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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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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宅之神龕、供桌及牌樓面仍保留1897(明治30)年初建時之舊有風貌,保存完整,多為原物,正廳有黃少谷院長題字之「祖澤長貽」匾額,正廳小木作油漆彩繪以紅色及黑色為主要色調,小木透雕、楹聯字體則貼金箔,代表閩南傳統「方正為美」之審美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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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宅之神龕、供桌及牌樓面仍保留明治30年(1897年)初建時之舊有風貌,保存完整,多為原物,正廳有黃少谷院長題字之「祖澤長貽」匾額,正廳小木作油漆彩繪以紅色及黑色為主要色調,小木透雕、楹聯字體則貼金箔,代表閩南傳統「方正為美」之審美價值觀。
  
 
神龕上方之漏窗及排樓,採多層出挑斗栱及多樣化雕飾雀替及透雕崁窗,與傳統「看架」及「五彎連栱」形制不同,為較特殊之神龕裝飾風格,目前側院內保有舊時所鑿水井,有一井目前仍可以飲用,井水在傳統合院中「自給自足」的生活價值觀中佔有重要經濟價值地位,同時也凸顯在其防禦性空間中之維生角色。
 
神龕上方之漏窗及排樓,採多層出挑斗栱及多樣化雕飾雀替及透雕崁窗,與傳統「看架」及「五彎連栱」形制不同,為較特殊之神龕裝飾風格,目前側院內保有舊時所鑿水井,有一井目前仍可以飲用,井水在傳統合院中「自給自足」的生活價值觀中佔有重要經濟價值地位,同時也凸顯在其防禦性空間中之維生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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