然請墾的範圍涵蓋了大部份的臺北盆地,但是墾照上記載的實際開墾面積只有50餘甲。
 
==墾號==
 
==墾號==
#18世紀初,台灣清治時期的可供開墾的土地以權利分,可以分成「無主地」(荒地)和「番地」(為平埔族原住民的土地)。只要是非平埔族個人擁有的土地,一律稱「無主地」,地權皆屬統治台灣的清廷官方所有。台灣漢人或移民若想於台灣開墾土地,皆須按照既定程序向台灣清朝官府(縣衙)申請土地「開墾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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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紀初,台灣清治時期的可供開墾的土地以權利分,約略可以分成「無主地」(荒地)和「番地」(大都為平埔族原住民個人擁有的土地)。只要是非平埔族個人擁有的土地,一律稱「無主地」,地權皆屬統治台灣的清廷官方所有。台灣漢人或移民若想於台灣開墾土地,皆須按照既定程序向台灣清朝官府(縣衙)申請土地「開墾權」。
==墾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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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IMG_5801(1).jpeg|thumb|100|right|契約]]
#陳賴章墾號所申請的地區為台灣北部的大佳臘。其開墾範圍面積相當廣。文獻上所記載為「東至雷里(今南萬華)、秀朗(今中和)二社,西至八里坌(今八里)、干脰(今關渡),南至興直山腳(今新莊),北至大龍峒溝(今圓山)」
 
==影響==
 
#陳賴章墾號前往台北開墾後,讓本以南台灣為中心的閩南泉州移民勢力深入北台灣,也正式宣布清朝官方保護蕃地與平埔族權益的政策的轉變。
 
而該墾號的通過,除了象徵清朝默許移民合法性之外,對於台灣民間更有多層面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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