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編輯 使用者:Steven123/古蹟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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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引言== | |
+ | [[淡水]]往昔是一個地方的概稱,指依靠[[淡水河]]建立的城鎮聚落,不過隨著時代的演進,其地理位置及範圍亦有所變化。歷史上曾有[[淡水廳]]、[[淡水縣]]、[[淡水郡]]、[[淡水街]]、[[淡水鎮]]、[[淡水區]]等行政區劃的設置,清治時期淡水甚至曾是北台灣的總稱。而目前大家所說的「淡水」古地名「[[滬尾]]」則是聚落名,清治末期至日治初期,「滬尾」才漸與「淡水」並用,用來指稱今日的淡水一帶。如今的[[淡水]]是指新北市的一個轄區淡水區,位於台灣西北部[[淡水河]]出海口北岸,遠在中國清朝時期即因其地理位置而成為台灣北部船舶往來的重要港口,進而帶動其繁榮與發展。<br><br> | ||
+ | 由於台灣曾經被多個不同的政權統治,地理位置重要的淡水留下了非常多的來自不同文化的古蹟,諸如[[紅毛城]]、[[鄞山寺]]、[[滬尾礮臺]]等等。新北市目前經指定之古蹟共有36處,淡水鎮內既有17處之多,淡水因而可說成了北部地區歷史文化的代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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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一覽== | ==古蹟一覽== | ||
===一級古蹟=== | ===一級古蹟=== | ||
====[[紅毛城]]==== | ====[[紅毛城]]==== | ||
− | <table > | + | <table border='1'> |
− | <tr><td | + | <tr><td>[[檔案:紅毛城-英國領事館.jpg|226px|center|link=淡水紅毛城]]</td><td> |
[[紅毛城]]位在[[淡水]]文化里中正路28巷1號,為[[淡水]]著名的文化古蹟、古蹟類別為衙署,不但是台灣現存最古老的建築之一,同時也是內政部於[[1983年]]12月28日公告指定的'''國家一級古蹟'''。目前管理使用單位為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br> | [[紅毛城]]位在[[淡水]]文化里中正路28巷1號,為[[淡水]]著名的文化古蹟、古蹟類別為衙署,不但是台灣現存最古老的建築之一,同時也是內政部於[[1983年]]12月28日公告指定的'''國家一級古蹟'''。目前管理使用單位為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br> | ||
該城最早是在西元[[1628年]]由西班牙人所建,當時西班牙人佔領台灣北部,入據[[淡水]]並於河口北岸山丘上建一礮臺,稱[[聖多明哥城]](或稱[[聖多明哥堡]])。[[1642年]],荷蘭人北上擊敗西班牙人,[[聖多明哥城]]遭到摧毀,[[1644年]],荷蘭人於[[聖多明哥城]]原址附近重新建造一座更為堅固的[[聖安東尼奧城]](或稱[[安東尼堡]]),因為當時台灣人稱荷蘭人為紅毛番,因此也俗稱此城為[[紅毛城]]。<br> | 該城最早是在西元[[1628年]]由西班牙人所建,當時西班牙人佔領台灣北部,入據[[淡水]]並於河口北岸山丘上建一礮臺,稱[[聖多明哥城]](或稱[[聖多明哥堡]])。[[1642年]],荷蘭人北上擊敗西班牙人,[[聖多明哥城]]遭到摧毀,[[1644年]],荷蘭人於[[聖多明哥城]]原址附近重新建造一座更為堅固的[[聖安東尼奧城]](或稱[[安東尼堡]]),因為當時台灣人稱荷蘭人為紅毛番,因此也俗稱此城為[[紅毛城]]。<b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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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古蹟=== | ===二級古蹟=== | ||
====[[鄞山寺]]==== | ====[[鄞山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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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r><td | + | <tr><td>[[檔案:鄞山寺20120414.jpg|226px|center|link=鄞山寺]]</td><td> |
'''鄞山寺'''("鄞"音同"銀")位於[[淡水]][[鄧公里]][[鄧公路]]15號,於[[1985年]]8月19日公告指定為國定第二級古蹟、古蹟類型為寺廟,面積2,131平方公尺。本寺創建於[[1822年]](清道光2年)供奉[[定光古佛]],廟中供奉的是從武平縣巖前城迎來「定光古佛」罕見的軟身神像。<br> | '''鄞山寺'''("鄞"音同"銀")位於[[淡水]][[鄧公里]][[鄧公路]]15號,於[[1985年]]8月19日公告指定為國定第二級古蹟、古蹟類型為寺廟,面積2,131平方公尺。本寺創建於[[1822年]](清道光2年)供奉[[定光古佛]],廟中供奉的是從武平縣巖前城迎來「定光古佛」罕見的軟身神像。<br> | ||
