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編輯 清代淡北的汀州移民與林本源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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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鄞山寺]]內供奉的汀籍領袖[[胡焯猷]]長生祿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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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鄞山寺內供奉的汀籍領袖胡焯猷長生祿位
  
 
  不過,嘉慶以後淡北地區所爆發的數起分類械鬥,卻造成臺北地區族群勢力的重整,連帶的影響汀州移民的勢力範圍與分布。根據施添福教授的研究,其認為臺北盆地之內,今八里、新莊一帶,康熙末年以來原有許多粵人入墾,但因嘉慶14年(1809)的漳、粵與泉人械鬥,以及道光13年(1833)與20年(1840)的北路閩粵分類械鬥案,於是使得這一帶的粵籍居民開始變賣田產,並陸續遷至桃園中壢地方。而道光13年的閩粵分類械鬥之中,汀州移民則因跨省方言認同及在淡北的區位弱勢,從而選擇「附粵」,並與漳人聯合一起對抗泉人。因此,嘉慶以後的分類械鬥,造成原本居於新莊的汀州墾戶開始變賣土地,並陸續「隨粵」往南遷至桃園中壢。
 
  不過,嘉慶以後淡北地區所爆發的數起分類械鬥,卻造成臺北地區族群勢力的重整,連帶的影響汀州移民的勢力範圍與分布。根據施添福教授的研究,其認為臺北盆地之內,今八里、新莊一帶,康熙末年以來原有許多粵人入墾,但因嘉慶14年(1809)的漳、粵與泉人械鬥,以及道光13年(1833)與20年(1840)的北路閩粵分類械鬥案,於是使得這一帶的粵籍居民開始變賣田產,並陸續遷至桃園中壢地方。而道光13年的閩粵分類械鬥之中,汀州移民則因跨省方言認同及在淡北的區位弱勢,從而選擇「附粵」,並與漳人聯合一起對抗泉人。因此,嘉慶以後的分類械鬥,造成原本居於新莊的汀州墾戶開始變賣土地,並陸續「隨粵」往南遷至桃園中壢。
  
  那麼,這些原本在[[新莊]]地區的汀州業主,退出原有勢力範圍後,土地由誰承繼?根據許雪姬教授的研究,「胡林隆墾號」中股東胡習隆,曾與胡連興、復興合買興直堡一帶的土地,胡習隆之子為胡咸臨,孫為饒裕、襄裕、斐裕等,除了三分為胡直系子孫所繼承外,另外三分則合組復興季及聯興季。依據現存契約所顯示,自嘉慶22年(1817)起胡習隆之子孫開始變賣土地,最後一筆則是道光13年,全數典賣給板橋[[林本源家族]]的開基者[[林平侯]]。而依據契約資料估算,林平侯生前購地以興直堡所購土地為多,這些土地均為乾隆初期胡焯猷所墾拓,加上胡焯猷在[[八里坌]]的土地也陸續被林平侯所收購,並在其後以此為基礎,開始積極購買周邊土地,拓展其勢力。因此,我們可以推測汀州移民逐漸將土地移轉至漳州林平侯家族的原因,可能肇因於嘉慶以後淡北地區的多起分類械鬥。不過,相對於汀州移民「附粵」南遷後拋售土地的動作,林平侯生前雖然也因分類械鬥移至[[大嵙崁]],但從購地的動作來看,顯示其並未因此而放棄原來的新莊,反而藉原有勢力的退出,積極拓展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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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麼,這些原本在新莊地區的汀州業主,退出原有勢力範圍後,土地由誰承繼?根據許雪姬教授的研究,「胡林隆墾號」中股東胡習隆,曾與胡連興、復興合買興直堡一帶的土地,胡習隆之子為胡咸臨,孫為饒裕、襄裕、斐裕等,除了三分為胡直系子孫所繼承外,另外三分則合組復興季及聯興季。依據現存契約所顯示,自嘉慶22年(1817)起胡習隆之子孫開始變賣土地,最後一筆則是道光13年,全數典賣給板橋林本源家族的開基者林平侯。而依據契約資料估算,林平侯生前購地以興直堡所購土地為多,這些土地均為乾隆初期胡焯猷所墾拓,加上胡焯猷在八里坌的土地也陸續被林平侯所收購,並在其後以此為基礎,開始積極購買周邊土地,拓展其勢力。因此,我們可以推測汀州移民逐漸將土地移轉至漳州林平侯家族的原因,可能肇因於嘉慶以後淡北地區的多起分類械鬥。不過,相對於汀州移民「附粵」南遷後拋售土地的動作,林平侯生前雖然也因分類械鬥移至大嵙崁,但從購地的動作來看,顯示其並未因此而放棄原來的新莊,反而藉原有勢力的退出,積極拓展勢力。
  
