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銘傳
簡介[編輯]
劉銘傳(1836年9月7日-1896年1月12日),臺灣首任巡撫與自強新政的推動者、淮軍名將、清末重臣。字省三,號大潛山人,安徽合肥人。1883年(光緒9年)清法越南戰爭激烈,劉銘傳奉命以福建巡撫身份來臺督辦軍務。
1884年-1885年臺灣因中法戰爭而處於交戰狀態,劉銘傳以全島的防務為重,清法議和後,其治臺政策多所更張,以撫番與財稅及振興經濟為施政重點,著眼於「宜使臺地之財足供臺地之用,不須取給內地,而後處常處變均可自全」,為專任臺事,因此辭去福建巡撫之職。
中法戰爭後,清廷認知到臺灣戰略位置的重要,於1888年正式將臺灣建省,劉銘傳為第一任巡撫(省的最高首長),積極進行開山與撫番,1886年廢理番同知,改設撫墾局,與臺灣豪紳大族合作招撫番社,不服者討伐;並調整行政區劃為三府、一直隸州、十一縣、三廳,重新編組政務機構;在軍事防務上重新佈局;在財政上推行重大改革,於1886年至1888年間進行土地清丈,接著改賦與大租減四留六。
在交通建設方面,延續開山撫番政策,1885年起,以三年時間陸續開通臺北經深坑、石碇坪林尾到宜蘭(大約今北宜公路),臺北接基隆、淡水道,嘉義至卑南、集集到水尾(今花蓮瑞穗)等道路;1887年起鋪設臺北至新竹的鐵路;在郵政電訊設施方面,包括1886年建置臺閩間第一條海底電纜,建立新式郵政系統,1888年建立新式郵政,設郵政總局於臺北;此外並創設電報局、煤務局、鐵路局、磺務局等一系列專責機構。在培育人才方面,改革科舉弊端、設西學堂、番學堂及電報學堂。
劉銘傳治臺時期多所建樹,但其新政並未考慮到吏治問題及財源,導致財政負擔大增,官員貪污頻繁,1889年彰化因清賦問題而爆發施九緞事件,1891年劉銘傳辭職。著有《劉壯肅公奏議》、《大潛山房詩稿》。