鄞山寺自[[1822年]](清道光2年)建成至今有一百九十多年,[[1858年]](清咸豐8年)重修,[[1873年]](清同治12年)再修,該寺大體上完整保存道光初年原貌,包括當年施工的的屋脊泥塑都相當完整,其建造所用石材為觀音山石。建成之時位於[[淡水]]當時主要市街的邊緣地帶,整座建築以山坡而建。寺的配置上坐東朝西,背後是[[大屯山]]為案山,前面朝向[[淡水河]]口前景開闊,早年[[淡水]]未開發前周圍均為良田美地。<br> | 鄞山寺自[[1822年]](清道光2年)建成至今有一百九十多年,[[1858年]](清咸豐8年)重修,[[1873年]](清同治12年)再修,該寺大體上完整保存道光初年原貌,包括當年施工的的屋脊泥塑都相當完整,其建造所用石材為觀音山石。建成之時位於[[淡水]]當時主要市街的邊緣地帶,整座建築以山坡而建。寺的配置上坐東朝西,背後是[[大屯山]]為案山,前面朝向[[淡水河]]口前景開闊,早年[[淡水]]未開發前周圍均為良田美地。<b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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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堂大書院]]==== | ====[[理學堂大書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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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r><td | + | <tr><td>[[檔案:理學院大書堂20120325.JPG|226px|center|link=淡水紅毛城]]</td><td> |
[[理學堂大書院]]([[Oxford College]])位於新北市淡水區真理街32號([[真理大學]]校園裡),面積1,178平方公尺。係由[[馬偕博士]]創立於[[1882年]](清光緒八年),因英文名為[[Oxford College]],後世便以「[[牛津學堂]]」稱之,為[[台灣神學院]]、[[真理大學]]的前身,亦曾作為[[淡江中學]]的臨時校舍。現為[[真理大學校史館]],並由政府於[[1985年]]8月19日列為'''國定二級古蹟'''、古蹟類別為書院。<br> | [[理學堂大書院]]([[Oxford College]])位於新北市淡水區真理街32號([[真理大學]]校園裡),面積1,178平方公尺。係由[[馬偕博士]]創立於[[1882年]](清光緒八年),因英文名為[[Oxford College]],後世便以「[[牛津學堂]]」稱之,為[[台灣神學院]]、[[真理大學]]的前身,亦曾作為[[淡江中學]]的臨時校舍。現為[[真理大學校史館]],並由政府於[[1985年]]8月19日列為'''國定二級古蹟'''、古蹟類別為書院。<br> | ||
[[1872年]](清同治11年)加拿大傳教士[[馬偕]]來淡水傳教。[[馬偕]]精通醫術,常藉傳教之便為病人義診頗得各地台灣人敬重,終其一生,對於臺灣地區教育、醫學、傳教等方面貢獻頗多。[[馬偕]]在臺灣傳教相當重視培養本地人成為宣教人才,傳教過程也是在教育學生。[[1880年]](清光緒6年),[[馬偕]]博士第一次回加拿大'''述職''',在故鄉報告他在臺灣八年傳教的成果,受到鄉親極大的肯定,卻不忍他訓練學生時是'''「在大榕樹下以蒼空為頂,青草為蓆」'''。在地方報的呼籲下'''牛津郡'''的鄉親們共捐6215美金讓馬偕在臺灣興建一座現代化學校。[[1881年]](清光緒7年)底,馬偕回臺灣便應用此筆捐款買地,親自設計、監工,這所臺灣首見的新式學校終於在[[1882年]](清光緒8年)竣工開學,並取名為「[[理學堂大書院]]」,英文名字為「[[Oxford College]]」([[牛津學堂]]),是以紀念家鄉牛津郡人們的捐款。 | [[1872年]](清同治11年)加拿大傳教士[[馬偕]]來淡水傳教。[[馬偕]]精通醫術,常藉傳教之便為病人義診頗得各地台灣人敬重,終其一生,對於臺灣地區教育、醫學、傳教等方面貢獻頗多。[[馬偕]]在臺灣傳教相當重視培養本地人成為宣教人才,傳教過程也是在教育學生。[[1880年]](清光緒6年),[[馬偕]]博士第一次回加拿大'''述職''',在故鄉報告他在臺灣八年傳教的成果,受到鄉親極大的肯定,卻不忍他訓練學生時是'''「在大榕樹下以蒼空為頂,青草為蓆」'''。在地方報的呼籲下'''牛津郡'''的鄉親們共捐6215美金讓馬偕在臺灣興建一座現代化學校。[[1881年]](清光緒7年)底,馬偕回臺灣便應用此筆捐款買地,親自設計、監工,這所臺灣首見的新式學校終於在[[1882年]](清光緒8年)竣工開學,並取名為「[[理學堂大書院]]」,英文名字為「[[Oxford College]]」([[牛津學堂]]),是以紀念家鄉牛津郡人們的捐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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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滬尾砲台]] | + | ====[[滬尾砲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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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r><td | + | <tr><td>[[檔案:滬尾砲台-北門鎖鑰.JPG|226px|center|link=淡水紅毛城]]</td><td> |