 
   
 
   
圖2、林本源號開創者[[林平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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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林本源號開創者林平侯
  
 
==二、從鄞山寺再探汀州移民的興衰==
 
==二、從鄞山寺再探汀州移民的興衰==
  至於,另一群雍乾年間即已入墾並分布在[[三芝]]、[[石門]]一帶的汀州人,是否有受到嘉道年間新莊汀州人南遷所影響?藉由鄞山寺的變革與興衰或許恰可說明。[[鄞山寺]]倡建於道光2年(1822),由當時汀籍領袖的[[張鳴崗]]及[[滬尾]]當地商人[[羅可斌]]兄弟所創建。張鳴崗的父親為張英才是永定縣的一名太學生,張鳴崗本人也捐了一個「州同」的頭銜。據《[[淡水廳築城案卷]]》記載,道光7至9年(1827-1829)[[淡水廳]]城修築時,「州同張鳴崗」就曾提捐「城工銀一百兩」,並因此受到清廷表彰。可見張為當時地方的領袖,與政府有良好的關係,由其出面主持建廟並擔任總理,是地方菁英與同籍鄉親共同合作的一個結果。而主要的捐資者羅可斌、可榮兄弟,本在滬尾東興街經營商店,嘉道以後汀州移民渡臺或返鄉多由滬尾出入,兩兄弟的商店就成為汀州移民的集合點。鄞山寺建成後,他們又捐出廟前一帶的田地三段共租穀350石,作為寺廟經費。只是,在此不久後羅氏兄弟就相繼去世,現今寺旁的「羅公亭」即為道光12年(1832)「汀郡眾信」幫他們設立的墓碑。因此,道光初年該寺的興建,代表汀州移民在淡北地區的發展,繼乾隆年間的胡焯猷之後,達到另一階段的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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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另一群雍乾年間即已入墾並分布在三芝、石門一帶的汀州人,是否有受到嘉道年間新莊汀州人南遷所影響?藉由鄞山寺的變革與興衰或許恰可說明。鄞山寺倡建於道光2年(1822),由當時汀籍領袖的張鳴崗及滬尾當地商人羅可斌兄弟所創建。張鳴崗的父親為張英才是永定縣的一名太學生,張鳴崗本人也捐了一個「州同」的頭銜。據《淡水廳築城案卷》記載,道光7至9年(1827-1829)淡水廳城修築時,「州同張鳴崗」就曾提捐「城工銀一百兩」,並因此受到清廷表彰。可見張為當時地方的領袖,與政府有良好的關係,由其出面主持建廟並擔任總理,是地方菁英與同籍鄉親共同合作的一個結果。而主要的捐資者羅可斌、可榮兄弟,本在滬尾東興街經營商店,嘉道以後汀州移民渡臺或返鄉多由滬尾出入,兩兄弟的商店就成為汀州移民的集合點。鄞山寺建成後,他們又捐出廟前一帶的田地三段共租穀350石,作為寺廟經費。只是,在此不久後羅氏兄弟就相繼去世,現今寺旁的「羅公亭」即為道光12年(1832)「汀郡眾信」幫他們設立的墓碑。因此,道光初年該寺的興建,代表汀州移民在淡北地區的發展,繼乾隆年間的胡焯猷之後,達到另一階段的高峰。
  
