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編輯 淡水首任民選鎮長官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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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簡介==
  [[淡水首任民選鎮長官舍]]為興建於民國30年7月的木造日式建築,位於[[淡水區]]建設街1巷1號、[[七條通]]的駁坎上,鄰近[[淡水滬尾小學校]]。此棟官舍為首任直接民選的鎮長官邸,但後期荒廢日久,建築遭腐蝕毀損嚴重、漸失原貌。[[2008年]][[淡水鎮公所]]開始積極規劃復原,但修復一半卻發生包商訴訟,導致工程停擺,至今仍荒廢在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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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淡水首任民選鎮長官舍]],興建於民國30年7月的木造日式建築,位於淡水區建設街1巷1號、[[七條通]]的駁坎上,鄰近[[淡水滬尾小學校]]。此棟官舍為首任直接民選的鎮長官邸,但後期荒廢日久,建築遭腐蝕毀損嚴重、漸失原貌。[[2008年]]淡水區公所開始積極規劃復原,但修復一半卻發生包商訴訟,導致工程停擺,至今仍荒廢在原處。
  
  民國34年日本戰敗,中華民國接收臺灣,並從民國34年至39年起逐步實施地方自治,民國35年,變更地方制度,廢郡為區,廢庄、街為鄉鎮,並頒布「臺灣省各縣鎮長、副鎮長選舉辦法」,規定各鄉鎮設鄉鎮公所,置鄉鎮長1人、副鄉鎮長1人,由鄉鎮民代表大會為選舉之,任期2年,得連選連任。同年[[淡水]]即舉行鎮長的間接選舉,由杜麗水、李永熏分別當選正副鎮長;民國39年後,臺灣省全面實行地方自治,民國40年舉行鎮長選舉,此後鎮長選舉由鎮民直接選舉產生,直至民國95年為止,共選出15屆鎮長,首任直接民選鎮長當選人為王慶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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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34年日本戰敗,中華民國接收台灣,並從34年至39年起逐步實施地方自治,民國35年,變更地方制度,廢郡為區,廢庄、街為鄉鎮,並頒布「台灣省各縣鎮長、副鎮長選舉辦法」,規定各鄉鎮設鄉鎮公所,置鄉鎮長1人、副鄉鎮長1人,由鎮民代表大會為選舉之,任期2年,得連選連任。同年淡水即舉行鎮長的間接選舉,由杜麗水、李永熏分別當選正副鎮長;民國39年後,台灣省全面實行地方自治,民國40年舉行鎮長選舉,此後鎮長選舉由鎮民直接選舉產生,直至民國95年為止,共選出15屆鎮長,首任直接民選鎮長當選人為王慶賢。
  
  國民政府來臺後成為首任直接民選鎮長的官邸,但由於荒廢日久,建築遭腐蝕毀損嚴重,已漸失原貌;為了使此紀念性建築原貌重現,公所廣尋文獻資料與諮詢專家,以求真實重現當時簡約日式構造,之後透過兩位日本大工棟樑齊藤賢次與細見學,以精湛之手藝引領臺灣二位木工師傅,使用傳統榫接重建工法再度重現歷史建築的文化累積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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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政府來台後成為首任直接民選鎮長的官邸,但由於荒廢日久,建築遭腐蝕毀損嚴重,已漸失原貌;為了使此紀念性建築原貌重現,公所廣尋文獻資料與諮詢專家,以求真實重現當時簡約日式構造,之後透過兩位日本大工棟樑齊藤賢次與細見學,以精湛之手藝引領台灣二位木工師傅,使用傳統榫接重建工法再度重現歷史建築的文化累積厚度。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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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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