礮臺位在油車里油車口4號,今[[淡水高爾夫球場]]西側,面積26,711平方公尺。中法戰爭後,[[劉銘傳]]深知臺灣海防的脆弱及重要性,決定加強臺灣海防的建設並在各海口增建礮臺以利防禦。西元[[1886年]](光緒12)劉銘傳聘請德國籍技師[[巴恩士]](Lieut Max E. Hecht)負責督造,於澎湖、基隆、[[滬尾]]、安平、旗後等五處海口建造十座新式礮臺。其中,滬尾有兩座礮臺,一為「'''北門鎖鑰'''」即今日滬尾礮臺,另一為「'''保固東瀛'''」今已不見其遺跡,並透過英商[[怡和洋行]]向英國購買「阿姆斯脫朗」大礮31尊全數安裝於這10座新礮臺上。[[1889年]](光緒15)大礮安裝完竣後,滬尾礮臺便未曾實際參與戰事,所以建築部分至今保存相當完整。<br> | 礮臺位在油車里油車口4號,今[[淡水高爾夫球場]]西側,面積26,711平方公尺。中法戰爭後,[[劉銘傳]]深知臺灣海防的脆弱及重要性,決定加強臺灣海防的建設並在各海口增建礮臺以利防禦。西元[[1886年]](光緒12)劉銘傳聘請德國籍技師[[巴恩士]](Lieut Max E. Hecht)負責督造,於澎湖、基隆、[[滬尾]]、安平、旗後等五處海口建造十座新式礮臺。其中,滬尾有兩座礮臺,一為「'''北門鎖鑰'''」即今日滬尾礮臺,另一為「'''保固東瀛'''」今已不見其遺跡,並透過英商[[怡和洋行]]向英國購買「阿姆斯脫朗」大礮31尊全數安裝於這10座新礮臺上。[[1889年]](光緒15)大礮安裝完竣後,滬尾礮臺便未曾實際參與戰事,所以建築部分至今保存相當完整。<br> | ||
日治時期日軍撤走滬尾礮臺內的四門大礮,改將此地作為礮兵射擊的練習場,[[1918年]]日本人在砲台東側建造號稱東洋第一的高爾夫球場,[[1928年]]在北邊建造[[淡水無線電收信所]]用於和東京、大阪、鹿兒島聯繫之基地,顯示砲台的軍事防衛功能逐漸消退。臺灣光復後,滬尾礮臺改由國軍駐防,民國74年([[1985年]])8月19日公告列為國定古蹟、類別為關塞,之後開放民眾參觀。 | 日治時期日軍撤走滬尾礮臺內的四門大礮,改將此地作為礮兵射擊的練習場,[[1918年]]日本人在砲台東側建造號稱東洋第一的高爾夫球場,[[1928年]]在北邊建造[[淡水無線電收信所]]用於和東京、大阪、鹿兒島聯繫之基地,顯示砲台的軍事防衛功能逐漸消退。臺灣光復後,滬尾礮臺改由國軍駐防,民國74年([[1985年]])8月19日公告列為國定古蹟、類別為關塞,之後開放民眾參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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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古蹟=== | ===三級古蹟=== | ||
====[[龍山寺]]==== | ====[[龍山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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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r><td | + | <tr><td>[[檔案:紅毛城-英國領事館.jpg|226px|center|link=淡水紅毛城]]</td><td> |
− | [[ | + | [[紅毛城]]位在[[淡水]]文化里中正路28巷1號,為[[淡水]]著名的文化古蹟、古蹟類別為衙署,不但是台灣現存最古老的建築之一,同時也是內政部於[[1983年]]12月28日公告指定的'''國家一級古蹟'''。目前管理使用單位為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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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該城最早是在西元[[1628年]]由西班牙人所建,當時西班牙人佔領台灣北部,入據[[淡水]]並於河口北岸山丘上建一礮臺,稱[[聖多明哥城]](或稱[[聖多明哥堡]])。[[1642年]],荷蘭人北上擊敗西班牙人,[[聖多明哥城]]遭到摧毀,[[1644年]],荷蘭人於[[聖多明哥城]]原址附近重新建造一座更為堅固的[[聖安東尼奧城]](或稱[[安東尼堡]]),因為當時台灣人稱荷蘭人為紅毛番,因此也俗稱此城為[[紅毛城]]。<br> | |
+ | [[1867年]](同治六年)英國與清廷訂立「紅毛城永久租約」,第二年英國將領事館設在[[紅毛城]]內並大事修改,二樓充為辦公室,底樓改為監獄。其間一度租借給海關做為官員的宿舍。[[1891年]](光緒十七年),英國在[[紅毛城]]的東側新建一棟二層磚造洋房作為領事館官邸。 | ||
</td></tr> | </td></t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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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佑宮]]==== | ====[[福佑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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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r><td | + | <tr><td>[[檔案:紅毛城-英國領事館.jpg|226px|center|link=淡水紅毛城]]</td><td> |