 
   
 
   
圖3、清代汀州移民信仰中心的[[鄞山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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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清代汀州移民信仰中心的鄞山寺
 
   
 
   
圖4、[[鄞山寺]]興建總理[[張鳴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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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鄞山寺興建總理張鳴岡
  
 
   
 
   
圖5、捐資興建鄞山寺的[[羅可斌]]、[[羅可榮|可榮]]兄弟神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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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5、捐資興建鄞山寺的羅可斌、可榮兄弟神位
  
 
   
 
   
圖6、捐資興建鄞山寺的[[羅可斌]]、[[羅可榮|可榮]]兄弟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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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6、捐資興建鄞山寺的羅可斌、可榮兄弟墓碑
  
 
  不過,羅氏兄弟在滬尾經營的是什麼生意?從其「獻穀寄附」的動作來看,大致可以推測應與米穀貿易有關。而著名的鄞山寺風水傳說,或許也說明了羅氏兄弟的經營事業。這個傳說是說鄞山寺在建置時就在寺後挖掘兩口水井,並寺前廟埕前興建半月池,形成風水上的「水蛙穴」,而水蛙類似蟾蜍,據說有咬錢帶財之效,故汀州人乃藉此風水保佑生意興隆。不過,這個穴位卻與鄰近滬尾街上的草厝尾街(暗仔街)的蜈蚣穴,形成相剋之勢,即水蛙為蜈蚣的天敵,故而相剋,造成草厝尾街泉籍居民心生不安,於是請來風水堪輿先生出策破解。這個破解的方法即是命草厝尾街泉籍居民每夜樹立釣竿,同時在竿頭點火以為釣餌,並奏樂念咒。不久,此方法果然奏效,鄞山寺後面的其中一口水井,即由清變濁,表示水蛙的眼睛被釣起勾破,風水穴位於是破敗。據說,之後該廟的管理人即使不死也要罹患重病。可是由於管理人有很多好處,所以人們仍然趨之若鶩。這個當地口傳故事有意思的地方,在於汀州移民與附近居民的關係,以及雙方如何為了各自的風水利益而相互對抗,並且把寺廟管理人與風水傳聞聯繫起來,做出因果關係的解釋,突顯了汀州移民在淡北生存及發展所面臨的挑戰。
 
  不過,羅氏兄弟在滬尾經營的是什麼生意?從其「獻穀寄附」的動作來看,大致可以推測應與米穀貿易有關。而著名的鄞山寺風水傳說,或許也說明了羅氏兄弟的經營事業。這個傳說是說鄞山寺在建置時就在寺後挖掘兩口水井,並寺前廟埕前興建半月池,形成風水上的「水蛙穴」,而水蛙類似蟾蜍,據說有咬錢帶財之效,故汀州人乃藉此風水保佑生意興隆。不過,這個穴位卻與鄰近滬尾街上的草厝尾街(暗仔街)的蜈蚣穴,形成相剋之勢,即水蛙為蜈蚣的天敵,故而相剋,造成草厝尾街泉籍居民心生不安,於是請來風水堪輿先生出策破解。這個破解的方法即是命草厝尾街泉籍居民每夜樹立釣竿,同時在竿頭點火以為釣餌,並奏樂念咒。不久,此方法果然奏效,鄞山寺後面的其中一口水井,即由清變濁,表示水蛙的眼睛被釣起勾破,風水穴位於是破敗。據說,之後該廟的管理人即使不死也要罹患重病。可是由於管理人有很多好處,所以人們仍然趨之若鶩。這個當地口傳故事有意思的地方,在於汀州移民與附近居民的關係,以及雙方如何為了各自的風水利益而相互對抗,並且把寺廟管理人與風水傳聞聯繫起來,做出因果關係的解釋,突顯了汀州移民在淡北生存及發展所面臨的挑戰。
  
