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公學校"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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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3年10月6日 (日) 18:08 的修訂
簡介
淡水公學校為今日淡水國小之前身。明治31年(1896)3月31日臺灣總督府以敕令第九十四號公布臺灣總督府直轄諸學校官制,同年5月21日以府令第4號發布國語傳習所名稱位置,在全島設立14所傳習所,淡水亦為其中一所。明治41年(1898)7月28日臺灣總督府公布臺灣公學校令,其附則規定「國語學校附屬學校及國語傳習所之設備得全部讓與公學校」,除了澎湖島、恆春與臺東3所傳習所和4所分教場(類似分校)外,各地國語傳習所皆轉變為公學校,於是淡水國語傳習所遂改制為「淡水公學校」,就學資格為8歲以上、14歲以下的臺籍兒童,另外也詳細制定六年制的公學校授課內容,包括修身、作文、讀書、習字、算術、唱歌與體操等科目,其著名校友為臺灣第一位博士-杜聰明先生。
參考資料
- 淡水學用語辭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