− | [[淡水]][[ | + | [[紅毛城]]位在[[淡水]]文化里中正路28巷1號,為[[淡水]]著名的文化古蹟、古蹟類別為衙署,不但是台灣現存最古老的建築之一,同時也是內政部於[[1983年]]12月28日公告指定的'''國家一級古蹟'''。目前管理使用單位為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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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該城最早是在西元[[1628年]]由西班牙人所建,當時西班牙人佔領台灣北部,入據[[淡水]]並於河口北岸山丘上建一礮臺,稱[[聖多明哥城]](或稱[[聖多明哥堡]])。[[1642年]],荷蘭人北上擊敗西班牙人,[[聖多明哥城]]遭到摧毀,[[1644年]],荷蘭人於[[聖多明哥城]]原址附近重新建造一座更為堅固的[[聖安東尼奧城]](或稱[[安東尼堡]]),因為當時台灣人稱荷蘭人為紅毛番,因此也俗稱此城為[[紅毛城]]。<br> | |
+ | [[1867年]](同治六年)英國與清廷訂立「紅毛城永久租約」,第二年英國將領事館設在[[紅毛城]]內並大事修改,二樓充為辦公室,底樓改為監獄。其間一度租借給海關做為官員的宿舍。[[1891年]](光緒十七年),英國在[[紅毛城]]的東側新建一棟二層磚造洋房作為領事館官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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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馬階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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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紅毛城]]位在[[淡水]]文化里中正路28巷1號,為[[淡水]]著名的文化古蹟、古蹟類別為衙署,不但是台灣現存最古老的建築之一,同時也是內政部於[[1983年]]12月28日公告指定的'''國家一級古蹟'''。目前管理使用單位為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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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該城最早是在西元[[1628年]]由西班牙人所建,當時西班牙人佔領台灣北部,入據[[淡水]]並於河口北岸山丘上建一礮臺,稱[[聖多明哥城]](或稱[[聖多明哥堡]])。[[1642年]],荷蘭人北上擊敗西班牙人,[[聖多明哥城]]遭到摧毀,[[1644年]],荷蘭人於[[聖多明哥城]]原址附近重新建造一座更為堅固的[[聖安東尼奧城]](或稱[[安東尼堡]]),因為當時台灣人稱荷蘭人為紅毛番,因此也俗稱此城為[[紅毛城]]。<br> | ||
+ | [[1867年]](同治六年)英國與清廷訂立「紅毛城永久租約」,第二年英國將領事館設在[[紅毛城]]內並大事修改,二樓充為辦公室,底樓改為監獄。其間一度租借給海關做為官員的宿舍。[[1891年]](光緒十七年),英國在[[紅毛城]]的東側新建一棟二層磚造洋房作為領事館官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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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白宮]] | + | ====[[小白宮]]==== |
− | <table > | + | <table border='1'> |
− | <tr><td | + | <tr><td>[[檔案:紅毛城-英國領事館.jpg|226px|center|link=淡水紅毛城]]</td><td> |
− | + | [[紅毛城]]位在[[淡水]]文化里中正路28巷1號,為[[淡水]]著名的文化古蹟、古蹟類別為衙署,不但是台灣現存最古老的建築之一,同時也是內政部於[[1983年]]12月28日公告指定的'''國家一級古蹟'''。目前管理使用單位為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b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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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該城最早是在西元[[1628年]]由西班牙人所建,當時西班牙人佔領台灣北部,入據[[淡水]]並於河口北岸山丘上建一礮臺,稱[[聖多明哥城]](或稱[[聖多明哥堡]])。[[1642年]],荷蘭人北上擊敗西班牙人,[[聖多明哥城]]遭到摧毀,[[1644年]],荷蘭人於[[聖多明哥城]]原址附近重新建造一座更為堅固的[[聖安東尼奧城]](或稱[[安東尼堡]]),因為當時台灣人稱荷蘭人為紅毛番,因此也俗稱此城為[[紅毛城]]。<br> | ||
+ | [[1867年]](同治六年)英國與清廷訂立「紅毛城永久租約」,第二年英國將領事館設在[[紅毛城]]內並大事修改,二樓充為辦公室,底樓改為監獄。其間一度租借給海關做為官員的宿舍。[[1891年]](光緒十七年),英國在[[紅毛城]]的東側新建一棟二層磚造洋房作為領事館官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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