 
    
 
    
圖7、[[鄞山寺]]風水傳說中代表水蛙穴之眼的兩口水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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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7、鄞山寺風水傳說中代表水蛙穴之眼的兩口水井
  
 
  這個傳說所謂的穴位相剋,其實也意味著雙方在生意上的競爭。滬尾的草厝尾街(暗仔街)即現今淡水公明街,屬泉籍聚落,緊鄰當地的小地名「米仔市」(清水街),位於清水祖師廟一帶,為滬尾街主要的米穀集散中心,故所謂的相剋之說,即顯示鄞山寺捐獻人羅氏兄弟所經營的事業應為米穀對口貿易,而其米穀的來源應為同鄉的三芝、石門一帶的梯田,或是由淡水河內陸的新莊的汀籍同鄉業主而來。特別是前述道光13年的閩粵分類械鬥,促使新莊的汀州移民因「附粵」,並於事敗後「隨粵」南遷。這些經濟能力相對較高的新莊汀眾陸續南遷,不僅致使部分三芝地區的汀眾外移,連帶也使得羅氏兄弟在滬尾的米穀對口貿易受挫,並影響整體汀州人在滬尾當地的勢力與經濟地位。換句話說,道光中葉新莊汀眾南遷的時間,對照鄞山寺的風水傳說,似乎頗為呼應。
 
  這個傳說所謂的穴位相剋,其實也意味著雙方在生意上的競爭。滬尾的草厝尾街(暗仔街)即現今淡水公明街,屬泉籍聚落,緊鄰當地的小地名「米仔市」(清水街),位於清水祖師廟一帶,為滬尾街主要的米穀集散中心,故所謂的相剋之說,即顯示鄞山寺捐獻人羅氏兄弟所經營的事業應為米穀對口貿易,而其米穀的來源應為同鄉的三芝、石門一帶的梯田,或是由淡水河內陸的新莊的汀籍同鄉業主而來。特別是前述道光13年的閩粵分類械鬥,促使新莊的汀州移民因「附粵」,並於事敗後「隨粵」南遷。這些經濟能力相對較高的新莊汀眾陸續南遷,不僅致使部分三芝地區的汀眾外移,連帶也使得羅氏兄弟在滬尾的米穀對口貿易受挫,並影響整體汀州人在滬尾當地的勢力與經濟地位。換句話說,道光中葉新莊汀眾南遷的時間,對照鄞山寺的風水傳說,似乎頗為呼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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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林本源與淡水河口區域的淺山經濟==
 
==三、林本源與淡水河口區域的淺山經濟==
  
  嘉慶12年(1816),[[林平侯]]辭官返臺,此後不再涉足宦途,致力於經濟與社會事業的發展。由於平原地區大多已開發,於是林家逐漸將注意力注轉到北臺山區的開發,並於道光8至9年間(1828-1829)由[[新莊]]遷至內山要地的[[大嵙崁]],以就近經營墾拓工作。不過,林家除了在大嵙崁一帶進行淺山地區的墾拓,獲取樟腦等高經濟價值的山林資源外,事實上也開始在淡北一帶的淺山地區進行開發。[[淡水河]]口兩岸的[[八里坌]]與[[滬尾]]及其周邊的淺山地區即是林本源家族所注目的重點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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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慶12年(1816),林平侯辭官返臺,此後不再涉足宦途,致力於經濟與社會事業的發展。由於平原地區大多已開發,於是林家逐漸將注意力注轉到北臺山區的開發,並於道光8至9年間(1828-1829)由新莊遷至內山要地的大嵙崁,以就近經營墾拓工作。不過,林家除了在大嵙崁一帶進行淺山地區的墾拓,獲取樟腦等高經濟價值的山林資源外,事實上也開始在淡北一帶的淺山地區進行開發。淡水河口兩岸的八里坌與滬尾及其周邊的淺山地區即是林本源家族所注目的重點之一。
  
