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編輯 北投
此編輯可以被還原。
請檢查以下比較表,確認您是否要還原,然後儲存以下變更以完成編輯還原。
最新修訂 | 您的文字 | ||
行 1: | 行 1: | ||
− | |||
[[image:北投.jpg|right|thumb|500px|{{image:北投.jpg}}]] | [[image:北投.jpg|right|thumb|500px|{{image:北投.jpg}}]] | ||
− | + | <br/>[[北投大事記]] | [[北投人物錄]] | | [[北投地景地貌]] | |
+ | ---- | ||
==簡介== | ==簡介== | ||
− | [[北投區]] | + | [[北投區]]是臺北市最北端的行政區,與新北市淡水區、金山區接壤。陽明山國家公園部份亦位於此區,有著名的北投溫泉及關渡風景區。北投全區大致可區分為三大地形區,分別為大屯火山群,平原山麓區域的臺地,以及關渡平原區域。北投地形的一大特色為在南北長約10公里的距離內,可由海拔1千公尺以上的高山,到達幾乎與海平面齊平的關渡平原。地質地形特色也造就北投區的許多自然景觀資源,包括小油坑、竹子湖、龍鳳谷、硫磺谷、地熱谷、大屯山自然公園、貴子坑水土保持教學園區、關渡自然公園等景點。 |
− | 本區現有42里,827鄰,9萬6,777戶,25萬6, | + | 本區現有42里,827鄰,9萬6,777戶,25萬6,500人(至106年11月底止),係屬一融合住宅、工商、農牧綜合發展之地區。 |
==歷史沿革== | ==歷史沿革== | ||
===史前時代=== | ===史前時代=== | ||
− | 北投地區早在距今6, | + | 北投地區早在距今6,500年前已有人類居住,目前已發現的新石器時代史前文化遺址共有15處,文化內涵豐富,從最早的大坌坑文化,到芝山岩文化、圓山文化、植物園文化,以及距今最晚近的鐵器時代十三行晚期文化,另外,也有可能為平埔族舊社的遺址。 |
− | |||
===荷治時期=== | ===荷治時期=== | ||
− | + | 北投區平埔族凱達格蘭族主要社群,包括北投社、唭哩岸社、嗄嘮別社。其中勢力最大且部落最多者為北投社,北投社人在17世紀西荷時期已開始以硫磺與外人交換日用品。唭哩岸社在1654年的紀錄中顯示已有相當程度的發展,嗄嘮別社亦見於1654年地圖中。隨著漢人入墾,該二社清治時期應已併入北投社。 | |
+ | 北投地名源自凱達格蘭族語中的「女巫」(指的是母系社會中的女性祭祀師),凱達格蘭族北投社地區域分布於今日北投、關渡、唭哩岸、天母、石牌等地。 | ||
+ | 根據昭和10年(1935年)的人口調查,嗄嘮別、頂北投與北投等地尚有平埔族54人,其他地方則已無平埔族跡。 | ||
===清領時期=== | ===清領時期=== | ||
行 25: | 行 26: | ||
清光緒元年(1875)裁撤淡水廳,增設臺北府,下設淡水、新竹、宜蘭3縣及基隆廳。北投區轄區為當時芝蘭二堡下轄之北投、嗄嘮別、牛稠內、山腳、頂北投、石牌唭哩岸、石牌山腳、紗帽坑、磺溪、下竹仔湖、上竹仔湖、后山上坪、鹿角坑等庄。 | 清光緒元年(1875)裁撤淡水廳,增設臺北府,下設淡水、新竹、宜蘭3縣及基隆廳。北投區轄區為當時芝蘭二堡下轄之北投、嗄嘮別、牛稠內、山腳、頂北投、石牌唭哩岸、石牌山腳、紗帽坑、磺溪、下竹仔湖、上竹仔湖、后山上坪、鹿角坑等庄。 | ||
− | |||
===日治時期=== | ===日治時期=== | ||
西元1895年4月17日,清帝國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割讓臺灣、澎湖給日本。日據時期,北投區歷經臺北縣轄下之芝蘭二堡(明治28年,1895)、臺北縣士林辨務署(明治30年,1897)、臺北辨務署士林支署(明治31年,1898)、臺北廳士林支廳(明治34年,1901)之管轄,大正9年1920)改為臺北州七星郡北投庄,昭和16年(1941)改制為北投街。 | 西元1895年4月17日,清帝國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割讓臺灣、澎湖給日本。日據時期,北投區歷經臺北縣轄下之芝蘭二堡(明治28年,1895)、臺北縣士林辨務署(明治30年,1897)、臺北辨務署士林支署(明治31年,1898)、臺北廳士林支廳(明治34年,1901)之管轄,大正9年1920)改為臺北州七星郡北投庄,昭和16年(1941)改制為北投街。 | ||
− | |||
===中華民國=== | ===中華民國=== | ||
*民國34年(1945)11 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接管七星郡北投街役場,翌年1月成立北投鎮公所,屬臺北縣七星區管轄,隔年改隸淡水區。 | *民國34年(1945)11 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接管七星郡北投街役場,翌年1月成立北投鎮公所,屬臺北縣七星區管轄,隔年改隸淡水區。 | ||
− | * | + | *民國38年(1949)劃歸草山管理局(1950 年改名為陽明山管理局),行政區仍屬於臺北縣(今新北市)。 |
*民國56年(1967)7月1日臺北市升格直轄市,將北投鎮併入臺北市管轄,改為北投區,設北投區公所。 | *民國56年(1967)7月1日臺北市升格直轄市,將北投鎮併入臺北市管轄,改為北投區,設北投區公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參考資料與來源== | ==參考資料與來源== | ||
*[https://btdo.gov.taipei/cp.aspx?n=C253E3483E1646C6 台北市北投區公所] | *[https://btdo.gov.taipei/cp.aspx?n=C253E3483E1646C6 台北市北投區公所] | ||
− | |||
− | |||
− | |||
==相關連結== | ==相關連結== | ||
− | *[ | + | *[https://tamsui.dils.tku.edu.tw/wiki/index.php/%E5%8C%97%E6%8A%95%E6%BA%AB%E6%B3%89%E5%8D%9A%E7%89%A9%E9%A4%A8 北投溫泉博物館]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