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編輯 張弘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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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簡介== | ||
− | '''張弘章''' | + | '''張弘章''',中國清朝官員,江蘇丹徒人,監生。於[[1731年]](雍正九年)接任劉裕成為第三任的[[台灣府淡水補盜同知]](又稱[[淡水同知]])。是年,[[淡水補盜同知]]更名改制為[[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張弘章為改制後首任同知,並攝彰化縣知縣事。直到[[1732年]](雍正十年)由[[尹士俍]]接任成為第二任[[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為止。 |
− | [[台灣府淡水補盜同知]]為台灣清治時期的重要地方官員,官職品等為正五品,專司負責北台灣內政,為駐守於[[淡水廳]]的地方父母官。因為清治時期[[淡水廳]] | + | [[台灣府淡水補盜同知]]為台灣清治時期的重要地方官員,官職品等為正五品,專司負責北台灣內政,為駐守於[[淡水廳]]的地方父母官。因為清治時期[[淡水廳]]管轄區域涵蓋今台灣基隆至新竹,因此實為北台灣的實際統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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