  前已提及,林本源家族獲得八里坌一帶的土地,主要是來自嘉道年間汀州胡習隆之後代南遷拋售而來。其後,[[林本源]]乃以此為基礎,開始承購周邊土地,同時設立「蛇子形莊」租館,並進入觀音山進行墾拓。現今仍矗立於觀音山境荖芊坑,記載林本源家族林朝芝因無後嗣,造成同治4年(1865)後土地屢被姻親及佃戶侵占之紛爭,並於同治12年(1873)由[[淡水]]北路總捕分府調解後所立的〈憲示立碑〉,則是[[林本源家族]]入墾[[觀音山]]的最佳證據。如果按照上述的邏輯,林本源家族也有可能在同時期前後開發淡水河口沿岸興直一帶的淺山區域(五股)。當然,這個推測需要更多的史料出土來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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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已提及,林本源家族獲得八里坌一帶的土地,主要是來自嘉道年間汀州胡習隆之後代南遷拋售而來。其後,林本源乃以此為基礎,開始承購周邊土地,同時設立「蛇子形莊」租館,並進入觀音山進行墾拓。現今仍矗立於觀音山境荖芊坑,記載林本源家族林朝芝因無後嗣,造成同治4年(1865)後土地屢被姻親及佃戶侵占之紛爭,並於同治12年(1873)由淡水北路總捕分府調解後所立的〈憲示立碑〉,則是林本源家族入墾觀音山的最佳證據。如果按照上述的邏輯,林本源家族也有可能在同時期前後開發淡水河口沿岸興直一帶的淺山區域(五股)。當然,這個推測需要更多的史料出土來證明。
  
 
   
 
   
 
圖8、記載林本源在觀音山麓開墾與土地紛爭的〈憲示立碑〉
 
圖8、記載林本源在觀音山麓開墾與土地紛爭的〈憲示立碑〉
  
  那麼,林本源何時進入[[淡水]]([[滬尾]]),進入的目的為何?這個耐人尋味的問題仍與嘉道以後汀州移民在淡北的發展與流動有關。關於林本源家族進入淡水,目前僅有王世慶及黃富三教授提及林本源在淡水縣管下的滬尾街有設立一座租館,依淡水縣於光緒5年(1897)才設官治理,表示至少在同治年間林本源在淡水的經營,就已經有一定的規模。至於,林本源進入淡水的時間,據現存可見文獻及碑記顯示:(1)據現今位於淡水林子的〈重造[[公司田溪橋]]碑記〉可知,同治元年(1862)重造立碑時,林本源就已捐銀「廿四元」,在近百於捐獻人之中排名第二高;(2)另據現今位於淡水幸福里與英專路一帶的庄子內福德祠〈庄子內福德庙重修〉碑記可知,同治6年(1867)該廟重造立碑時,林本源曾捐銀「弍元」,金額雖然不多,但由此碑記所載捐獻者均為「業戶」(業主)的情況來看,此時林本源在當地已經擁有土地;(3)依據《淡新檔案》第13704.46–47兩份文件所載,同治3至4年(1864-1865)「林本源頂何維辛應完應完供股一百二十七石七斗二升八合三勺七抄八撮」,為當時[[芝蘭堡]]應上繳土地稅額最多的業主。依許雪姬教授的研究,嘉道年間林本源在芝蘭堡的土地主要分布於芝蘭二堡(奇里岸、石牌、社仔),同治初年又承頂他人應納稅額,顯示此時期這些芝蘭堡的地應該是剛取得不久。對照上引兩塊碑記,說明這裡面應包含芝蘭三堡(滬尾及其腹地)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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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麼,林本源何時進入淡水(滬尾),進入的目的為何?這個耐人尋味的問題仍與嘉道以後汀州移民在淡北的發展與流動有關。關於林本源家族進入淡水,目前僅有王世慶及黃富三教授提及林本源在淡水縣管下的滬尾街有設立一座租館,依淡水縣於光緒5年(1897)才設官治理,表示至少在同治年間林本源在淡水的經營,就已經有一定的規模。至於,林本源進入淡水的時間,據現存可見文獻及碑記顯示:(1)據現今位於淡水林子的〈重造公司田溪橋碑記〉可知,同治元年(1862)重造立碑時,林本源就已捐銀「廿四元」,在近百於捐獻人之中排名第二高;(2)另據現今位於淡水幸福里與英專路一帶的庄子內福德祠〈庄子內福德庙重修〉碑記可知,同治6年(1867)該廟重造立碑時,林本源曾捐銀「弍元」,金額雖然不多,但由此碑記所載捐獻者均為「業戶」(業主)的情況來看,此時林本源在當地已經擁有土地;(3)依據《淡新檔案》第13704.46–47兩份文件所載,同治3至4年(1864-1865)「林本源頂何維辛應完應完供股一百二十七石七斗二升八合三勺七抄八撮」,為當時芝蘭堡應上繳土地稅額最多的業主。依許雪姬教授的研究,嘉道年間林本源在芝蘭堡的土地主要分布於芝蘭二堡(奇里岸、石牌、社仔),同治初年又承頂他人應納稅額,顯示此時期這些芝蘭堡的地應該是剛取得不久。對照上引兩塊碑記,說明這裡面應包含芝蘭三堡(滬尾及其腹地)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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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0、庄子內福德廟重修碑
 
