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編輯 淡水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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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清領初期的兵備,分為臺灣府城、南路、北路、安平、澎湖等五個管區。而當地的守備兵丁多數是由綠營所派遣,三年輪替一次,以後就永久依照此規定。而臺北地方首次有軍備,一直要到康熙五十八年(1719)在八里坌設置淡水營守備。康熙五十六年(1717)福建巡撫陳璸北巡上[[淡水]],遍歷各「番社」後奏請添設淡水營守備,之後閩浙總督覺羅滿保奏准設立淡水營,淡水營由北路營參將管轄,兵士500人,駐八里坌,半年輪守[[雞籠]]。之後隨著地方的開發,雍正十一年(1733)升為都司營,乾隆二十四年(1759)遷移至艋舺。嘉慶十三年(1808),設置艋舺水師游擊,兼管水陸二師,其中水師則是在「[[滬尾]]」(今[[淡水區]]之舊名)設置水師營,配備戰船。 此外,據《淡水廳志‧武備志》記載﹕嘉慶十五年(1810)臺灣水師曾在[[淡水]]募兵198名,隨駕戰船四隻,到淡添防;道光四年(1824),在[[淡水]]續募添水兵150名。 這所募地區當係全[[淡水廳]]而言,其中也包括現今的[[淡水區]]一帶。到了光緒十年(1884),清法戰爭爆發,法國艦隊入侵臺灣,佔領基隆砲臺與封鎖臺灣海峽。而戰爭結束後,巡撫[[劉銘傳]]鑒於外患屢至,遂圖謀軍備的革新,將臺灣分為臺北、[[基隆]]、中路、南路、後山、澎湖等六個營區,臺北與[[基隆]]尤其嚴加防備,並以「[[滬尾]]」作為臺北的分駐,管理砲臺水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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