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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社創立於1934年,名稱為「淡水建築信用購買利用組合」,其目的乃為協助都市建設、調劑地方金融。
最初以淡水鎮為業務區域,主要業務單位為信用部門,而供給、公用兩部門則為兼營業務。
1936年,本社為增進工業發展暨靈活融通各界資金,乃將業務範圍擴大至「淡水區」,包括淡水鎮及三芝、石門、八里等三鄉,加強工商業各項放款。
組合設有理事決策,並互推一人為組合長、一人為專務理事,第一任組合長為日人鳥井勝治,戰後日人撤走,由李永和接任理事長、麥春福任專務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