圖10、庄子內福德廟重修碑
  
  不過,上述這些描述大致只能說明同治初年[[林本源]]已經在[[淡水]]地區進行墾拓的事實,但實際上林本源進入淡水地區的時間應早於同治年間。筆者曾於淡水採集到一套乾隆至明治時期的〈淡水吳鶴記古文書〉,其中即收存一張道光4年(1824)滬尾新厝街吳家繳納給庄子內「圭北屯社番」大租的執照,說明當時庄仔內屬於圭北屯社屬地。該社範圍在嘉道年間約在林子與北投子一帶,對照同治6年「庄仔內福德重修碑記」吳鶴記商號吳士綿家族也曾捐銀「弍元」的紀載,說明同治以前該社所有地包含庄仔內、林子、北投子等地,均可能已盡賣於漢人,往北部的[[三芝]]山區遷移,故漢人由才會由佃戶,轉變為業戶。因此,比對前述古文書及碑記,大致可推測這些漢人取得土地的時間約在道光中葉至咸豐年間。特別是前述林本源於同治初年曾承頂芝蘭堡何姓業主之稅額,故推測林本源進入淡水的時間應為咸豐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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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上述這些描述大致只能說明同治初年林本源已經在淡水地區進行墾拓的事實,但實際上林本源進入淡水地區的時間應早於同治年間。筆者曾於淡水採集到一套乾隆至明治時期的〈淡水吳鶴記古文書〉,其中即收存一張道光4年(1824)滬尾新厝街吳家繳納給庄子內「圭北屯社番」大租的執照,說明當時庄仔內屬於圭北屯社屬地。該社範圍在嘉道年間約在林子與北投子一帶,對照同治6年「庄仔內福德重修碑記」吳鶴記商號吳士綿家族也曾捐銀「弍元」的紀載,說明同治以前該社所有地包含庄仔內、林子、北投子等地,均可能已盡賣於漢人,往北部的三芝山區遷移,故漢人由才會由佃戶,轉變為業戶。因此,比對前述古文書及碑記,大致可推測這些漢人取得土地的時間約在道光中葉至咸豐年間。特別是前述林本源於同治初年曾承頂芝蘭堡何姓業主之稅額,故推測林本源進入淡水的時間應為咸豐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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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庄子內以外,林本源在淡水地區還有哪些土地?依1911年林本源家族的土地登記資料,載其產業分布在庄子內、中田寮庄、草埔尾、興化店、灰磘仔等地,且林本源在滬尾街設有租館,表示同治年間其在當地的經營應頗具規模。租館,又稱公館,滬尾街有一地名即為「公館口」,位置在福佑宮附近。滬尾曾有淡水社、外北投社、圭柔社(雞柔山社),以及後來被合併的圭北屯社,因此這個公館最初可能是通事辦公的地方。而這個通事可能就是乾隆2年(1737)購買滬尾北港塘西北勢園地及荒埔地的何恩,其所購土地之坐落大致就包含「公館口」一帶。何恩之孫為何占梅,其墾號為「何長興」,因此這個公館就成了何姓業主的佃戶繳納租穀之處。而「何長興」因何恩具通事身分之故,雍乾年間即開始介入圭柔社所屬地的買賣(八連溪一帶),該社屬地即位於現今淡水、三芝地區,加上從「何長興」設有公館的規模來看,其在這一帶所擁有的土地應該不少。因此,嘉慶17年(1812)連通滬尾至小雞隆之間的公司田溪橋被沖毀時,則由「何長興」家族的何錦堂等人修換。不過,咸豐年間淡北地區分類械鬥頻傳,滬尾也因此受到波及而蕭條了一陣子,除迫使滬尾泉籍領袖黃龍安遷往艋舺、大溪,還使得「何長興」開始賣地歸返原鄉,似乎自此放棄臺灣的產業。
 
