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編輯 大臺北古地圖考釋/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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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號「Tapparij of balaijo | + | 本號「Tapparij of balaijo dorp:沙巴里,一名馬賽社」,「balaijo」為「basaijo」之誤,即「馬賽人」。圖上的本社位置,在淡水紅毛城之旁,與三十四號「北投仔社」之間,有一條坑溪,這一條坑溪,如上所比定,應為「鬼仔坑(溪)」。換言之,從本圖標誌位置來看,「Tapparij社」就在<font color=purple>今天淡水鎮的鎮中心地帶</font>。後面繪有「未耕平埔」,實為今之「大田寮」一帶。本圖與淡水鎮地名古今相互呼應,亦由此可見一斑。 |
可惜,這個原住在淡水鎮中心、且在近代初期北臺歷史上,與雞籠金包里人(Kimauri)並聞於世的「Tapparij社」人,幾乎千篇一律被錯誤比定成今金山或萬里鄉一帶。關於「Kimauri」與「Taparri」地名的重新辯正,我在最近出版的《萬里鄉志》內已經有所發揮[22],敬請讀者自行參讀(見圖4-2)。 | 可惜,這個原住在淡水鎮中心、且在近代初期北臺歷史上,與雞籠金包里人(Kimauri)並聞於世的「Tapparij社」人,幾乎千篇一律被錯誤比定成今金山或萬里鄉一帶。關於「Kimauri」與「Taparri」地名的重新辯正,我在最近出版的《萬里鄉志》內已經有所發揮[22],敬請讀者自行參讀(見圖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