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編輯 同知

前往: 導覽搜尋

警告:您尚未登入。 若您進行任何的編輯您的 IP 位置將會被公開。 若您 登入建立帳號,您的編輯將會以您的使用者名稱標示,擁有其他優點。

此編輯可以被還原。 請檢查以下比較表,確認您是否要還原,然後儲存以下變更以完成編輯還原。
最新修訂 您的文字
行 1: 行 1:
 
{{導覽條1|機構}}
 
{{導覽條1|機構}}
==簡介==
+
 
  [[同知]]為清代協助知府辦理政務,或專責地方捕務、海防的文官。[[1684年]](清康熙二十三年)臺灣納入清朝版圖後,設臺灣海防同知,以稽查鹿耳門海口,以及職司臺灣、鳳山、諸羅三縣的捕務。[[1723年]](清雍正元年)於[[淡水廳]]添設捕盜同知一員,但因北路地方未闢,故先駐紮彰化縣城。[[1731年]]大甲溪以北的刑名、錢穀事務移交捕盜同知,[[淡水捕盜同知]]因此獨當一面。廳治初設於沙轆(今臺中市沙鹿區),後移往彰化,[[1756年]](清乾隆二十一年)移往竹塹(今新竹市)。
+
  [[同知]]為清代協助知府辦理政務,或專責地方捕務、海防的文官。[[1684年]](清康熙二十三年)臺灣納入清朝版圖後,設臺灣海防同知,以稽查鹿耳門海口,以及臺灣、鳳山、諸羅三縣的捕務。[[1723年]](清雍正元年)於淡水廳添設捕盜同知一員,但因北路地方未闢,故先駐紮彰化縣城。[[1731年]]大甲溪以北的刑名、錢穀事務移交捕盜同知,[[淡水捕盜同知]]因此獨當一面。廳治初設於沙轆(今臺中縣沙鹿鎮),後移往彰化,[[1756年]](清乾隆二十一年)移往竹塹(今新竹市)。
  
 
[[Category:機構]][[Category:團體]]
 
[[Category:機構]][[Category:團體]]
 
  
 

請注意,所有於 淡水維基館 所做的貢獻會依據 創用CC授權(姓名標示-以相同方式分享) 授權條款發佈 (詳情請見 ThisSite:版權)。 若您不希望您的著作被任意修改與散佈,請勿在此發表文章。
您同時向我們保証在此的著作內容是您自行撰寫,或是取自不受版權保護的公開領域或自由資源。 請勿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發表文章!

若要編輯此頁面,請回答以下的問題 (更多資訊):

取消 | 編輯説明(以新視窗開啟)

此頁面使用了以下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