  除了庄子內以外,林本源在淡水地區還有哪些土地?依1911年林本源家族的土地登記資料,載其產業分布在庄子內、中田寮庄、草埔尾、興化店、灰磘仔等地,且林本源在滬尾街設有租館,表示同治年間其在當地的經營應頗具規模。租館,又稱公館,滬尾街有一地名即為「公館口」,位置在福佑宮附近。滬尾曾有淡水社、外北投社、圭柔社(雞柔山社),以及後來被合併的圭北屯社,因此這個公館最初可能是通事辦公的地方。而這個通事可能就是乾隆2年(1737)購買滬尾北港塘西北勢園地及荒埔地的何恩,其所購土地之坐落大致就包含「公館口」一帶。何恩之孫為何占梅,其墾號為「何長興」,因此這個公館就成了何姓業主的佃戶繳納租穀之處。而「何長興」因何恩具通事身分之故,雍乾年間即開始介入圭柔社所屬地的買賣(八連溪一帶),該社屬地即位於現今淡水、三芝地區,加上從「何長興」設有公館的規模來看,其在這一帶所擁有的土地應該不少。因此,嘉慶17年(1812)連通滬尾至小雞隆之間的公司田溪橋被沖毀時,則由「何長興」家族的何錦堂等人修換。不過,咸豐年間淡北地區分類械鬥頻傳,滬尾也因此受到波及而蕭條了一陣子,除迫使滬尾泉籍領袖黃龍安遷往艋舺、大溪,還使得「何長興」開始賣地歸返原鄉,似乎自此放棄臺灣的產業。
  
  特別是從前引《[[淡新檔案]]》中同治初年林本源承頂何姓業主之稅額為當時芝蘭堡最多,而滬尾頗具規模的墾號「[[何長興]]」又自咸豐年間開始拋售土地,加上淡水附近僅此一個「公館口」,故合理推測這個何維辛也許是「何長興」家族的成員。如果這個說法成立,那麼林本源在淡水的土地應是購自「何長興」,所謂林本源的滬尾租館,可能就是沿用「何長興」的公館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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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別是從前引《淡新檔案》中同治初年林本源承頂何姓業主之稅額為當時芝蘭堡最多,而滬尾頗具規模的墾號「何長興」又自咸豐年間開始拋售土地,加上淡水附近僅此一個「公館口」,故合理推測這個何維辛也許是「何長興」家族的成員。如果這個說法成立,那麼林本源在淡水的土地應是購自「何長興」,所謂林本源的滬尾租館,可能就是沿用「何長興」的公館而來。
  
 
  那麼,林本源家族進入淡水地區的動機為何?事實上滬尾街因開發較早,泉籍移民勢力早已穩固,能插手介入的事業有限。因此,林本源進入淡水的動機與前述入墾觀音山相同,主要是著眼於淺山地區的資源。林本源於咸豐年間即在滬尾庄子內進行墾拓活動,依據1911年林本源的土地登記資料顯示,其於此地有「山林六分八厘三絲」,顯示其墾拓活動已進入淺山,對照1898年《臺灣堡圖》所顯示,庄子內東側緊鄰樹林口庄,地勢屬海拔100至300公尺的淺山地帶,該地有一地名為「樟栳寮坪」,說明當淡水東北側的淺山地區應有樟樹可伐,故林本源進入庄子內開墾,即可能與樟腦有關。
 
  那麼,林本源家族進入淡水地區的動機為何?事實上滬尾街因開發較早,泉籍移民勢力早已穩固,能插手介入的事業有限。因此,林本源進入淡水的動機與前述入墾觀音山相同,主要是著眼於淺山地區的資源。林本源於咸豐年間即在滬尾庄子內進行墾拓活動,依據1911年林本源的土地登記資料顯示,其於此地有「山林六分八厘三絲」,顯示其墾拓活動已進入淺山,對照1898年《臺灣堡圖》所顯示,庄子內東側緊鄰樹林口庄,地勢屬海拔100至300公尺的淺山地帶,該地有一地名為「樟栳寮坪」,說明當淡水東北側的淺山地區應有樟樹可伐,故林本源進入庄子內開墾,即可能與樟腦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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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2、緊鄰淡水庄子內的「樟栳寮坪」
 
圖12、緊鄰淡水庄子內的「樟栳寮坪」
  
  另外,根據《淡水廳志》及《淡水郡管內要覽》記載,此區域主要物產為赤松、相思樹、竹林,同時也有梯田產米、柑橘,並產大菁與茶。特別是赤松、相思樹可作為居家生活必備的柴薪燃料,同時也可作為採掘煤礦坑道時樹立之木柱,更可製作木炭,開港後更因製茶業需要不少木炭進行烘焙,因此淡水地區北方的腹地及淺山,以及觀音山區域遂成為北臺柴薪的主要來源之一。另據日治初期的調查報告,八里坌曾出產數量極多的「北山茶」,而屬淡水淺山地區的大屯山一帶也曾出產零星的茶葉。1860年開港之後林本源在[[大稻埕]]六館街設立「建祥號」,林家又是號稱全臺最大的茶商。因此,八里坌與淡水淺山地區所產的茶,應與林本源有關。特別是從上述的例子,或許說明同光年間林本源開發該地淺山經濟,促成了其掌握原料採收、烘培、販賣等茶葉經營「一條龍」之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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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根據《淡水廳志》及《淡水郡管內要覽》記載,此區域主要物產為赤松、相思樹、竹林,同時也有梯田產米、柑橘,並產大菁與茶。特別是赤松、相思樹可作為居家生活必備的柴薪燃料,同時也可作為採掘煤礦坑道時樹立之木柱,更可製作木炭,開港後更因製茶業需要不少木炭進行烘焙,因此淡水地區北方的腹地及淺山,以及觀音山區域遂成為北臺柴薪的主要來源之一。另據日治初期的調查報告,八里坌曾出產數量極多的「北山茶」,而屬淡水淺山地區的大屯山一帶也曾出產零星的茶葉。1860年開港之後林本源在大稻埕六館街設立「建祥號」,林家又是號稱全臺最大的茶商。因此,八里坌與淡水淺山地區所產的茶,應與林本源有關。特別是從上述的例子,或許說明同光年間林本源開發該地淺山經濟,促成了其掌握原料採收、烘培、販賣等茶葉經營「一條龍」之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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